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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阴市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问题(11个)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渭环督函〔2019〕7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省环境保护督察及各类环保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渭环督函〔2019〕70号)要求,现对涉及华阴市的11个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反馈的“宏源石材(柳峪)(矿山地质环境与生态恢复治理未到位)”问题
  (一)整改措施。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与生态恢复治理。
  (二)完成时间。2020年10月
  (三)整改完成情况。投资490余万元,通过对该矿区进行废渣清理、回填覆土,采矿平台格宾笼挡墙基础和墙身平台覆土填充,对矿区原有道路进行废渣开挖整平、覆土、种草及苗木栽植复绿措施,封山育林人工铺设铁丝网29.5m,安装警示牌1块。施工治理95.8亩,自然恢复15.84亩,共治理恢复生态面积111.64亩。
  二、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反馈的“华亿石业有限公司(大敷峪)采点(矿山地质环境与生态恢复治理未到位)”问题(也是省秦岭环境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反馈问题)
  (一)整改措施。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与生态恢复治理。
  (二)完成时间。2020年10月
  (三)整改完成情况。该工程包括华亿采石点1号和2号两个治理点。总投资668余万元。通过清理排险、设置格宾笼挡墙、修筑鱼鳞坑、覆土植树种草绿化等治理措施,平台外格宾石笼挡墙,挡墙内覆土种草绿化,底部铺设矿渣土,矿渣土上部覆土,采用“乔、灌、草”结合的方式恢复生态。设立标识牌1块,施工治理127.21亩,自然恢复145.94亩,共恢复生态273.15亩。
  三、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反馈的“宏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与生态恢复治理未到位)”问题
  (一)整改措施。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与生态恢复治理。
  (二)完成时间。2020年10月
  (三)整改完成情况。通过对矿区进行废渣清理、回填覆土,采矿平台格宾笼挡墙基础和墙身平台覆土填充,对矿区原有道路进行废渣开挖整平、覆土、种草及苗木栽植复绿措施。施工治理面积104.05亩,立面及周边自然恢复面积39.05亩,恢复生态面积143.1亩。
  四、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反馈的“华阴市名宸石业有限公司方山峪采石点(矿山地质环境与生态恢复治理未到位)”问题
  (一)整改措施。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与生态恢复治理。
  (二)完成时间。2020年10月
  (三)整改完成情况。投资约200万元,通过对原采矿平台的石料进行拉运清理,利用周边遗弃块石进行机械回填压实,对平台进行覆土,沿开采平台外侧边沿码放干砌挡土墙,在平台挡土墙内栽植油松、播撒草籽。组织对该矿区山坡倾倒的废石弃渣进行清运,并平整复绿。共恢复生态面积195.45亩。
  五、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反馈的“华阴市泉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大敷峪)采石点(矿山地质环境与生态恢复治理未到位)”问题
  (一)整改措施。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与生态恢复治理。
  (二)完成时间。2020年10月
  (三)整改完成情况。投资977余万元,通过削坡排险、破碎石料、砌筑格宾笼挡墙、平台及坡面覆土填充、栽植苗木、播撒草籽等治理措施实现复绿。施工治理面积55.2亩,自然恢复面积70.95亩,恢复生态面积126.15亩。
  六、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反馈的“万兴石业有限公司(大敷峪花园沟)(矿山地质环境与生态恢复治理未到位)”问题
  (一)整改措施。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与生态恢复治理。
  (二)完成时间。2020年10月
  (三)整改完成情况。投资350余万元,通过清理排险、格宾笼挡墙、覆土植树种草等治理措施,对A区、B区开采平台平整渣堆2340立方米,覆植生土2340立方米,种植华山松1700株,种植爬山虎2880株,种植紫穗槐820株,播撒草籽0.68公顷。A区、B区、C区、D区废渣堆平整渣堆7771立方米,覆植生土7771立方米,种植爬山虎11162株,种植紫穗槐10920株,播撒草籽4.9公顷。矿山道路区平整渣堆8890立方米,覆植生土8890立方米,种植华山松1009株,种植爬山虎15348株,种植紫穗槐12884.3株,播撒草籽2.89公顷。施工治理63亩,自然恢复62.67亩,共治理恢复生态面积125.67亩。
  七、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反馈的“宏发矿业有限公司第四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与生态恢复治理未到位)”问题
  (一)整改措施。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与生态恢复治理。
  (二)完成时间。2020年10月
  (三)整改完成情况。通过对矿区进行废渣清理、回填覆土,采矿平台格宾笼挡墙基础和墙身平台覆土填充,对矿区原有道路进行废渣开挖整平、覆土、种草及苗木栽植复绿措施,施工治理61.65亩,自然恢复64.8亩,共恢复生态面积126.45亩。
  八、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反馈的“塔星石材有限公司(花园沟)采石点(矿山地质环境与生态恢复治理未到位)”问题
  (一)整改措施。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与生态恢复治理。
  (二)完成时间。2020年10月
  (三)整改完成情况。投资369余万元,通过清理排险、破碎石料、砌筑格宾笼挡墙、平台及坡面覆土填充、苗木栽植复绿等治理措施,施工治理77亩、自然恢复6亩,共治理恢复生态面积83亩。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环保督察巡查办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共7天
  受理单位: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2158356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