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陕西行动要求,全面推进健康渭南行动,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0〕7号)和《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渭南2030行动纲要〉的通知》(渭市办发〔2018〕21号)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全市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人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影响健康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多层次健康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绿色安全健康环境基本形成,基本健康服务更加优质均衡,健康产业规模和发展质量显著提升,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到2030年,全市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环境不断优化,健康产业成为城市支柱产业,人人享有高质量健康服务和高水平健康保障,各项健康指标大幅提升,建成与渭南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全民健康服务和治理体系,实现健康渭南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重大行动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建立全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评价体系,普及健康知识技能,提高居民理解、甄别和应用健康信息的能力。开展“健康中国行动”宣传教育等活动,推广百姓健康系列栏目,打造权威健康教育平台。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机制。形成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审核机制,编制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知识信息指南,向社会发布。加强健康教育指导监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推进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建设,继续向本市居民家庭发放健康知识读本和工具。持续开展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0%和30%。(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配合单位;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下同)
(二)合理膳食行动
落实《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在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在社区配备营养指导员,推动“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建设。开展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和食物成分监测,倡导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行动。鼓励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将传播营养知识作为其社会责任,引导公众理性、科学选购食品。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全民健身行动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结合城市规划和发展,加快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面构建“15分钟健身圈”,提升乡村体育设施覆盖率。建立群众身边的科学健身站点和组织服务体系。依托各级医疗机构和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大力普及体检和体质监测融合的健康检查方式,为不同个体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落实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扩大开放时间。把在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价。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2.2%和92.8%,经常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达到44.2%和45.5%以上。(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负责)
(四)控烟限酒行动
大力推进控烟健康教育进机关、进医院、进学校活动,增强公众不吸烟、吸烟者戒烟的意愿。实施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等建设行动。开展市级不同人群烟草流行调查,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地方公共场所控烟制度建设。加强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鼓励出台市级公共场所控烟法规制度。倡导适度适量饮酒和文明饮酒,不劝酒,不酗酒,提高人群的整体认知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和80%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烟草局、市机关事务中心负责)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及其功能。推动心理健康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发展志愿者队伍和相关社会组织,构建学生及企事业单位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搭建村(社区)心理服务平台,开展科普宣传及心理服务。加快心理应急干预体系建设,建立“全人群、多部门、综合化”的心理应急干预机制。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程服务管理,加大患者救治救助力度,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负责)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促进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开展环境污染与疾病关系、健康风险预警及防护干预研究。深入开展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指导公众健康饮水和健康用水。深化农村“厕所革命”,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城镇创建和巩固提升工作。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指导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构建安全的食品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加强效果评价与督导检查。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快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建强市级中医医院,完成10个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实现县级中医医院(门诊部)、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打造渭北中医药产业园区,形成省内具有特色的中医专科品牌,推动中医药文化、中医药产业、中医药健康旅游、医养结合、中医药健康服务高效协同发展。建设一批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县和“秦药”大品种种植基地。大力发展“互联网+中医药”,实现智慧中医。到2022年,每个县市区建成1—3个市级以上中医特色专科,1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示范中医馆标准。积极创建国家中医药先进市。(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残联负责)
(八)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加强妇幼卫生资源配置,提高综合医院和基层医院产科、儿科服务能力。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网络。实施婚姻登记与婚育健康教育“一站式”服务。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向孕产妇免费提供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深化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预防乳腺疾病和宫颈癌等妇女常见病,促进女性生殖健康和心理健康。完善督查机制,促进妇幼保健质量持续改进。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和4‰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3/10万和10/10万以下。(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妇联负责)
(九)青少年健康促进行动
开展健康学校建设,完善大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机构,配齐卫生保健人员。巩固提升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行动,开展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常见病监测和传染病预警网络。大中小学校按规定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开展“灵动儿童—阳光少年健康行动”,建立“学生—家庭—学校—医院”四位一体防治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20%以上和30%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负责)
