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情况予以公告。本批资金共计15020万元,其中,临渭区529万元、华州区2209万元、潼关县1186万元、大荔县1154万元、合阳县1416万元、澄城县1113万元、蒲城县2204万元、白水县1257万元、富平县3366万元、华阴市486万元、高新区100万元。资金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先保障到人到户产业发展项目需求,重点支持监测对象、脱贫户发展生产增收,重点支持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启动实施新一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政策,培育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开展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短板项目,优先建设既方便生活又促进生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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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