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追加的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灾后扶贫项目恢复重建,县级按照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用好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支持克服洪涝地质灾害影响的通知》(陕扶办发〔2020〕36号)资金使用要求,及时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择符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范围的扶贫项目,简化程序,加快进度,严把质量,做好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疑问,请与市扶贫办规划与投资科联系,联系电话:12317 0913-2930392邮箱:wnfp325@163.com。
渭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渭南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