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危险废物管理存在漏洞,汽修行业废机油、废电瓶管理不规范。
二、整改目标
规范汽修行业危废管理,做到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密闭存放、数量可查、去向明确。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汽修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做到贮存场所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
(二)各产生危险废物的汽车维修企业均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回收处置合同,落实危险废物的出入库登记台账、转运联单制度。
(三)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依法查处无转移联单、无危废处置资质单位私自收集、处置废机油、废电瓶等违法行为。
四、整改期限
2021年12月底。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在全市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区)对辖区汽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立相对独立或者专用的密闭区域贮存,做到分类收集、分区存放、标志明显。
(二)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经专项排查治理,全市产生危废的汽修企业全部与具备危废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危废回收协议(合同),完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落实危险废物的出入库登记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制度。
(三)关于第3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各县(市、区)联合辖区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部门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查无转移联单、无危废处置资质单位私自收集、处置废机油、废电瓶等违法行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5日,共7天。
受理单位: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2366310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