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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配套措施的通知

渭政办发〔202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配套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配套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配套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配套措施。
  一、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
  强化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对接,引导中小微出口企业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领取保单,扩大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统一投保平台的覆盖面。支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加大出口企业在手订单承保力度,实现应保尽保。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适度放宽申请出口前附加险客户等级要求和承保条件,审慎客观审批出口企业出运前/后变更结算方式、延长付款宽限期和延期报损等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放宽适用范围。(市商务局负责)
  二、丰富担保融资模式
  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支持商业银行创新“信保+担保”融资模式,提升对外贸外资企业的融资支持服务能力。联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探索建立保单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推动“政府+银行+信保”融资模式落地,通过风险共担、本金补偿等措施,调动银行积极性,降低企业融资门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渭南银保监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融资增信支持
  将外贸企业纳入“银税互动”平台,向银行进行推介,引导银行机构增信。加强县域信贷资金倾斜,通过对各银行机构县域存贷比的监测通报,督促银行机构加大县域信贷投放。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强与政府担保公司的合作,将外贸企业纳入担保体系,增加信贷投放。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与资质较好的外贸类服务平台进行合作,利用陕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获取贸易和资信评估服务,更好服务外贸企业。〔人民银行渭南中心支行、渭南银保监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扩大出口信贷投放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外贸企业发展量身打造信贷产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市商务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需求,向人民银行渭南中心支行提供需要支持的中小微外贸企业名单,人民银行渭南中心支行指导市内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名单内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向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市商务局、渭南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渭南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
  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动跨境电商平台和海外仓建设,助力国际物流发展。深入推进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为中小微企业贸易新业态准入提供良好登记注册环境。以国家和地方重点扶持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贸易往来企业等为重点,运用海关企业画像系统,帮助更多的企业成为认证企业。统筹利用企业认证人力资源,加快新申请企业认证工作进程,不断提升海关企业认证工作效能。进一步优化AEO企业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AEO企业在跨境通关中遇到的问题。做好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业务宣传辅导工作。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可通过“非接触式”方式受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开具和退(免)税申报事项,加快退税进度。〔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渭南海关、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
  利用苏陕协作、陕粤战略合作等机制,通过园区整合、升级改造、优化布局等方式,培育共建一批加工贸易产业园区。组织参加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促进产业转移对接,积极承接外向型产业。继续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对接,加强与转移地政府、商会、企业的联系,拓展招商渠道,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能。充分利用我市低成本的生产要素资源和渭南师院、技师学院等技能人才优势,发挥西渭融合的区位优势,围绕构建“353”工业高质量发展格局,通过规模化的产业转移,稳步推进“铸链、补链、强链、优链”工程。〔市对外经济合作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
  支持纺织品、服装、鞋靴、玩具、石材、农产品、消费电子类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在落实好减税降费、出口信贷、出口信保、稳岗就业、用电用水等普惠性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引导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优先处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出险案件,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开展广泛精准的税收政策培训,促进纳税人和缴费人应知尽知,优化服务举措,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渭南中心支行、渭南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助力骨干外贸企业破解难题
  结合全市重点外贸企业联系制度,梳理名单内企业及其核心配套企业需求,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协调解决企业在通关服务、出口退(免)税、融资、信保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对重点外贸企业开展精准政策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先行审核电子数据,纸质单证通过邮递方式随后补正,压缩办税时限。〔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渭南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渭南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鼓励多元化国际市场开拓
  借助欧美工商会“外贸眼”、香港贸发网等平台组织线上市场开拓,鼓励支持企业通过参加境内外线上线下国际展会开拓国际市场。发挥国内外商协会、驻外经贸代表处、友城交往平台、海外中资企业协会作用,帮助出口企业对接更多海外买家。〔市商务局、市对外经济合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和随附单证,落实“多证合一”政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推广,简化办理流程,持续压缩通关时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进一步推进“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智能审单”“无纸化改革”等政策应用,使辖区企业充分享受海关政策红利。推广海关政务服务“好差评”应用,不断提升通关服务水平。(渭南海关、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高外籍商务人员来华便利度
  在严格落实防疫要求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境外来渭复工复产人员及其家属提供邀请和入境便利。积极对接外贸外资企业,优化外籍商务人员来华工作手续办理程序,便利外籍商务人员来渭。〔市外事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给予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支持
  坚持内外资一致原则,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保障市重点外资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商务主管部门收集重点外资企业融资需求及经营情况,及时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共享重点外资企业信息,推动开展“银企对接”。〔市商务局、渭南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渭南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大重点外资项目支持服务力度
  紧盯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加强与大型央企、国企的合作,围绕龙头企业,打造“一企一链”集群模式。建立全市投资额5000万美元以上重点外资项目清单,全面摸清项目建设进度和存在问题,加大服务力度,切实推进项目顺利建设。按照国家有关安排,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上、符合相关外资产业政策的重点外资项目,用地报批优先受理上报,土地供应优先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预支,预支计划指标按照建设用地计划管理相关政策统一配置。对依法完成规划环评审查、基础条件完善、有效落实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满足“三线一单”等相关要求的合法园区,入园项目按规定实行降级或简化等政策措施。对重大项目实行专人负责、提前介入、精细服务,及时帮助解决环评审批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全力保障项目高质量推进。〔市对外经济合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鼓励外资更多投向高新技术产业
  实施“常年受理、无纸申报、网络审查、系统推荐”便利化服务,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全过程“不见面”办理。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培训和宣传解读,鼓励更多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对初创期、成长期高新技术企业逐户开展纳税辅导,特别是加强对重点企业研发项目管理和研发费用归集等政策宣讲,确保政策执行效果,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政策享受便捷度,确保应享尽享。(市科技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降低外资研发中心享受优惠政策门槛
  积极宣讲和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降低适用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量要求的相关政策,鼓励外商来我市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市对外经济合作局、市财政局、渭南海关、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结合实际,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