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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中省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告

按照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省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陕扶办发〔2018〕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中省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严格资金使用范围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7〕57号)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陕脱贫办函〔2017〕55号)等要求,结合本县(市、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情况,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因户施策、因地制宜确定资金使用范围。要进一步创新产业扶持模式,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及时做好项目编报工作

各县(市、区)要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做好项目编报计划工作。贫困县要将资金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按照涉农资金整合方案有关要求进行报备;非贫困县编报的项目报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备案。项目备案后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要变更的,由县(市、区)按项目管理权限审批,并及时报省市备案。各县(市、区)要加快项目建设,切实提高项目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强化资金监管。

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及时整改各有关监督部门发现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发挥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一线监督作用,对文化程度低、理解能力差的贫困群众上门解疑答问,引导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全过程。

(监督电话:0913-2930388)

附件:2018年中省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表

渭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2018年中省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市县

合计

中央

省级

其中:绩效评价奖励资金

其中:整合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成效奖励资金

小计

中央

省级

小计

中央

省级


渭南市

18885

15668

3217

3400

3000

400

800

800


1

富平县

2294

2294


600

600





2

蒲城县

3022

3022


600

600


400

400


3

白水县

2545

2545


600

600


400

400


4

合阳县

2888

2888


600

600





5

澄城县

2163

2163


600

600





6

大荔县

1979

0

1979

200


200




7

潼关县

539

0

539

200


200




8

华阴市

699

0

699







9

华州区

1067

1067








10

临渭区

1569

1569








11

高新区

50

50








12

经开区

70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