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博足彩

图片
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生态环境 / 监督检查 / 正文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2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渭市字[2019]45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
  部分地区减煤数据严重失实。渭南市认定陕焦化工公司2017年减煤1.9万吨,但实际增长30万吨。
  二、整改目标
  完成年度减煤任务,确保减煤数据真实有效。
  三、整改措施
  1.责令陕焦化工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17、2018年能源利用状况审计,查找不实原因。参照能源审计结果,在渭南市2018年“万家”企业节能考核中,将该企业列入未完成等次。对企业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减煤不实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2.加强对县(市、区)煤炭削减工作的督查考核,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四、整改期限
  2019年12月底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陕焦化工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陕西晶元低碳经济服务中心编制完成了2017年、2018年企业能源审计报告,报告结果表明企业确实存在减煤数据失实的问题,企业对此立即开展情况整改,对造成减煤不实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渭南市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对陕焦化工有限公司中央督察反馈问题进行了约谈,本着直面问题、彻底整改的目的,查找问题原因,追究相关责任,提出整改补救措施,切实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在对全市2018年“万家”企业节能考核中,将陕焦列入未完成等次,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2.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省政府下达2019年规上非电工业煤炭消费任务为较去年同期煤炭消费量不增加。2019年底我委对陕焦2017、2018年数据进行再次核实,并对全市2019年规上非电行业煤炭消费量数据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我市规上非电行业2019年用煤10053726吨,较2018年的10099200吨削减了45474吨。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办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2日,共7天。
  受理单位: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2330281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