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23〕71号)要求,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推进整改工作,其中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的“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门禁系统标准不统一、平台建设慢”等6个问题,已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完成整改,达到了整改目标,并通过了现场验收。根据相关销号工作规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14日。
欢迎广大社会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目标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 话:0913-2366310
邮箱:wnstbrgj@163.com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第17项反馈问题:
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门禁系统标准不统一、平台建设慢。
整改情况:
1.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建立了渭南市涉及大宗物料运输重点用车单位清单。
2.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点用车企业环保门禁系统建设的通知》,截至2023年12月底已建成门禁系统的单位36家,推进了企业门禁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市生态环境局已将市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入库,正在编制建设方案,下一步将根据省级门禁系统建设指南要求,加快推进监管平台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
第21项反馈问题:
部分企业VOCs治理不到位,渭南共有塑筐企业76家,其中大荔县多达44家,抽查发现,文军果品包装、鹏程包装材料等企业存在集气罩密闭不严、废气逸散大、收集处置不达标等问题。白水、澄城等县的塑筐企业也不同程度存在VOCs治理设备运行不正常、现场异味明显等问题。蒲城锦盛塑业公司VOCs治理标准不高、效果不佳,排气管外壁积累大量油渍;金堆城钼业磨浮车间密闭不严,VOCs未收集,现场异味明显。
整改情况:
1.市生态环境局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对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等10个环节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定期进行调度,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条销号,已全部完成整改。
2.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企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和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完成了陕西西部重工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工作,华阴市锦前程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涉及有机化工的企业,完成了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作。
3.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对各县(市、区)挥发性有机物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专项安排,市县两级共出动执法人员526人次,检查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263家次,累计发现环境问题580个,立案查处52起。
4.大荔县排查梳理塑筐企业88家,建立了排查问题清单,对“文军果品包装、鹏程包装材料等企业存在集气罩密闭不严、废气逸散大、收集处置不达标等问题”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已全部整改完成。澄城县对塑框企业定期进行检查,指导相关企业及时维护污染防治设施,按要求更换活性炭和VOCs灯管,确保废气有效收集。白水县涉及塑筐企业8家,发现问题4家,建立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整改台账,已完成整改。华州区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矿山分公司已完成磨浮车间密闭工作,完成现场监测采样,厂界VOCs达标排放。蒲城县督促蒲城锦盛塑业有限公司对排气管外壁油渍进行清理,维护VOCs治理设施,及时更换排气管、活性炭,更新后的VOCs治理设施通过了专家论证,并实现达标排放。
第22项反馈问题:
露天焚烧屡禁不止,生态环境部2023年一季度在关中地区监测发现火点552个,渭南多达292个,占52.9%。2022-2023年采暖季,临渭、高新区等中心城区发现秸秆和垃圾焚烧点274个。督察期间,华阴市、白水县等地仍发现多起火点。
整改情况:
1.市生态环境局建成渭南市中心城区露天焚烧烟火监控项目(一期),实现对中心城区及周边151平方公里露天焚烧的监控、锁定及报警。
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渭南市进一步完善基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县镇村三级管控责任,建立了定人定岗定区域“三定”常态化禁烧巡查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夏秋季期间秸秆禁烧工作巡查的通知》,对各县(市、区)落实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按照《渭南市2023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巡查发现火点185处,提请市财政局扣缴相关县(市、区)财力9250万元,追责问责干部193人,组织处理118人,党纪政务处分75人。
第28项反馈问题:
绩效企业数量少,渭南市1444家涉气企业中,A级4家、B级2家、C级63家、D级166家,引领性企业172家,A级企业数量低于全国、关中地区平均水平。陶瓷、白灰、砖瓦企业没有一家达到B级及以上或引领性绩效水平
整改情况:
1.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督促各县(市、区)加快绩效升级工作的初评和申报。2023年12月底A、B级或引领性绩效等级企业达到了9家,完成了目标任务,提升了涉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B级以上和引领性企业占比。
2.中共渭南市委 渭南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渭南市2023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方案》明确了各县(市、区)企业绩效升级年度任务,完成对50家企业绩效升级帮扶和39家企业绩效升级现场核查工作,向省厅报送了7家企业申请B级及以上绩效等级申报资料。
第30项反馈问题: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不力,联防联控、整体联动不到位。2022-2023年秋冬季,蔡伦纸业、中海华茂汽车部件、中冶陕压重工设备、华达陶瓷等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整改情况:
1.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2024年2月29日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2.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和应急减排清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修订县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全市应急减排清单,已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并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对重点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响应情况进行检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300余次,车辆90余台,检查企业271家,检查发现问题57个。
3.大荔县对蔡伦纸业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应急管控措施进行了现场核查,提出了整改要求,并督促完成整改。高新区对渭南中海华茂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下达了环境问题整改通知,督促该公司对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已落实到位。富平县对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中冶陕压重工设备和华达陶瓷等企业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分别处罚5万元。
第39项反馈问题: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关中地区部分行业工业炉窑治理排查整治不严不实、推进迟缓。渭南市各级生态环境、工信等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烧结类砖瓦企业深度治理未按时完成。
整改情况:
1.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工业炉窑“回头看”,更新完善管理清单,摸排工业炉窑459台,323台工业炉窑完成深度治理,完成2023年整治任务。
2.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进全市砖瓦行业炉窑深度治理工作,除停产企业外全面完成了砖瓦行业深度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