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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中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渭政发〔2020〕44号
临渭区、华州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渭南市中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2020年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渭南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渭南市中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为了全面加强渭南中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提升工作,进一步增加绿量、改善环境、提升品质,为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打下坚实基础。按照《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渭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覆盖、四清零、五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渭政发〔2020〕20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增植提升并重,绿化美化同行”的思路,高标准开展中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工作。通过实施中心城区绿化美化工程,有效解决中心城区目前存在的品质不高、绿量不足、设施不全等问题,切实提高我市绿化美化的建设管理水平,着力打造绿色生态、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2021年启动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力争到2023年实现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目标,具备上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条件。

二、工作任务

针对《陕西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内的否决项(城市绿线管理、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1%,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9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80%),按照增加公共区域绿化面积,做到见缝插绿,多元增绿的原则,重点实施渭河沿岸和交通干线生态绿廊建设、城区重点区域绿化美化建设、城市公园和街头绿地广场建设等三大类项目。

(一)渭河沿岸和交通干线生态绿廊项目。加快实施中心城市生态绿廊林带一期及渭河沿岸、高速公路高铁沿线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绿化栽植,大力推广适宜当地种植树种、彩色树种造林,扩大具有开花、色叶或季相变化主题树种的种植面积,以大色块有机混交模式,逐步形成多树种、多色彩、多层次的林相结构。(责任单位:市林业局,临渭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二)城区重点区域绿化美化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中心城区主要出入口、主次干道、公园进行重点绿化美化。一是丰富城市出入口、主干道绿化美化栽植种类,注重运用开花乔灌木和色叶植物进行搭配种植,形成绿化美化特色效果。二是加强次干道的绿化建设和提升,加强景观设计,提高绿化标准,打造“一街一景”。三是依托现有公园的升级改造,进一步扩大园内主题开花植物的种植面积,适当增加开花植物种类,打破原有单调的绿化景观,营造更大规模的“花景”。(责任单位:临渭区、华州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三)公园、街头绿地广场建设项目。采取拆违建绿、破硬造绿等方式,利用城市边角地、单位门前空地,加快中心城市5处公园、66处街头绿地、45处口袋公园建设,实现城市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同时,在新建绿地广场、公园建设中要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临渭区、华州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三、计划安排

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强城市绿化美化提升,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总体要求,利用3年时间,重点实施14项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工程估算投资约7.6亿元。其中,2020年实施项目7个,总投资约3.9亿元;2021年实施项目5个,总投资约2.7亿元;2022年实施项目2个,总投资约0.9亿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确保中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提升工作顺利开展,在渭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覆盖、四清零、五提升”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设立中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提升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由临渭区、华州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分管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中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考核和信息收集研判、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渭南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和现行的市区管理体制,各部门主要职责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负责中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提升工作的统筹协调,下达生态园林城市项目计划和项目调整;负责组织实施西华公园、六泉公园、车雷公园(一期)等3处公园和8处街头绿地广场的建设。

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城市生态绿廊林带(一期)建设。

临渭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主要交通出入口、主次干道、高速公路高铁沿线、街头绿地、口袋公园、已建成公园的绿化美化建设;负责组织实施街心公园、城市公共空间品质提升、主城区多元增绿等项目建设。

华州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主要交通出入口、主次干道、高速公路高铁沿线、街头绿地、口袋公园、已建成公园的绿化美化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华盛路休闲公园、南门广场绿化提升改造、少华广场绿化提升改造、水利局广场绿化提升改造等项目建设。

渭南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交通主要出入口、主次干道、高速公路高铁沿线、街头绿地、建成公园的绿化美化建设;负责组织实施渭清路西侧绿化林带项目建设。

渭南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交通主要出入口、主次干道、高速公路高铁沿线、街头绿地、建成公园的绿化美化建设。

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做好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提升项目的组织环境保障;建立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提升项目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生态园林城市项目建设用地,推行“容缺+承诺”方式,及时办结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提升项目立项、规划、土地、稳评等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加快进度、按期推进。

(三)注重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和阵地宣传等方式,及时展现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提升工作取得的成效,为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四)强化目标考核。市委、市政府将中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提升工作纳入相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对按期或提前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1.渭南市中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项目计划表

2.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指标

3.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指标


附件1

渭南市中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项目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投资来源

总投资
(估算)

责任

单位

相关
配合单位

实施

目标

一、2020年度(7个)

38860

1

街头绿地广场工程(一期)

