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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河湖生态治理水平 推动高质量发展

  3月22日是第三十届“世界水日”,3月22日—28日是第三十五届“中国水周”。今年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主题是“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复苏河湖生态环境”。那么,我市将如何做好水资源利用和保护?记者就此采访了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晓彤。
  严格水资源管理 像重视粮食安全一样重视水安全
  宋晓彤介绍,渭南是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全市水资源总量13.1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36立方米,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5,全国的1/10,远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500立方米的“极度缺水”标准。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水量稳定、水质好和特殊的储藏方式,是农业灌溉、工矿企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的重要水源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市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度愈来愈高,年均取用水量14亿立方米左右,地下水占取用水总量的40%;农业用水占全市取用水总量的80%,地下水占农业取用水总量的30%。受多种因素制约,全市地下水可开采量不大,难以满足全市工农业发展和人畜饮水需求。
  渭南是农业大市,地下水是农业灌溉的重要水源。据统计,全市现有灌溉机井4.4万眼,由于大量地开发地下水资源但得不到及时补充,局部引起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形成一些降落漏斗,如不加以保护,后果堪忧。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省市各级党委政府愈来愈认识到地下水管理保护的重大意义。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着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2021年9月15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地下水管理条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地下水管理条例》对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与规划编制提出详细要求,对地下水节约与保护提出具体要求,对地下水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提出明确规定,同时为打击地下水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至此,保护地下水、管理地下水,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制度约束。
  “渭南作为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要充分认识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要像重视粮食安全一样重视水安全。”宋晓彤说,要像严格土地管理一样严格水资源管理,形成全社会治水兴水的强大合力,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强化水资源管控 提升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我们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切实把水资源的刚性约束立起来、强起来、硬起来。”宋晓彤说,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对非居民生活用水继续实行计划和定额管理,特别是在一些机关单位、校园、人口密集社区积极实施供水管网改造,推广节水器具,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全市建成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103家、节水型小区84个、节水校园35家,节水型高校2所,年节水量达到3000多万方。同时,我市还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强化节水宣传。持续开展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活动,组织学校、企业、单位积极参与节水教育、节水宣传、节水共建,弘扬水文化、做活水文章,把节水理念融入生产生活每一个细节,营造全社会节水惜水的良好氛围。
  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确定的强制性和约束性节水指标,建立健全节水评价制度,持续开展节水示范单元创建工作,70%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局属有关单位、县级水利单位全部建成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同时,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严格水资源保护管理措施。按照市政府要求,切实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年度“创亮点”重要工作,完善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指标,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平。严格落实地下水超载区治理方案,配合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切实保护好渭北“380”岩溶水这一重要水源。
  强化地下水监测 规范取水行为管理
  “地下水超采治理是做好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的重中之重。”宋晓彤说,近年来,我市各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陕考察、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水利部、省水利厅相关部署,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综合治理”的原则,不断完善法律规范、体制研究、工程建设、强化监管、信息化监测等方面措施,着力解决全市地下水超采问题。
  强化监管职能。加大地下水保护和超采区治理,通过严格审批、限制开采和关闭自备水源井等措施,有效防范地下水超采区水位下降和区域范围扩大。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网体系,建立地下水监测系统,在位于超采区范围内的城区、集中供水水源地、地下水降落漏斗中心、超采区边界等区域引进现代化监测手段,为超采区治理提供依据。
  开展专项整治。严格取用水管理,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细化分解用水总量指标至各县(市、区),强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对全市所有取用水户的水量核定实行分类管理,一户一档。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清全市取水口基本情况,依法整治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取用水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有效保护。
  加快岩溶水替代步伐。严格岩溶水的用途和总量管控,严格取水许可审批,严格限制开采。已经开发的工业及农业用水,逐步削减开采水量,积极寻找替代水源,逐步封停取水工程,涵养和丰富岩溶地下水。
  强化系统观念 维护河湖生态平衡
  “生态系统是各种自然要素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复杂系统。”宋晓彤说,地下水不仅是重要的水资源,也是“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中的关键要素,对于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维护河湖生态平衡是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程,需要全市上下各相关部门共识共动。
  提高思想站位。要把推进水资源保护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政治任务,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不懈抓好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统筹和水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加大工程调度。坚持把河湖水源涵养作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性治理的重点,持续深化河道清理整治,常态化开展河湖生态补水,大力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努力构建多源互补、丰枯调剂、循环通畅、生态良好的供水格局。扎实开展黄、渭、洛河流域水量调度工作,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管控,实现主要控制断面下泄流量和水量双达标,有效改善黄、渭、洛河流域生态环境,为建设幸福河湖提供坚强的水资源支撑。
  部门协作推进。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省级抓总、市级协调、县级落实的工作体系,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职能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要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倒逼《地下水管理条例》落地落实,奋力开创水资源保护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实现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当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记者 武茵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