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9年省级第二批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412万元安排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严格执行政策制度规定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全省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方案》、《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7〕57号)(陕扶办发〔2018〕10号)、陕西省《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扶办发〔2018〕14号)及陕西省《关于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农〔2018〕17号)要求,抓实落细各项工作。一要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要按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管理规定,择优从项目库中选取项目,科学编制项目资金计划;要强化项目库约束机制,按时限、规定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对未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的,不得安排扶贫项目资金。二要抓实项目资金公告公示。要按照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的要件、内容、范围、条件、标准做好项目资金公告公示,不得缺项漏项;要突出乡、村两级公告公示制度落实,发挥好公告公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监管作用,防止“一贴了之”;要保障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监管。三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政策标准。加大项目实施力度,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开发和产业发展;支持贫困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能力提升、互助资金和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支持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新型扶贫模式和联结带户脱贫模式。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对已启动实施的扶贫项目,要采取强力措施,推动项目进展,加快资金报账进度。
二、全面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各县(市、区)要按照《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7〕57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和《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工作导引》等政策规定,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严格程序、严格制度、严格规定、严格相关资料手续的工作完备;要切实加强资金项目监督检查,把监督管理落实到各环节、各阶段和全过程。要积极完善制度规定,不断创新监督监管机制,鼓励县级购买依法注册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社会中介机构,加强资金账务管理,参与扶贫项目评估;严禁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搞形象工程,不准用扶贫资金搞与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无密切关联的项目;要切实解决“前纠后犯、屡纠屡犯”问题,坚决杜绝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三、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和效益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审核把关项目,特别是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要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解决剩余“最后一公里”的主要贫困矛盾和问题,着力提高脱贫质量和成效。要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绩效意识,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紧盯扶贫绩效,夯实带贫益贫对象,并在备案项目中明确绩效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扶贫资金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
(监督电话:12317 0913-2930388)?邮箱:wnfp325@163.com
附件:2019年省级第二批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