亚博足彩

图片
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生态环境 / 监督检查 / 正文

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六批)

截止2021年5月24日晚8时,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次交办涉及渭南市生态环境信访件211件,现将第六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县

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临渭区渭蒲路与310国道交汇处,西南角堆有十多车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临渭区

经查,举报点位位于临渭区人民街道办沋西社区五组,该点位不属于生活垃圾倾倒点。现场发现有部分生活垃圾和极少量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为310国道与民生街立交桥匝道铺设路基时用的建筑垃圾。

投诉人反映的关于“临渭区渭蒲路与310国道交汇处,西南角堆有十多车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问题属实。

5月17日,临渭区人民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执法局已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并设置了标语广告牌,提醒群众不能随意乱倒垃圾。临渭区城管执法局将安排执法队员加大夜间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乱倒行为,依法处理。

人民街道办纪工委对沋西社区五组干部刘三刚进行约谈;区城管执法局对人民大队渣土中队宋鹏毅进行约谈。

2

大荔县下寨镇朱家村2组,原村长潘振江家后院有一花生加工厂,面积约3亩地左右。加工花生时,产生大量扬尘和噪音。

大荔县

经查,该厂位于大荔县下寨镇朱家村潘振江家后院,占地面积约3亩,有厂房2间,生产设备5台,厂房内存放约30吨花生(属附近村民临时存放),机器传输带及生产设备上落满灰尘和蜘蛛网,未发现生产痕迹。经走访群众,该厂春节过后至今未生产。该企业除个体营业执照外,无其他经营合法手续。经综合研判,该企业属于“散乱污”企业。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对该企业下达了《土地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企业按照“散乱污”整治标准“两断三清”自行拆除。目前,正在进行设备拆除,原料进行清理。逾期未按期完成,将依法强制取缔。

由大荔县“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问题整改。一是对类似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二是组织各镇办对整治后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全面开展回头望,防止死灰复燃;三是建立“散乱污”工业企业网格化监管长效机制,做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鉴于该企业上述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下寨镇党委对包村干部赵立勇,朱家村原监委会主任黑根荣进行了约谈。

同一天,两名不同投诉人投诉同一个问题。

3

蒲城县椿林镇万兴村6组,有6家渗井未清理。分别是(音译):刘选民、刘铁虎、彭次娃、靳根印、刘普生、刘红民。

蒲城县

经查,群众反映的刘选民、刘铁虎、彭友娃(彭次娃)、冀根印(靳根印)、宁蒲生(刘普生)、刘红民等6户渗井均在2020年10月摸排整治名单内,已于2020年11月全部填埋改造为卫生厕所。

经核查,举报问题已于2020年11月全部整改完成。

浦城县椿林镇政府将持续开展摸排整治,按照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的原则常态化开展工作。

4

渭南地区95%的砖厂,颗粒物都存在超标排放现象。有的砖厂脱硫塔未使用,污染物直排进入大气。有的有在线监测,有的就没有在线监测。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我市辖区内涉及砖厂共50家,其中停产13家,正常生产37家,主要分布在临渭区、华州区、华阴市、澄城县、白水县、蒲城县、富平县和大荔县。在线监测安装方面,已安装48家,2家未安装;脱硫设施运行方面,均已安装脱硫设施,在产企业的脱硫设施均正常运行;颗粒物达标方面,在产企业中,除大荔5家自行监测结果未出、澄城1家数采仪返厂校准无数据外,其余均达标排放。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澄城分局于2021年4月26日对义合砖厂二氧化硫超标已立案查处。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华阴分局于2020年11月对树玉建材工业公司(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王道二砖厂(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张城砖厂(二氧化硫超标)立案查处。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华州分局于2020年7月23日对瓜坡新城空心砖厂、渭盛鑫环保建材公司、德富节能环保砖厂脱硫设施未运行分别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2万元和2万元处罚。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蒲城分局于2020年7月20日对庆家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双碱法脱硫塔运行不正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处罚款10万元整。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不断加大对粘土砖厂的执法监管力度,建立全市砖瓦企业管理台账,将砖瓦企业纳入监督性监测名单,逐砖厂制定整改方案,督促各企业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在线监测未安装或未联网的尽快完成安装并联网,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快查处。

