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验收销号程序要求,督察反馈的“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在陕西较为普遍,当地长期未予足够重视,执法监管层层缺位,群众意见很大。”问题已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
一、督察反馈的问题
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
二、整改目标
排查整治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点,编制实施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合理布局及建设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场所,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建筑垃圾管理长效机制。
三、整改措施
1.完成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聚焦重点领域、敏感地带范围,全面排查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点位,建立排查点位清单,一点一策开展整治,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实施滚动销号。
2.编制实施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包括存量治理、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实施。
3.加快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根据建筑垃圾现状产生量及预测产生量,结合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情况,合理确定填埋处置、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和规模,确保末端处置能力与建筑垃圾产生量相匹配。
4.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长效机制。对建筑垃圾产生量、运输和处置全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常态督察检查、联合执法,向社会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监管问题清单。
四、整改期限
2023年12月底。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制定出台了整改方案,细化了任务、明确了措施、夯实了责任,扎实的推进了问题整改。建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常态化开展了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排查,落实了建筑垃圾排查整治、长效管理“四清一责任”。
2.编制完成了全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初稿),组织召开专家技术审查会议、意见征求会,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待渭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批后,按程序推进后续工作。
3.加快了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督促现有建筑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完善了相关手续,规范消纳设施管理。
4.明确了单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了联合执法督导检查机制,加大了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力度,从严从重查处,实现了长效常态化监管。
六、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渭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渭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监督电话:0913-2933261
联系地址:渭南市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东配楼6楼612室
渭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