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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第8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渭南市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19〕4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省环境保护督察及各类环保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函》(渭环督函〔2019〕70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
  关中地区部分城市扬尘污染问题突出,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未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各项措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渭南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渭政发〔2018〕42号)和《渭南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管控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 )》要求,夯实各级各部门责任、依职依责抓好落实。
  2.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健全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建筑工地要做到“六个百分百”,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
  3.控制道理扬尘污染。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建成区达到70%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
  4.严格采暖季工地管理。采暖期间,严格土石方作业,涉及土石方作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确需施工的,由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申请,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可以施工。对达不到扬尘管控要求、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或有扬尘违法违规问题的工地,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处罚。
  5.加强城市裸露土地扬尘治理。加强荒地空地、非硬化路面、绿化带、工地裸地、滩涂等5类裸露土地扬尘专项治理,宜绿则绿、宜硬则硬、宜盖责盖。
  6.强化物料堆场扬尘监管。继续开展物料堆场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工业企业物料堆场防尘措施,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
  四、整改期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关于第一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渭执法发〔2019〕91号),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具体为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分别负责堆场料场、道路扬尘管控、河道滩涂、裸露土地、建筑工地等方面的扬尘治理方面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牵头部门,切实开展整治工作。二是强化督查检查。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渭执法发〔2019〕111号)文件,分组对各县市区第八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每个组由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生态环境局主要业务人员组成,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承担的扬尘整治任务进行检查,确保检查取得实际效果。
  2.关于第二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市城管局持续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高标准落实“围挡、硬化、覆盖、冲洗、洒水、绿化”六个100%措施,严格执行红黄绿挂牌制度,加快工地视频和扬尘监测仪器的实时联网,提高工地扬尘治理水平。一是对所有工地建立扬尘治理工作档案,完善监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明确监管责任,对标降尘措施开展整治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工地视频监控、扬尘监测仪器的联网,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三是规范密目网使用和管理,从密目网规格材料、使用范围、接茬要求、使用要求、管理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切实发挥防尘密目网的防尘作用,切实解决覆盖不严的问题。四是为持续加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攻坚力度,坚持以处罚力度作为衡量监管效率的指标之一,以行政处罚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扎实落实建筑工地降尘措施。五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凡被通报未限期整改的企业,实行高限处罚,并停工整改,同时协调市住建部门将违法企业列入不良记录。通过以上措施,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目前全市共有建设工地426个,其中停工工地32个,降尘措施达标的368个,安装监控的316个,未安装在线视频监控的大多为停工、待建、市政修路等工地。红黄绿挂牌394个,挂红牌3个,黄牌35个,绿牌356个。
  3.关于第三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住建部门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市区机械化清扫率已达到90%,县城能达到85%以上。交通部门按照“一冲、二洒、三清扫”及“五位一体”的工序,对城区过境公路省道107、国道108过境段、国道310北绕段,加大巡查力度,按时按点对主城区治霾路段进行冲洗、洒水保湿抑尘作业,及时对路肩、路缘石、水沟盖板及桥面护栏底端等,易产生灰尘的地方和死角进行彻底清理。
  4.关于第四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采暖季期间,严格土石方作业,涉及土石方作业的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施工前需得到市住建局的初审和市政府审批同意,施工过程扬尘监管由城管部门负责,对未严格落实降尘措施的项目,责令停工并依法处罚。
  5.关于第五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印发了《全市城市裸露土地扬尘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全市裸露土地专项整治,经过三轮检查、督办、整改、通报,最终核查确认的427处裸地治理任务已基本完成。为不断巩固治理成效,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对各自行业范围内的裸露土地开展查漏补漏工作,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6.关于第六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环保部门开展全市堆场摸排整治,对各类工业企业堆场料场进行检查,严防露天卸装散料,强化宣传引导,督促建设密闭料棚。共排查物料堆场93家,已全部整改到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环保督察巡查办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25日,共7天。
  受理单位: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2158339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