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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个)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21〕67号)要求,按照相关销号程序,现对方案中第1个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渭南市一些领导干部对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对当前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调客观理由多、分析主观原因少,讲困难矛盾多、谈思路办法少。
  二、整改目标
  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落实“一岗双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三、整改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将生态环境保护理论培训作为党校、干部学习培训、在线学习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交流讨论等方式,增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学习理解,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县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问题整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问题整改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对分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问题整改直接负责、具体推进;各有关部门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境保护、管生产必须管环境保护、管行业必须管环境保护”的原则,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
  (三)举办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渭南专题培训班,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解读学习,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作为培训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干部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觉性,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四、整改期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第 1 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市委常委会5次、市政府常务会10次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二是2021年各级党委(党组)定期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相关议题263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主持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扩大会等7次,市政府组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调度会等12次。各县(市、区)委、政府2021年共计研究学习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工作244次。市县党委、政府定期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重要举措已成为常态。三是市、县人民政府每年定期向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区域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二)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各级党委、政府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工作机构,严格执行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等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作用,组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治工作专班,设立秦岭、桥山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增设4名副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4个市级单位制定细化了实施方案。针对督察反馈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确定整改方案,通过市级领导包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等形式督促反馈问题整改;县级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名义印发第二轮省委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境保护、管生产必须管环境保护、管行业必须管环境保护”的原则,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
  (三)第3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引导激励广大干部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举办了“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渭南专题培训班”,利用渭南干部网络学院平台,设置“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专栏,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市级网络调训和省级网络选学工作的通知》,对调训的56名干部和选调干部进行培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在渭南日报、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县(市、区)政府网站设立美丽渭南专栏16个,策划发布《渭南日报》生态文明周刊48期,采写刊发《不负山水不负民——渭南市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渭南纪实》《生态渭南成为一道靓丽风景》等各类稿件190余篇。利用“报网端微”全媒体矩阵,在渭南新闻网、渭南发布APP、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平台,转载刊发各类稿件270余篇,在渭南广播电视台《渭南新闻》《渭南广播新闻》《东秦百姓》等栏目,先后播出了《牢记“国之大者”当好环保卫士协同高效推进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21只野化朱鹮在华阴市放飞》等稿件140余条,转载中央广电总台新媒体作品《和人民在一起·2021美丽中国》。在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举办美丽渭南大讲堂16场,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低碳日等各类宣传活动近50场次,参与群众3万余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7日。
  受理单位: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2366310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