该工程一期在中心城区三贤路与胜利大街十字西北角、三贤路与朝阳大街丁字口(渭南师范学院门前)、解放路与朝阳大街十字西北角、前进路与乐天大街十字东南角(老年大学门前),建设四个街头绿地广场。

市级财政

200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财政局
市城管执法局
渭南师范学院
市老年大学
等广场涉及部门

2021年6月底建成4个。

2

西华公园建设工程

该工程位于三贤路与西华街交叉西南角,面积55亩,建设内容包括征地、拆迁、公园配套设施建设。

市级财政

550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临渭区政府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市财政局

2021年底建成

3

渭南市中心城市生态绿廊林带(一期)项目

该项目东起赤水河东岸,西至S108省道,南起南塬直观坡面,北至渭河北岸,以S108、渭河、赤水河和南塬坡面为依托,在中心城区外围建设生态绿廊林带。

市级财政

1476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临渭区政府
渭南高新区管委会
渭南经开区管委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2021年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4

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品质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新增街头绿地、口袋公园45处,改造提升老旧街头广场55处,建设面积约19.57万平方米;2.在渭蒲桥、北站广场、火车南站等三个出入口及广场增加人文元素;3.在人和公园、遗址公园、朝阳公园、南湖公园、渭清路东侧带状公园增加人文元素;4.建设智慧园林,建立可视园林数据库、人工智能作业平台、车辆定位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

临渭区财政

6540

临渭区政府

2020年开工建设,2022年完成建设任务。

5

主城区多元增绿项目

该项目建设面积22.27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林荫路、310国道两侧绿化、10条精品小道和1条花卉粉巷、单位社区城中村园林化率达到60%、立体绿化、屋顶绿化。

临渭区财政
市级财政补助

8720

临渭区政府

2020年开工,2022年完成建设任务。

6

南门广场绿化提升改造项目

该项目对南门广场新载苗木、灌木,并对两侧绿化进行提升改造,新增绿化面积约120平方米。

华州区财政

240

华州区政府

2020年完成建设任务

7

渭清路西侧绿化林带建设项目

该项目位于渭南市渭清路西侧约50-300米范围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3 处片状林带,总用地约 27.3万平方米,包括绿化工程、园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及景观照明工程等配套工程。

高新区财政

1100

渭南高新区
管委会

2020年底建成

二、2021年度(5个)

27450

1

六泉公园建设工程

该工程位于六泉路与仲宁街东北角,占地约17亩,建设内容包括征地、拆迁、公园配套设施建设。

市级财政

2000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临渭区政府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市财政局

2021年底建成

2

街头绿地广场工程(二期)

该工程二期在中心城区仓程路与东风大街十字西南角、胜利大街与仓程路十字西北角、前进路与站北街十字东北角、民生街与人民街十字西北角,建设四个街头绿地广场。

市级财政

1500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市财政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广播电视台
市城投集团
等广场涉及部门

2021年底建成4个。

3

街心公园项目

该项目位于解放路与东风大街十字东北角,占地36.78亩,总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规划建设商业建筑、社区中心、地下车库、公园景观及相关配套设施。

临渭区财政

16800

老城公司

2020年开工建设,2022年建成。

4

华盛路休闲公园建设工程

该工程位于华州区华盛路,占地约60亩,建设内容包括征地、拆迁、公园配套设施建设。

华州区财政

6890

华州区政府

2021年开工,2022年完成建设任务

5

少华广场绿化提升改造项目

该项目对少华广场新载苗木、灌木,并对两侧绿化进行提升改造,新增绿化面积约200平方米。

华州区财政

260

华州区政府

2021年完成建设任务

三、2022年度(2个)

9240

1

车雷公园(一期)建设项目

该项目位于车雷大街南侧,东起前进路,西至财富大厦,全长约1800米,南北宽80米,占地约18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路、景观、绿化、亮化、小品等附属设施。

市级财政

8900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临渭区政府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市财政局
市城投集团

2022年完成建设任务

2

水利局广场绿化提升改造项目

该项目对水利局广场新载苗木、灌木,并对两侧绿化进行提升改造,新增绿化面积约150平方米。

华州区财政

340

华州区政府

2022年完成建设任务

合计

2020年7个

38860

2021年5个

27450

2022年2个

9240

75550


附件2?

