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近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9〕2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当前,我市正处于主汛期的关键时期,加之近期雨水较多,发生地质灾害的潜在风险较大,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坚持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提高灾害防治能力。要切实抓好机构改革期间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坚决杜绝因人事变动、岗位调整造成职责不清、工作脱节现象,确保工作不留断档、有序推进。
二、严加防范,深入排查整治事故和灾害隐患。针对汛期可能多发频发的各类灾害,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高温汛期防灾工作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七项攻坚行动和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一步组织开展本区域、本行业各类灾害风险和隐患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严防各类灾害和事故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值守,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灾情险情。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应急管理、国土、发改、水务、林业、住建、地震、卫生、气象和消防救援等单位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重大险情、灾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根据灾情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组织抢险救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将落实情况于8月28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由市应急管理局汇总后报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
联系人:田车驰 联系电话:2933389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切实做好近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19〕2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省防灾救灾减灾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近日,我省多地出现洪涝和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国家应急部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隐患排查,提前防范,及时处置,防止灾害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雨情及灾害实际,现就相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各级主体责任
当前,我省正处于“七下八上”主汛期的关键阶段。据省气象部门预测,受后期副热带高压西伸北抬影响可能引发一系列异常极端天气。8-9月,陕南南部降水将较往年同期偏多1-2成,其余各地降水将偏少1-2成,秋淋开始时间较常年偏早,强度略偏强,易出现强对流天气,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加大,黄河、汉江、嘉陵江、渭河干支流可能出现超警洪水。加上前期部分地区雨水较多,土壤饱和,强降雨极易引发地质等多种灾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全面落实各方面责任和各项措施,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当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进行再动员、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要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夯实各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努力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强大合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风险和损失。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困难新问题。
二、全面排查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安排对本区域、本行业范围内灾害风险隐患进行排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要以中小流域河道行洪、重要城镇低洼内涝,水库、水电站、淤地坝、尾矿库等防洪重点区域安全度汛和陕南秦巴山区、关中秦岭北麓、陕北丘陵沟壑区域山洪地质灾害为重点,突出村镇、医院、学校、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水利、电力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受雷电影响的易燃、易爆和危化品仓库等重要区域,做到逐村、逐户、逐单位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市级人民政府、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尽快作出安排,县级人民政府作为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街办),广泛动员群众开展灾害隐患排查,排查结果要造册登记,并提出防范整改措施逐级审核上报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水利厅等部门对各地市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各市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应对各种灾害的准备工作。
三、加强监测预警,全力做好群测群防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高度关注灾害群发、链发现象,密切跟踪和监视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切实加强河流、水库水位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监控,强化局地突发性灾害天气引发的洪涝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地震和气象等灾害信息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认真做好雨情、水情、汛情和灾情的趋势分析和研判、要建立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群众报告奖励制度,广泛发动村组群众积极参与本区域及自身和周边的自然灾害监测和防治。要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及时准确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特别是临近预测、准确预报预警,及时提醒社会公众防灾避险。
四、强化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地震、气象和消防救援等部门单位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尤其要妥善安排好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值班带班工作,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重大险情、灾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要密切关注灾情发展趋势,视情及时启动各类救灾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抢险救援。要制定“防、撤、抢”方案,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及时调运发放救灾物资,及时下拨各类救灾资金,抓紧做好灾毁道路、电力、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抢通以及卫生防疫工作,保障灾区尽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要深入了解受灾群众实际需求,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家每户,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安抚工作,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五、加强宣教力度,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持续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加大灾害多发区、农村偏远地区、城镇外来人口聚居区和地质灾害风险区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等广泛普及灾害风险、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知识,切实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切实做好灾情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将落实情况于8月底前报省应急管理厅,由省应急管理厅汇总后报省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