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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政办发〔2020〕14号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路长制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高质量发展,满足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以及中、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路长制,形成科学完备的领导责任体系、目标计划体系、养护管理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智慧指挥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实现农村公路建设专业化、管理规范化、养护市场化、运营社会化。使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到2050年,农村交通更加安全便捷、智能高效、绿色低碳,充分满足广大群众对美好出行的需求,保障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建成现代化交通强市。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建立路长责任体系。
  进一步夯实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建、养、管、运的主体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建立科学高效、责任明晰的县、乡、村三级路长责任制。设立总路长,由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县道路长由各县级领导担任,沿线镇办负责人为副路长;乡道路长由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分别担任,沿线村委会负责人为副路长;村道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实行各级路长对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分工制度。总路长对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各级路长分别对县道、乡道、村道的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县市区政府按照以上原则,结合实际,制定路长制工作方案。县、镇两级设立路长办公室,县级路长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交通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镇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镇(办)政府在农村公路管理所加挂路长办公室,建立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推行农村公路“阳光工程”,将路线名称、路线规模标准、路长姓名、养护标准、监督电话等内容,以设立路长公示牌或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示公告,并及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二)科学构建目标计划体系。
  坚持规划引领,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强化农村公路引领产业布局和带动发展的能力,科学编制农村公路路网规划和3-5年发展规划,建立滚动项目库。合理制定建设、养护年度计划,通过专题会议研究,明确任务、落实资金、分解到位,推动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加快补齐交通脱贫攻坚短板,全面消除建制村通村公路“油返砂”现象,有序推进自然村通公路建设。加大通客车路段的建设改造力度,推动窄路加宽工程,完善临崖陡坡路段安防设施。根据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结合农业农村产业布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镇发展规划等要求,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以改善特色小镇、乡村旅游、农业基地、产业园区等经济节点交通运输公路为重点,建设一批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基本实现乡乡都有产业路或旅游路,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例逐年增加。
  (三)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
  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和管养体制改革,建立管养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农村公路养护属于地方财政事权,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日常养护资金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12000元、乡道7000元、村道3000元的标准,由市、县按照1:9的比例足额落实,并建立与里程、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调整周期不超过五年。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和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鼓励将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捆绑招标;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参与,提高养护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水平。充分发挥镇村两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到2022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到2025年,中等及以上占比不低于80%。
  (四)不断强化政策保障体系。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建立市政府农村公路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统筹实施、协调联络、督促指导等工作。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以各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专项资金,统筹做好公路用地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公路绿化以及水利和电力等要素保障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制定出台农村公路相关支持政策,做好配合和指导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要统筹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市行政审批局简化农村公路建设前期审批程序;市财政局要及时拨付市级财政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要依据农村公路建设有关规定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时办理农村公路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市农业农村局要围绕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配合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市扶贫办协助做好“农村公路+扶贫”建设以及“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市交通运输局要指导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计划,做好农村公路行业管理;市邮政部门要指导农村邮政、快递等业务顺利开展;市供销部门要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发展。
  (五)全面提升智慧指挥体系。
  加快农村公路信息化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农村公路进行监测,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和养护水平。开发具有日常保洁、病害整治、桥梁分析、路况信息、路产信息、安全监控、养护工程等功能的管理平台和手机APP。市交通运输局要指导各县平台的开发维护,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建设实现数据信息上下共享、公众服务和应急保障为一体的公路信息化系统,到2025年,实现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市、县、乡、村全覆盖,建立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农村公路现代化指挥系统。加强5G、北斗、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等新技术的应用,进行高精度、大规模核查,建立农村公路路网数据信息库,实行动态化管理,对发现和分析出的问题,及时纳入计划,进行整改。应用“二维码生成系统”,为项目管理资料、公路桥梁信息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委托第三方对农村公路大、中桥梁进行检测,全面切实提高农村公路管理效率。
  (六)严格规范考核评价体系。
  健全农村公路分级监管考核体系,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纳入市、县、镇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相挂钩的考核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良好的,给予奖励;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差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扣减补助等措施,充分发挥激励考核“指挥棒”作用。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的督导力度,建立“市级半年督查,县级季度检查、镇级每月自查”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督查机制。组织开展“好路杯”评比活动,使用信息化手段、第三方机构和群众满意度的方式监督评估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及时对农村公路管理成效进行公示。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路况自动化检测评定、质量检测抽查、工程进度等硬性指标作为农村公路年度考核评分的主要依据,适时召开现场会、推进会、培训会,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化管理运行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品质示范工程建设。
  积极推进品质工程建设,按照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绿色生态原则,牢固树立高品质建设就是最好养护的理念,从工程设计、工程监管、技术创新、安全生产水平等全面加强。全面实行农村公路“七公开”制度,吸纳农村公路沿线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农村公路工程监督和项目验收,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程序,重点规范路基路面拌和、摊铺、碾压、检测等关键工序技术要求、规范施工驻地建设及足额配置现场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引入第三方进行质量监督,实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六方质量责任终身制,加强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检查、检测,强化质量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管控,明确质量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市场监管,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对农村公路建设单位进行信用记录,建立完善从业单位及其负责人质量诚信档案,推动质量信用评价结果在市场准入、招投标和行业监管中的应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二)抓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
  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镇创建,树立典型标杆,充分发挥示范典型带动作用,大力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扎实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高标准发展。制定“四好农村路”专项工作制度,形成高质量发展相关配套措施。力争全市再创1个“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10个“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努力打造“市有示范县、县有示范镇、镇有示范村、村有示范路”。到2022年,全市建设水平基本达到省级示范县标准,全部乡镇基本达到市级示范镇标准,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处于全省领先地位。探索开展“爱路日”活动,以公路开放日、交通展、公路文化推广为依托,充分展现当地公路发展历程和人文底蕴,弘扬公路精神,引导、激发农民群众爱路护路热情。
  (三)抓好美丽农村路创建。
  按照“坚持因地制宜、提升安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引领人居环境改善”的原则,积极开展“美丽农村路”创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将自然生态、风土人情、传统文化融入农村公路规划、设计、建设,按照“一县一品牌、一路一特色、成网成环”,做到公路与沿线周边乡村风貌、田园风光、农业园区充分融合。积极推广建设农村公路绿道、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等慢行交通体系;鼓励在农村公路路侧设置具有当地人文特色的“驿站”(公路停车服务区)、自驾车房车基地等设施,提供停车、休憩、观景等服务功能,增设港湾式紧急停车带、公交停靠站等设施,努力打造“实、安、绿、美”精品自驾游和旅游公路示范线。
  (四)抓好平安公路建设。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要求,切实抓好公路安全保障工作,全力打造放心路、放心桥、放心车。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加大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力度,2020年基本完成县乡道及通镇村公交线路的重要村道的安全隐患治理。加快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新改建农村公路安全实施要与公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大危桥改造力度,危桥数量逐年下降,农村公路安全通行能力显著提高。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对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公路的技术条件、安全设施状况、车辆技术要求等进行实地踏勘检查,确保车辆运行安全。提升农村客运动态监控能力,加强运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五)抓好农村客运物流建设。
  着力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建立优质高效、开放共享的运输服务体系。提升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确立农村客运公益属性,将农村客运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建立可持续稳定发展长效机制。创新农村客运运营模式,因地制宜采取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农村客运班线、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客运模式,鼓励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快)件,升级完善现有农村客运站点功能,推动集客运、货运、邮政于一体的“多站合一、一站多能”乡镇综合客运服务站点建设,实现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收益、可持续”。加快推进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物流站点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交通运输、邮政、商贸、供销等物流资源整合,依托电商平台,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农村物流模式,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