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1年5月11日晚8时,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渭南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4件,现将第二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大荔县羌白镇太丰村位于临渭、蒲城、大荔三交界。村附近建有两个塑料颗粒厂,距离中鑫街以北一百米处,造成空气污染,气味特别大。地里干活的人恶心呕吐,晚上睡觉不敢开窗。机器声特别大,晚上吵的人睡不了觉,造成噪声污染。两家厂子将废弃料扔在厂子东边垃圾壕,进行焚烧、填埋。我要求这两家厂子彻底关闭,要拆除机器。村民多年反映,问题未解决。 |
大荔 |
经查,大荔县羌白镇太丰村内废旧塑料加工厂实际仅有1家,名为大荔县许庄镇鑫源塑料回收,位于羌白镇太丰村村北200余米处。该公司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排污许可证,正在组织环保竣工验收,共有5条生产线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集气罩软帘部分有封闭不严现象,在车间内能闻到异味。反应的情况部分属实。“太丰村中鑫街塑料回收分为南北两个厂区,南厂房违法占地”情况属实,北厂房因为是现状建设用地,没有改变用途,反映的违法占地情况不属实。该垃圾场为羌白镇太丰村1组、8组生活垃圾场,位于太丰村委会北500米处,反映垃圾焚烧情况属实。 |
是 |
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委托陕西安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厂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和厂界噪音进行了布点检测,预计检测5月20号前出结果判定该企业无组织废气和噪声是否超标,如有超标行为将对该企业立案查处;大荔自然资源局对南厂房违法占地进行立案查处,将该公司纳入农村乱占耕地专项整治;大荔县羌白镇人民政府对该垃圾场进行填埋覆盖,现已处理完毕。 对城南中队执法人员董婷婷进行提醒谈话处理;对羌白土管所包片责任人张英同志给予提醒谈话处理。对太丰村支部书记王军校进行了批评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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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你好,我昨天投诉过了,关于临渭区餐饮存在环境监管不力的问题。我今天捋了捋,认为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第一,餐饮业选址立项不应在人口密集的小区周边,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第二,餐饮业环保设施安装、运行监管等不到位,不规范。比如:后厨密闭不严,排烟道不规范,油烟低空排放等问题。第三,餐饮业经营时间不规范,有的店经营到后半夜,高声喧哗扰民严重。 |
临渭区 |
5月12日早,区城管执法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问题予以了通报,要求各执法大队要立即安排落实人员,立即开展核查整改。截止目前,共检查餐饮门店447家,发现存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正常使用净化设施、净化设施未按时清洗等问题餐饮店47家。 |
是 |
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47家门店均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依法查处。 区城管执法局对6名主管副大队长进行诫勉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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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是白水县尧禾镇田家洼村村民。在我村周边安乐村有一个砖厂,将生活垃圾和废弃砖块倒在我承包的沟地里,地里树木也被损坏了。给白水环保部门投诉过,也没有解决。也没有协商好赔偿问题,希望省环保部门给与解决。 |
白水县 |
经查,白水县尧禾镇安乐村砖厂为白水县信鸿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该企业属于“散乱污”提升改造企业,于2019年5月8日办理环评手续。举报的现场位置位于砖厂东南角边约50米的牛蹄干沟沟尾部,该沟为无地干沟, 2021年5月13日未发现有倾倒废弃砖块及生活垃圾迹象。 |
是 |
要求企业对表层倾倒废弃砖块进行清理和黄土覆盖。召开双方负责人、环境执法人员和镇政府工作人员四方现场协调会,进行协调处理,未达成协议,该举报人同意将通过法院起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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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渭南市高新区,新区东路光运丽都佳苑小区15号楼,楼下有一家胡同口炒鸡。油烟、噪音影响该楼居民多年。给环保、城管部门多次投诉无果,望督察组解决。 |
高新区 |
经渭南高新区城市管理执法良田大队派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投诉点位于渭南高新区的新区东路南段,丽都佳苑小区门口,存在胡同口炒鸡因露天操作、排烟设施安装不规范震动引起的噪声问题,烟道出口朝向小区内引起的餐厨油烟问题。 |
是 |