5

潼关县城关镇上屯村禁沟里面倾倒建筑垃圾。垃圾还倾倒在耕地上,影响农作物生产。

潼关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情况2021年4月16日已查处。2021年5月16日接到交办案件后,潼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现场核查发现仍有部分建筑垃圾未完全整改到位。潼关县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县城出入境重点路口设置24小时检查点。对县城周边永丰源村、屯丰村、兴隆社区、顺丰村区域进行排查,遏制了乱倒垃圾现象。

潼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向当事人李兆坤、貟选亮、魏小峰、关亲谋、李立民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对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恢复土地原貌,并绿化补植。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县城管局联合城关街道办对李兆坤等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同一天,两名不同投诉人投诉同一个问题。

6

富平县淡村镇商业街北面约200米有一面围墙,围墙后侧有五亩基本农田被垃圾覆盖。这些垃圾是富平县淡村镇副镇长赵明辉指使环卫工作人员干的。他们多次倾倒垃圾,去年用素土覆盖,应付检查。石北组组长要求把垃圾拉走,被他电话恐吓。

富平县

经查,富平县淡村镇商业街北面约200米处有五亩基本农田,所属淡村镇淡村村石北组,现场农田地面堆放有大约有20平方米生活垃圾,该生活垃圾为近期淡村镇环境卫生大整治过程中,环卫工将清理拉运的生活垃圾临时堆放在此,未及时清理拉运,并非镇上领导指使所为。石北组组长向镇上反映该情况后,镇上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进行了清理,不存在素土掩埋及电话恐吓行为。

富平县淡村镇政府对临时堆放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同时对土地进行了平整复垦。富平县将不断加大对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的巡查力度,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

淡村镇纪委对镇美丽办主任张刚进行了诫勉谈话。

7

临渭区下邽镇闫柳村三组有一个养牛厂,臭气熏天,夏天蚊蝇多。养牛厂是在宅基地上建设的。

临渭区

经查,临渭区下邽镇闫柳村三组村庄内确实存在养牛厂,养牛厂负责人系村民张武军,养殖规模为24头牛,养殖地点为村内空宅基地,宅基长50米,宽15米,现场有少量粪便,有臭气味。

临渭区下邽镇闫柳村两委召开关于群众反映村庄内养牛问题“一事一议”会议,要求养牛厂于15日内(5月17日至5月31日)搬离村庄区域,并在搬迁前派专人监管,对养牛厂产生的粪便每天及时清理,并进行消毒。

下邽镇党委对闫柳村村支部书记高润茂进行约谈。

8

临渭区阎村镇辛赵村砖瓦厂,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进三张镇韩家村七组村民王卫平树园子。造成了树木损坏和死亡,现在无法正常种植树木。

临渭区

经查,临渭区阎村镇辛赵村砖瓦厂相关手续齐全,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情况。排至沟渠的污水系砖厂工人在日常生活中洗澡、做饭产生的污水,但排放量不大,该排水口距反映人树园子约150余米。针对其反映的造成树木的损坏和死亡一事,正在积极联系林业部门进行鉴定。阎村镇工作人员已要求砖厂负责人立即整改,对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告知逾期未整改到位将依法查处。

辛赵村砖瓦厂铺设污水排水管道100余米,修建排污池1个,已封堵了生活污水外排口,确保生活污水全部入池。同时,组织人员对沟渠里的明曝垃圾进行了清理干净。临渭区阎村镇政府目前联系双方就果园损失赔偿进行调解。

临渭区阎村镇党委对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渭南市生态环境局临渭分局给予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陈瑜批评教育。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渭南市时间:2021年5月10日-6月8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3-2020336,邮政信箱:渭南市第005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