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18〕2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省环境保护督察及各类环保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渭环督函〔2019〕70号)要求,现对第11个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委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在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工作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担当不够,排查不严不实,底数不清。核查发现,澄城县、合阳县、高新区应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未列入上报名单;高新区有6家“散乱污”企业,但上报数为零;临渭区8家“散乱污”企业已取缔但未做到“两断三清”;白水县8家“散乱污”企业列入已取缔企业名单但实际未取缔。
二、整改目标。强化责任担当,重新摸排并彻底取缔“散乱污”企业,严格做到“两断三清”。
三、整改措施。(一)深化完善“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方案,彻底摸清“散乱污”企业底数,实行动态管理,明确取缔时间节点。(二)按照“散乱污”企业清单和取缔时间要求,分段实施,加压推进,严格标准,做到“两断三清”。(三)建立“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动态管理台账,确保清理取缔台账数量和实际清理取缔数量一致。
四、整改时限。2018年10月底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制定印发了《渭南市“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方案》《关于渭南市2018年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方案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散乱污”工业企业认定标准、整治范围、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与原市环保局联合下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精准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指出“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的重点是“污”,不搞“一刀切”。坚持实施常态摸排、动态管理,按照“散乱污”工业企业界定标准及摸排要求,市“散乱污”整治办集中力量,上下联动,开展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的拉网式排查摸底,分别建立了固定台帐和动态台帐,明确了整治时间节点,较好掌握了全市“散乱污”底数,为彻底实施综合整治提供了依据。
(二)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双管齐下”的原则,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县市区政府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各级整治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安排,做好督导检查工作,执行月小结工作机制,定期召开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协调会、汇报会,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依托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散乱污”工业企业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对“散乱污”工业企业的源头治理。成立了7个市级督导组,定点包联,对包联县市区“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质量、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和验收等工作进行服务督导,督导结束后及时向市“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督导报告,确保整治办掌握各县市区整治实际进度,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县市区及时督办。
(三)关于第3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涉及的22户“散乱污”企业,高新区6户、临渭区8户、白水县8户(白水县有4家企业因不在“散乱污”范围也已移交至县住建部门完成整改)已于2018年底完成综合整治。2017年至2019年11月15日,我市累计摸排“散乱污”工业企业2865户,精准剔除134户,完成综合整治2865户,其中:关停取缔2371户,提升改造431户,整合搬迁63户,完成率100%,圆满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实现动态“清零”。
六、整改完成时间。2019年11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环保督察巡查办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共5天
受理单位: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2158356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