(十)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推进健康企业示范建设,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全方位宣传《职业病防治法》,提高用人单位依法提供劳动者职业卫生保护自觉性。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强化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加强劳动者职业病健康监护,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与评价。开展重点职业病专项调查和监测,进行健康风险评估。规范用工管理,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推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险中的尘肺病责任险,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按规定通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其合法权益。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和持续下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负责)
(十一)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加强对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痴呆症的筛查干预、健康指导,建立完善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关怀服务体系。持续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推进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建设。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相关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居家上门服务能力。逐步完善支持家庭养老政策体系。加强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托养机构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研究完善照护服务标准体系。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负责)
(十二)残疾预防健康行动
健全和完善残疾人医疗和康复服务体系,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推进社区康复,合理配置残疾人康复资源。将残疾人列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体。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预防出生缺陷。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开展先天性结构畸形和遗传代谢性疾病患儿救助。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到2022年,残疾预防和康复体系基本完善,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80%,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康复医学科比例达到90%。到203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康复医学科比例达到100%。(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三)重点慢性病防治行动
1.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开展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落实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制度。全面落实18周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向居民提供心脑血管疾病风险评估、健康教育以及综合干预等服务,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巩固“医防融合”脑卒中预防与救治体系。鼓励、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和急救中心、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急救培训,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配备标准。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91.7/10万和265.2/10万以下。
2.癌症防治。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完善癌症登记报告制度。优化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策略。推动胃癌、肺癌等重点癌症社区筛查试点和评估。制定筛查与早诊早治指南,加强重点癌症临床机会性筛查。落实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促进癌症规范化诊疗。完善癌症防治医保和救助政策,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3.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引导重点人群早防、早诊、早治。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探索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检测肺功能,推行高危人群年度首诊测量肺功能。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0/10万和8.1/10万以下。
4.糖尿病防治。加大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引导居民关注自身血糖水平,促使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能力,促进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提高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健康服务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和70%以上。
5.口腔疾病防治。建立健全口腔卫生服务体系,推广口腔疾病防治适宜技术,提升口腔卫生服务能力。广泛开展口腔健康行为普及和口腔健康管理,开展口腔疾病高危行为干预,开展监测与评价,推进口腔健康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四)传染病防控行动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传染病防控短板和不足,市、县两级建立优化重大和新发传染病的预警监测、应急响应、综合指挥、联防联控、救助治疗、舆情应对等防控管理机制。建立完善职责清晰、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防控运行体系。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防控措施,提高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构建“平战结合、分层分类、定位明确、高效协作”的传染病救治体系,提升综合性医院和传染病专科医院的救治能力。强化联防联控,从源头管控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巩固提升艾滋病、结核病、出血热等10类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防控成果,落实结核病救治保障政策,加大耐药结核病防治力度,努力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治愈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强化疫苗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建立疫苗免疫效果评价体系,完善免疫策略调整机制。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消除疟疾状态。到2022年和2030年,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分别控制在0.15%以下和0.2%以下,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5/10万以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及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渭南海关负责)
(十五)地方病防控行动
建立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经费保障的长效工作机制和本底清楚、网络健全、宣教到位、措施落实的防治模式,依法全面落实地方病防治措施,稳步推进地方病控制和消除工作。落实地方病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大碘缺乏病、水源性高碘甲状腺肿、地方性氟中毒、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等地方病防治力度。改水降氟降砷、关闭高氟高砷煤矿,积极推广新能源,从源头上阻断氟砷中毒病区形成。分类指导、科学补碘,在碘缺乏地区维持推广全民食用碘盐。建立健全大骨节病、克山病患者档案,加强群众健康教育,引导群众改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推动病区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到2022年,所有县市区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有效防止地方性克汀病新发病例,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保持适宜水平;有效控制水源性高碘危害,水源性高碘病区和地区居民户无碘盐食用率达到95%以上;保持基本消除大骨节病、克山病状态,100%的病区县达到消除大骨节病目标,95%的病区村达到消除克山病目标;有效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70%以上的病区县饮水型氟中毒达到控制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六)健康细胞示范建设行动
