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陕发改县域〔2024〕2069号)文件,下达我市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1440万元,其中潼关县420万元、大荔县210万元、华阴市170万元、富平县460万元、合阳县180万元。
为加大财政衔接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渭南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印发的《渭南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渭财发〔2021〕156号)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
监督电话:0913-2930949 12317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