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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问题28)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06 10:57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21〕67号)要求,按照相关销号程序,现对方案中第28个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

17个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问题未按期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合阳、白水、澄城县相关设施尚未建成。

二、整改目标

完成合阳、白水、澄城等3家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

三、整改措施

1.加快合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调试运行,2021年10月底前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加快白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2021年9月底前建成试运行,10月底前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3.加快实施澄城韦庄污水处理厂入河口湿地和消力池工程建设,9月底前实现污水处理厂调试运行。

四、整改期限

2021年10月底。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合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已于2022年8月完成环保验收,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二)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白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已建设完成,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水质监测报告显示达标排放,2023年10月11日,白水县成立验收组完成现场自行验收,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三)关于第3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澄城韦庄污水处理厂已于2021年11月建成入河口湿地和消力池工程,2021年11月调试运行,2021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并稳定运行。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2366310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