强化政府领导和行业部门协同,动员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持续深化健康家庭、健康学校、健康村庄、健康军营、健康机关、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医院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将健康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市政建设、道路交通、空气质量管理、饮水与食品安全、社会保障和医疗服务等,建立公共政策健康评估机制,有效开展健康城镇建设和管理。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注重营造健康环境、传播健康文化、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构建健康社会。到2022年,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健康细胞。到2030年,健康细胞建设覆盖社会各个方面,健康服务落实到社会所有居民。(市卫生健康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妇联、市退役军人局负责)
(十七)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行动
构建多层次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实战应急演练。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推进市县两级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实现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配送。按照三级标准规划建设市第六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建成市公共卫生中心,实现120急救指挥平台全市统一调度,完成大荔、澄城等5个县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建立覆盖全市的疫情报告监测预警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体系,打造大数据聚集的公共卫生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全面优化各级疾控中心设置与职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配备,充实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设立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提高公共卫生管理能力。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全部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流感病毒、肠道病毒和艾滋病病毒等常见病原体的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等能力。2022年底前,力争全市6家医院达到三级能力水平,其他县级综合医院纳入三级管理,县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医院能力水平,30%的乡镇中心卫生院纳入二级医院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八)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行动
实施《渭南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提升计划》,引进培养一批具有省内一流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柔性引进一批省内外知名医学专家人才。采取校园招聘、公开招聘等形式,加大流行病学、传染病科、全科、儿科、中医等紧缺人才招引。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扩大农村医学生公费订单定向培养规模。健全公共卫生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在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和温州医科大学设置学历提升培训班;依托北京大学(医学部)、上海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等院校教学培训基地,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提升机制,开展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安排一定的奖补资金,支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全国重点高等医学院校合作共建临床医学院。积极改善医务人员从业环境,推动各项惠医举措落实落地,严厉打击暴力伤医违法行为。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工作政策倾斜力度,持续开展乡村医生“县聘镇管村用”试点工作。充实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推动卫生健康行业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符合疾控机构特点的薪酬机制。逐步实现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人员收入达到同一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十九)健康信息化建设提升行动
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不断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更便捷的医疗健康信息服务。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推广“互联网+医疗健康”,构筑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互联网医院、全民健康监测、医保、综合监管为一体的“全民健康服务平台”,实现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实施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面推行“无卡化”就医模式,创新发展智慧医院、实施5G+医疗系列融合应用,推广远程医疗,开展移动医疗、互联网+医疗等试点。推动大数据在医学影像、病理分析、辅助诊断领域的应用。持续推进“互联网+卫生监管”,提升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水平。推广应用医学人工智能技术,促进智慧医疗发展。到2022年,“健康云”初步建成。到2030年,健康信息化服务能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健康渭南建设工作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渭南行动,负责组织实施《健康渭南2030行动纲要》,组织开展行动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实施具体行动方案。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组建或明确推进行动实施的议事协调机构,围绕健康渭南行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有序推进。
(二)健全工作体系。充实健康渭南建设工作委员会,下设综合协调组、业务指导组、监测评估组和宣传引导组。成立健康渭南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健康渭南行动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健全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宣传推广、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对健康渭南建设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健康文化,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各县市区要建设一批健康公园、健康长廊和健康步道,开设渭南广播电视台、渭南日报社健康公益宣传和健康促进栏目,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健康渭南行动,形成“健康渭南、人人行动、人人受益”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
(四)完善考核评估。建立监测评价机制,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健康渭南行动执行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并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附件:健康渭南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附件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
