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州区人民政府: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2023年11月21日陕政土批〔2023〕750号批复,现就你区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区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华州区瓜坡镇良候新型农村社区、黄家新型农村社区、南沙村,柳枝镇孙庄村,莲花寺镇何巷村、龙潭村,赤水镇会东方村等有关村组13.016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依法征收为国有。
二、同意将上述征收为国有的13.0167公顷土地用于城镇建设。由你区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规划和供地政策合理安排使用,涉及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供地,并加强土地批后监管。
三、有关征收土地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按你区上报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用地范围和面积以测量成果图、表为准。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四、你区人民政府要依法实施征地,严格履行征地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公开征地信息,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024年1月2日
抄送:华州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