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23〕71号)要求,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推进整改工作,目前,“渭南市多数领导干部认为,大气环境质量较差的主要原因在于产业偏重、能源偏煤、‘化工围城’,但在处理工业倍增与大气治理的关系时,缺少壮士断腕的勇气魄力和狠劲韧劲”等4个问题,已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完成整改,达到了整改目标,并通过了现场验收。根据相关销号工作规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对上述4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5日。
欢迎广大社会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目标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913-2366310
邮箱:wnstbrgj@163.com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第1项反馈问题:
渭南市多数领导干部认为,大气环境质量较差的主要原因在于产业偏重、能源偏煤、“化工围城”,但在处理工业倍增与大气治理的关系时,缺少壮士断腕的勇气魄力和狠劲韧劲。个别谈话时发现,少数领导干部新发展理念树得还不牢、推动绿色发展的定力还不强,多位市级领导都谈到南塬18家砖厂和周边煤化工企业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但就“如何生态优先、怎么绿色发展”的问题思考还不深、办法还不多。个别大气环境质量较好的区县领导认为,渭南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在主城区,偏远区县努力的意义不大。
整改情况:
1.2023年渭南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市委党校规划开发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课程。主题教育宣讲活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渭南干部教育》刊发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文章。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关内容147次。
2.2023年渭南市委、市政府组织学习研究部署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将大气污染治理确定为主题教育调研课题,相关市级领导定期深入包联县(市、区)开展督导调研,2023年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大气污染治理工作192次。
3.渭南市委组织部将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印发202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并将考核结果按照分值权重综合运用到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评定当中。
4.对照陕西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渭南市坚决控制新增“两高”项目。渭化集团就地升级改造项目正在办理前期相关手续。陕焦公司160t/h干熄焦项目已完成前期设计和各项手续办理及部分设备招标工作。4.3米焦炉淘汰项目已制定淘汰工作方案。临渭区制定了《临渭区砖瓦企业优化结构布局方案》。
第2项反馈问题:
个别谈话和走访问询发现,各级各部门均表示渭南市委、市政府对大气污染治理高度重视,经常召开相关会议传达学习或下发各类政策文件,但在实际工作中,主要靠市县两级分管环保的副职领导和生态环境局协调推动,其他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个别县(市、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市级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将应该承担的责任担起来,“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体系未完全形成。有的方案细化不够,有的以文件转发代替日常监管。有的牵头单位统筹抓总作用发挥不好,有的配合部门敷衍应付,许多涉及多部门合力联动的工作出现监管死角。
整改情况:
1.坚持定期组织召开全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指挥部调度会,贯彻落实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动员大会精神,全面启动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工作。制定印发了《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蓝天保卫战38天冲刺工作方案》,建立六个方面18条管控措施三类管控清单。每周会同关中三市一区(西安、咸阳、渭南、杨凌)召开关中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联合研判会商会议,开展预测预报、会商研判,实施区域联防联控。
2.渭南市成立市县两级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指挥部,统筹推进市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开展,加强实现两级统筹调度,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3.按照《渭南市2023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方案》《渭南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要求,各县(市、区)制定了各自的五年行动方案和2023年进位方案,市级各部门制定了领域内的五年行动方案,明确了分年度分阶段改善目标,细化达标措施。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对重点任务进行调度,对完成任务的逐项进行销号,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实现。
第6项反馈问题:
渭南市对涉及大气污染治理的市级部门和区县,没有从方案制定、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工作成效等环节,建立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考核措施,落实“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的闭环式、跟进式考核不够。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没有刚性执行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减分指标。考核减分、追责问责没有精准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导致清洁取暖成效差、煤炭消费超指标、施工扬尘问题多等问题久拖不决、屡查屡犯。
整改情况:
1.渭南市委组织部把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考核结果,综合运用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等次评定当中。市纪委监委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追责问责,全市共问责党员领导干部251人,其中组织处理166人,党纪政务处分85人。
2.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实施日控月考,下达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每日按照任务完成率通报排名后5位县(市、区),每月对各县(市、区)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排名后2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每季度对排名后2位的县(市、区)进行约谈,并将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扣减分。制定《渭南市镇办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考核办法》,每日通报排名后10位的镇办,实施日排名月通报季约谈。
第35项反馈问题:
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渭南市已完成“双替代”的区域仍普遍存在散煤复烧的问题。发改部门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完善巩固散煤治理成效的运营保障机制,也没有建立健全防止散煤复烧的长效机制。随机对7户群众入户调查发现,电取暖设备基本闲置,均安装有燃煤炉,采暖季每户散煤使用量500-1000公斤。渭南市2022年采暖季“双替代”家庭每户补贴300元电费,但群众取暖电费却需1500-2000元,取暖成本高、补贴标准低。
整改情况:
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省市要求,在全市开展了散煤治理大摸排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应统尽统”和“一户一院一宅一表”原则,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共摸排88.38万户,剔除空心户、自然消亡户等后,享受运行费补助的有82.3万户,其中,“煤改电”80.8万户,“煤改气”1.46万户。
2.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网格员监督监管巡查作用,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采取不定期、不间断的巡查方式,严查散煤复燃,清理高污染炉具使用和销售行为。
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渭南市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补助方案》,积极落实省市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省市“双替代”补助资金 3.46亿元。各县(市、区)均已全部或分批将补贴资金足额拨付国网渭南供电公司和天然气公司。
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禁燃区散煤销售网点取缔,禁燃区内306户清洁煤经营网点已全部关门停业。加强源头管控,采取定点设卡、随机抽查等方式,严厉打击直送、网络流动形式销售散煤。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会同辖区发改、生态、农业、住建、城市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门协同联动执法,严格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全链条监管,提升散煤协同监管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