渭南高新区城市管理执法良田大队已安排执法人员下发《责令改正书》并督促其进行整改。目前,胡同口炒鸡门店露天作业项目已移至室内、排烟设施已安装规范,油烟净化设备使用正常,并设置专用烟道、直通该楼层楼顶并使用正常。 对城市管理执法局中队长王翔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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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荔县城关镇西城街道办东长社区,有个排碱渠。有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向排碱渠里排放。臭气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
大荔县 |
经查,东长社区排碱渠属上世纪60年代修建,随着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排碱渠大部分并入城市管网,仅在东长社区巷道留有废弃排碱350余米,宽5米,用于东长社区巷道排水。 |
是 |
县西城街道办于5月13日上午,组织人员、机械集中对排碱渠内的垃圾、杂草及淤泥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 县西城街道纪工委对东长社区原支部书记陈发社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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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渭南高新区的新区东路南段,丽都佳苑小区门口两侧街道,有大量烧烤类、火锅串串等方面的饮食店铺,存在以下问题:一、饮食店铺存在烟道不规范,甚至有的店铺没有烟道,随意排放油烟。有时候大风天气,各种油烟气味,飘得满小区都是。二、饮食店铺经营时间过长,个别店铺经营到后半夜,猜拳吆喝、喧哗吵闹,噪声扰民。三、由于饮食店铺都是出店经营,人行道被占用,造成通过此路的群众从机动车道通过,很不安全。以上三个问题,我们小区多次向市上相关部门反映,均未解决,望督察组解决。 |
高新区 |
经渭南高新区城市管理执法良田大队派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投诉位于渭南高新区的新区东路南段,丽都佳苑小区门口两侧街道旁。部分饮食店铺存在烟道安装不规范、出店占道经营及噪音扰民的问题。 |
是 |
对各餐饮门店进行全面排查,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设置专用烟道等行为,责令其进行改正。逐户约谈经营者,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出店经营,严禁猜拳行令,劝导用餐人员文明就餐,杜绝吆喝、喧哗、吵闹等噪音扰民行为。要求留出盲道以外人行道以便过往群众通行,规范夜市经营秩序,防止占压盲道行为发生。 对城市管理执法局中队长王翔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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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我害怕报复,我匿名举报,不需要回复。我现在举报高新区海泰电子,晚上放毒气,气味难闻,人闻了头晕,放了多年了。隔三差五排毒气,都是晚上12点开始。希望督察组予以解决。 |
高新区 |
经查,该公司8个生产车间均在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经检测仪对各车间门口、厂区内、厂界外进行检测,非甲烷总烃浓度均在2mg/m?以下,未闻见明显的恶臭等异味;该公司今年第一、二季度自行监测报告显示各项大气污染因子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排放浓度限值。今年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均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偷排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厂区内、厂界外未发现有恶臭异味现象。5月7日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相关监测数据符合国家排放控制标准排放浓度限值。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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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富平县梅家坪镇骨科医院附近,靑岗岭上有多家石料厂。石料厂本身就有污染,与其有业务往来的运输车辆有扬尘污染,造成很大污染。给多家部门投诉,没能解决。望督察组关停这些企业。 |
富平县 |
投诉人所反映的青岗岭是富平县与铜川市耀州区交界处的俗称,属于我县梅家坪镇区域内的只有一家医院及几家商户,没有石料厂。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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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我现在反映合阳县和家庄镇东凤村二组,村南有一个养猪场。一到夏天,家里蚊子、苍蝇多的做不了饭,臭气熏天。现在该养猪场正在扩建第三期工程。望督察组予以解决。 |
合阳县 |
经查,该公司距离东凤村800米,于2017年4月开始建设,占地面积330亩,存栏数量10000余头;2017年该项目经合阳经济发展局立项备案(合经发〔2017〕42号),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合阳县环保局审批(合环批复〔2017〕15号),污染防治设施于2020年11月12日通过自主验收;粪污处理方式为固液分离、堆积发酵,粪污去向为固粪外卖、沼液还田,厂区周边无味道,环境干净整洁。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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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我是蒲城县罕井镇山东头村四组村民。我的七亩八分耕地,长期被尧柏水泥集团倾倒工业垃圾,目前已经无法耕种。我要求上述企业经济赔偿,恢复耕地原貌。请督察组尽快解决。 |