(一)完善领导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充实健康渭南建设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组成人员,完善委员会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健康渭南行动的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健康渭南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健康渭南行动推进实施提供技术支持。设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开展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各县市区要明确推进《健康渭南行动》实施的议事协调机构,根据健康渭南行动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健全工作体制。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包括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办公室会议,研究部署各项行动推进的年度重点任务,协调推动各部门工作落实,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建立指标体系,组织监测和考核;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适时调整相关指标和行动内容;推动成立基金会,建立来源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运用健康频道、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以及短视频等媒体方式,加强健康科普和信息传播。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涉及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提出年度任务建议并抓好落实;做好健康渭南行动的宣传解读;认真落实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等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健康渭南建设各项工作。
(三)健全监测体系。按照职责分工,对我市健康行动133项指标和27项考核指标现状进行摸底核实调查,依托大数据系统,搭建健康指标监测评估体系框架。对已有相关渠道来源的数据校准完善,对没有数据来源渠道的,通过监测体系建立数据信息库,完善相关数据来源渠道和路径。由委员会办公室对监测指标体系进行运用和评估,每年年底根据监测情况形成各专项行动专项报告,改进完善各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测评估
(一)监测主体。监测评估工作由健康渭南建设工作委员会统筹领导,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各县市区按要求制定本地区监测评估办法。
(二)监测内容。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监测主要内容包括:各专项行动主要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专项行动目标实现情况,个人、社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结果运用。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工作进展和监测情况,每年形成专题报告。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行动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市政府,并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三、完善考核制度和指标体系
(一)考核组织。考核工作由委员会统筹负责,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各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考核办法,并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
(二)考核内容。围绕健康渭南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同时兼顾数据的可获得性,建立相对稳定的考核指标框架。
(三)考核要求。坚持科学考核,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分值,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
四、规范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自我评查。各县市区、各部门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组织自查,于每年1月25日前将上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报委员会办公室。
(二)实地核查。委员会组建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核。
(三)综合考核。考核组根据各县市区、各部门自评、监测评估体系数据比对及实地核查情况,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形成书面报告。
(四)确定结果。考核结果由委员会办公室初步认定,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委员会审定。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康渭南行动考核工作,将其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健康渭南建设的重要载体,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积极推动行动开展,确保考核指标目标值得到落实。
(二)完善考核方式。坚持年终考核和平时督查相结合。依托信息化建设,定期对各县市区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注重发挥社会中介评估组织作用,必要时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价,提高考核公信力。
(三)加强过程监督。增强考核透明度,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要主动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严肃考核纪律,坚决查处考核评估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健康渭南行动主要考核指标?
序号 |
指????标 |
渭南基础水平(2018年) |
渭南考核目标值(2022年)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6.2 |
77.7 |
2 |
婴儿死亡率(‰) |
2.5 |
≤5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3.42 |
≤7 |
4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6.94 |
≤13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83.79 |
≥92.2 |
6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2.18 |
≥20 |
7 |
经常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6.7 |
≥44.2 |
8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0.94 |
≤15.9 |
9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1.93 |
2.6 |
10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8.8 |
30 |
11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 |
实现 |
12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 |
实现 |
13 |
产前筛查率(%) |
70.26 |
≥95 |
14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8 |
≥98 |
15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 筛查覆盖率(%) |
宫颈癌:19% 乳腺癌:8% |
≥80 |
16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16.5 |
≥20 |
17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 健康课程开课率(%) |
—— |
100 |
18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 活动时间(小时) |
—— |
≥1 |
19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 |
≥70 |
20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 |
≥80 |
21 |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 |
下降 |
序号 |
指????标 |
渭南基础水平(2018年) |
渭南考核目标值(2022年) |
22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 |
≥50 |
23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85.99 |
≥60 |
24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83.59 |
≥60 |
25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 |
100,70 |
26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
>95 |
27 |
各牵头部门、县市区组织推进健康细胞示范建设 |
? |
建设率 明显提升 |
注:渭南基础水平(2018年)栏空白的为我市暂无该项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