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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政办发〔2019〕117号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2020年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为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行动工作部署会精神,进一步做好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9—2020年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积极推进建筑工地、道路清扫保洁、裸露土地、物料堆场扬尘管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大幅提升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和文明施工水平,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和城区裸地复绿面积,减少建筑工地、道路和裸露土地三大扬尘污染源扬尘排放总量,推进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县市区全面完成2019年扬尘污染防治改善目标,秋冬季期间(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31日)扬尘主要颗粒污染物PM10同比下降,助力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施工扬尘管控。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围挡、硬化、覆盖、冲洗、洒水、绿化”6个100%抑尘措施和建筑工地“红黄绿”牌挂牌制度。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长距离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工程,要合理降低土方作业范围,实施分段施工。鼓励施工企业实施“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数量和渣土拉运;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二)加强渣土运输处置管理。严格按照必须公司化运营、必须出入口硬化、必须报清运计划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必须在运输过程全程监管、必须做到车辆密闭运输、必须倾倒至规定地点等“6个必须”的要求,规范建筑渣土处置。渣土运输车辆要加装卫星定位设备,并同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联网,实现在线监管。强化渣土处置联合执法工作,严格落实“三限一卡”管理制度,对抛洒、带泥上路、超速、闯卡口、毁坏限高栏、乱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严把源头和倾倒环节管理,土方作业和建筑垃圾装卸时必须采取湿法作业。建筑垃圾消纳场要落实“6个100%”管理要求,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检测仪器,实现和主管部门监控平台联网监控。
  (三)推进建筑垃圾场建设。要统筹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等各方资金、技术和力量,推进公共资源公益性型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建设,力争建设一批符合我市社会发展的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的建筑垃圾处置中心或企业,逐步改变我市建筑垃圾填埋复耕的传统处理方式,有效改善局部地下水质和土壤环境,确保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7%以上。
  (四)强化道路扬尘控制。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严格城区干路、支路和背街里巷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建成区达到80%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强化国省道、县乡道扬尘治理,落实分段监管和路段包联责任,按照“一冲、二洒、三清扫”及“五位一体”的工序,加大巡查清扫力度,加强冲洗、洒水作业,及时对路肩、路缘石、水沟盖板及桥面护栏底端等易产生灰尘的地方和死角进行彻底清理。
  (五)加强堆场扬尘治理。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要按照行业管理和大气污染防治法规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开展堆场扬尘防治工作。城区、城乡接合部等各类煤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要采取覆盖等有效抑尘措施,定期对全市各类堆场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排查整治清单,分类施策,开展堆场扬尘综合整治工作。
  (六)加大裸地扬尘治理力度。自然资源规划、交通运输、水务、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要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和各自职责,加强荒地空地、非硬化路面、绿化带、工地裸地、滩涂等5类裸露土地扬尘治理,持续开展摸底排查,按覆盖、植绿、硬化的要求分类治理。
  (七)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应急响应期间,建立市、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完善、落实应急预案,系统部署应急减排工作,加强执法检查频次,落实减排措施,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要加强电力部门电量数据、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等应用,实现科技执法、精准执法。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的违法行为从严处罚。
  (八)严控露天焚烧垃圾。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秋冬季垃圾焚烧的专项巡查力度,全面禁止露天焚烧枯枝落叶、垃圾等现象,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密切监测垃圾焚烧情况,加大处罚力度,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2019-2020年秋冬季扬尘防治攻坚成效直接影响2019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和2020年目标的实现。要充分认识2019-2020年秋冬季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巩固、扩大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后20位的成果,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市级各部门要按照四大保卫战职责分工,指导各县市区落实任务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本行政区域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县市区要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完善机制建设,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三)强化措施落实。各县市区要分行业、分地域开展排查摸底,厘清本区域内建筑工地、市政改造、公路道路、混凝土拌合站、堆场料场、城区裸露地数量,分析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建立排查清单,实行动态监管。结合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可行监督机制,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切实做到污染问题在一线发现,违法问题在一线处理,整改问题在一线推进。
  (四)严格督查检查。要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任务,提高执法强度、执法质量和督查力度,切实传导压力,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市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从市级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交叉督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在督查各地治理效果的同时,要重点督察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扬尘综合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以及“一刀切”等乱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对问题严重的地区视情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查,必要时派驻督战队盯着整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常态化督办检查。
  (五)严肃执纪问责。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或者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到位且改善幅度排名靠后的,下发预警通知函或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在工作中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到位、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造成工作失误和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