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日报 记者 史王萍 通讯员 陈波
12月26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大力推动黄河沿岸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试点工程,一体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有效增进渭南国土空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力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目前已完成2021年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治理1100余亩,超额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渭南。我市始终坚持“大生态、大修复、大保护”工作思路,以规划为引领,今年编制印发了《渭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为渭南市未来15年生态保护修复指明了方向,全力推动全市生态修复工作逐步实现由历史遗留矿山重点治理向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被动整改向主动作为转变。
由于我市矿山地质结构复杂,治理点均存在高寒、高旱、高陡边坡“三高”特点,治理难度大。我市持续加大技术实验,探索提高高陡边坡治理技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指导富平县、蒲城县实施高陡边坡治理,进一步试验论证技术效果,并分别形成项目实施技术总结,为今后提升矿山生态修复效果奠定基础。
为解决资金瓶颈难题,我市积极争取中省项目资金。2023年度争取中省财政补助生态修复项目8个7235万元,目前已经全部完成施工图设计,进入施工阶段,整体进度位居全省前列。通过竞争性评审争取到省级补助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示范工程(2023-2025),获得省级补助1.5亿元,每年5000万元分三年进行补助,有力促进我市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
在生态修复治理过程中,我市坚持“三结合”制度,即日常调度和及时提醒相结合,年度目标责任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计划和总体任务相结合,使每项工作从决策、安排、推进、落实到督办、反馈的各个环节形成一个完整闭环,有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工作开展。同时,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制定印发《贯彻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文件,建立了生产矿山办理手续的内部会审和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年初计划、年中检查和年底验收等制度,夯实各县(市、区)局监管和矿山企业落实基金的责任,初步构建起“不再欠新账、加快还旧账”的长效治理格局。目前,秦岭、桥山区域58家矿山企业均建立了基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自然资源局、矿山企业、银行)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