蒲城县 |
经查,群众反映的倾倒工业垃圾的耕地,为蒲城县罕井镇山东头村四组村民张录生位于蒲城尧柏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原材料进厂路北侧的荒田,属一般农田,其上倾倒有十几年前的建筑垃圾,占地面积约7.8亩,现长满荒草,有车辆停放。蒲城尧柏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属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产生工业废渣都进行内部生产搭配使用,不存在外运情况。经走访,2019后,反映人主张其责任田权利,因时间跨度较长,蒲城尧柏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人员变更及山东村原书记去世等因素,无第三方证明垃圾产生原因。 |
是 |
经蒲城县公安局罕井派出所现场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梁坤锁代表蒲城尧柏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清理其责任田垃圾,损失问题向法院起诉,与清理无关,但因赔偿问题未清理。 蒲城县公安局罕井派出所和罕井镇政府分别进行多次调解,但因反映人赔偿诉求过高未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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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合阳县和家庄镇和家庄社区二十四组有个养猪厂,气味难闻,该猪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排放在村边。不清理填埋,只是到一定数量倾倒到沟里。该厂消毒液也损坏我部分耕地。望督察组查处。 |
合阳县 |
经核查,和家庄社区是由三个自然村组成,和家庄社区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组为同一自然村东风村。所反映的和家庄社区二十四组未发现有养猪场,但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和家庄社区二十二组有一散养户刘宗昌的养猪场,场内共养殖8头母猪、12头猪仔,未发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消毒液。 |
是 |
现场要求对场内物品、环境卫生进行打扫整理,对养猪场门口养殖粪便进行处理。 5月13日下午,和家庄镇纪委对和家庄社区支部书记梁智虎同志进行了约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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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我是临渭区双王街道办罗刘社区村民,在渭南北客站附近的村子,地下水都无法饮用,水被污染了。大家都是买水,这事情都十几年了。自来水进户什么时候到我们村里?起码自来水有保障。希望督察组给予解决。 |
临渭区 |
经查,2020年3月15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区水务局已对临渭区双王街道办罗刘社区深井水进行检测,所检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要求。为了消除群众疑虑,2021年5月11日,接到交办问题后,区水务局立即对罗刘社区集中供水点再次进行了采水送检,检测结果需要10个工作日。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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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渭南市高新区周家村变电站西隔壁,新盛路和胜利大街十字往北200米。在路东周家村拆迁项目部旁边巷子里面300米处,有人随意堆放建筑垃圾,面积较大。 |
高新区 |
经查,由于周家村正在实施整村拆迁,因此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目前拆迁项目仍正在进行,街道办事处已要求拆迁工地同步开展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 |
是 |
对崇业街道办周家村一组组长周永康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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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渭南市临渭区双王办张刘村,310国道上拉土车车轮带动尘土,310国道张刘村段,扬尘污染严重。离我们村村北,万科工地近一周来,每天晚上8点至第二天早上5点进行土方作业,造成扬尘污染,非常严重。请督察组给予解决。 |
临渭区 |
经查,近期310国道市政供水管道工程进行施工作业,未及时清扫和洒水降尘,路面存在积尘,导致310国道道路产生扬尘污染。 |
是 |
约谈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指出存在问题,对涉及投诉路段拉运的清运公司分别进行警告,所涉及扬尘污染路段已冲洗完毕,同时双王执法大队对万科1号、2号工地前期造成扬尘污染也进行了立案处罚。 对双王执法大队网格责任人陶峰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免除网格长职务。 |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渭南市时间:2021年5月10日-6月8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3-2020336,邮政信箱:渭南市第005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