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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渭政办发〔2019〕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渭南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渭南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取消我市域内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根据《陕西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9年底,配合完成京昆高速晋陕界禹门口收费站、连霍高速豫陕界潼关收费站2个省界高速公路收费站取消工作,全市车辆ETC车载装置安装率达到90%以上,各县市区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有效提升收费公路的通行效率,提高群众出行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域内取消省界收费站的环境保障工作。

全省计划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21处,涉及我市的省界收费站有连霍高速豫陕界潼关收费站、京昆高速晋陕界禹门口收费站,各有关县市政府要积极配合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做好取消省界收费站的环境保障工作。(韩城市、潼关县政府分别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

1.各ETC车载装置发行单位积极提供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依托商业银行网点、公安车管所、4S店、收费站广场、车站、停车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人民银行渭南市中心支行、各ETC合作发行银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务车辆全部安装ETC车载装置。引导各人民团体、企业等单位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人民银行渭南市中心支行、各ETC合作发行银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3.在新增机动车注册登记及机动车辆定期检验、驾驶证审验时,宣传引导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主动安装ETC车载装置。(市公安局、人民银行渭南市中心支行、各ETC合作发行银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4.在4S店、汽车站、汽车租赁、出租车、道路运输企业、物流中心等经营性车辆集中场所,宣传引导车辆所有人安装ETC车载装置。(市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渭南市中心支行、ETC合作发行银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5.积极推进ETC在火车站、客运站、停车场等涉车场所的多场景应用,完善结算系统,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充分调动政府部门和基层资源,深入辖区居民小区和村镇开展宣传,引导车辆所有人主动办理ETC车载装置。(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6.在建高速公路按照ETC收费车道设计情况,对站点建设工程进行优化调整。升级开放式一级收费公路相关设施设备及软件系统,根据通行量适时增加ETC车道数量,确保车辆顺利通行。(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7.落实国家汽车预置安装ETC相关政策,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ETC车载装置技术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批准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8.人民银行渭南市中心支行及各ETC发行单位要建立安全高效的设备供应链和设备申请调拨系统,实现设备申请、调拨、配发、物流等供应系统高效运转,为发行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人民银行渭南市中心支行、各ETC发行单位负责)

(三)落实公路收费法规政策。

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通行费减免政策,认真落实国家优化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通行费减免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依法打击偷逃通行费行为。

建立健全收费公路信用体系,推动将偷逃公路通行费等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实行公开曝光、联合惩戒。(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人民银行渭南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实施步骤

全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启动阶段(2019年7月31日前):召开全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具体实施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推动工作尽快全面开展。

2.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8月1日至11月30日):韩城市、潼关县配合完成京昆高速晋陕界禹门口收费站、连霍高速豫陕界潼关收费站取消工作。各ETC发行单位积极为广大车主安装ETC车载装置,为用户解答疑问,并做好后期维护。

3.总结考核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市政府组成督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评情况纳入市对县交通运输工作考核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渭南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推进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级各部门都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任务分工,强化措施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建立工作专报和联系人制度,各县市区政府、人民银行渭南市中心支行每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权俊瑞  联系电话:2118030)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ETC安装统计信息。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取电视、报刊、短信、公益广告等多种宣传方式,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有针对性地解读好ETC推广、货车按车(轴)型收费、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等相关政策,加强舆情监测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1.渭南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各县市区ETC车载装置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渭南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

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心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李晓京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公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宋小娜    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刘天亮    市财政局副局长

智建峰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石高峰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张鹏康    市司法局副局长

孟宪宗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蔡利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胡  涛    市国资委副主任

邵战强    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

支远江    人民银行渭南市中心支行工会主任

刘  卫    渭南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石高峰同志兼任,负责协调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2

各县市区ETC车载装置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

车辆保有量(万辆)

已安装ETC数量(万辆)

未安装ETC

数量(万辆)

任务数

(万辆)

韩城市

6.21

2.56

3.65

3.29

临渭区

(含经开区)

13.96

4.83

9.13

8.22

华阴市

1.99

1.16

0.83

0.75

华州区

2.33

1.10

1.23

1.11

潼关县

0.95

0.50

0.45

0.41

大荔县

6.60

1.63

4.97

4.47

澄城县

2.79

1.20

1.59

1.43

合阳县

2.98

1.02

1.96

1.76

蒲城县

6.66

2.32

4.34

3.91

富平县

4.74

1.33

3.41

3.07

白水县

2.09

0.28

1.81

1.63

高新区

1.14

0.43

0.71

0.64

合  计

52.44

18.36

34.08

3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