陕西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类型

序号

指标项

考核内容

测评与计分方式

备注

综合管理

1

组织领导

①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制订并实施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和年度建设任务计划,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一年以上;
②建立年度创建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

查阅资料

一项不满足-1分

2

园林绿化管理机构

①有职能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机构;
②依照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管理、执法管理等职责。

③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数名。

查阅资料

一项不满足-1分

3

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

①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有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经费定额标准并落实到位,保障园林绿化日常维修养护及相关工作经费;

②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城市绿地总量相适应,并随物价指数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

③近两年(含申报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得到保障,并逐年增加。

查阅资料

一项不满足-1分

4

园林绿化科研

①具有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工作职责的研究机构;

②近两年(含申报年)有关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有效推广,经常组织园林绿化技术学习交流活动。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1分

县级市满足一项即可。

5

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

①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经政府批准实施,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协调,实施情况良好;

②《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后一年内完成《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修订)工作。

查阅资料

①不满足-1分

②为否决项

综合管理

6

绿线管理

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要求划定绿线,并在两种以上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在主要绿地醒目位置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严禁侵占。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否决项

7

园林绿化制度建设

①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出台有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②制定城市绿线管理、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树木移植、绿地占用审批、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等制度,制定新建、改建工程项目配套绿地实施监督管理制度,控制大树移栽、义务植树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

查阅资料

一项不满足-1分

8

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

①已建立城市园林绿化信息数据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有效运行;

②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

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1分

县级市满足其中两项即可

9

公众对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80%

查阅资料并实地抽查

不满足-1分

绿地建设

10

绿化覆盖率(%)

≥36%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每减少1%-1分

否决项

11

绿地率(%)

≥31%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否决项

12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人均建设用地小于105㎡的城市

≥8.0㎡/人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否决项 

人均建设用地大于105㎡的城市

≥9.0㎡/人

13

绿化覆盖面积中适生乔、灌木所占比率(%)

≥70%,年度降水量低于500mm的不鼓励种草坪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不满足-1分

绿地建设

14

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

≥25%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不满足-1分

设区的城市考核项

15

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

≥5.0㎡/人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否决项,设区的城市考核项

16

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80%。5000㎡(含)以上公园绿地按照5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含)-5000㎡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历史文化街区采用1000㎡(含)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否决项

17

公园建设

①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0.05;

②地级市至少有一个面积40公顷以上的植物园,并且符合相关制度与标准规范要求;县级市至少在综合公园中建有树木(花卉)专类园。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1分

18

道路绿化普及率(%)

≥90%。考核设区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12米(含)和县级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9米(含)的城市道路;历史文化街区道路可不考核。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每减少5%-1分

19

道路绿地达标率(%)

≥75%(考核范围同“道路绿化普及率”)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每减少5%-1分

20

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比率(%)

≥50%(主要考核1994年后建设、改建的居住区和有庭院单位)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每减少5%-1分

21

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

≥90%(2002年〈含〉以后新建、改建居住区)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每减少10%-1分

22

防护绿地实施率(%)

≥80%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每减少5%-1分

建设管控

23

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

①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得到有效执行,遵循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园林绿化理念,均衡绿地布局,各项建设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绿地建设指标,城市出入口绿化景观形成,鼓励见缝插绿、破硬建绿、拆违还绿和拆墙透绿;

②绿化建设成果得到有效保护,规划绿地性质无随意改变;

③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参与公园、广场绿地和大型道路绿地建设项目设计和项目竣工验收;重点绿地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监理、竣工验收和审计规定。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1分

24

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价

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7.5。主要评价城市绿地格局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城市园林绿化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程度、对城市风貌形成的作用以及在城市功能性质定位中的地位和作用。

专家实地评价打分

不满足-2分

25

公园、广场规范化管理

①公园绿化用地占总面积70%以上,绿地广场绿化用地占总面积的50%以上,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②公园管理符合公园管理有关规定,园林绿化、园容卫生、设施小品、经营服务、安全管理等管理规范有序,环境优美;

③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符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保障公园的公益属性;

④对国家重点公园、历史名园等城市重要公园实行永久性保护;

⑤公园全部免费开放。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1分

26

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功能完善建设

①在全面摸底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或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有专章;

②承担防灾避险功能的公园绿地中水、电、通讯、标识等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管理维护规范。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1分

建设管控

27

城市绿道规划建设

①编制城市绿道建设规划,以绿道串联城乡绿色资源,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绿色出行的场所和途径;

②绿道建设符合《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③绿道及配套设施维护管理良好。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1分

28

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

①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古树名木必须挂牌,保护率100%,保护措施科学、规范,责任明确;

②完成树龄50-100年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并确定保护单位或保护人。。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并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1分

①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②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29

节约型园林绿地建设

①园林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以栽植自然树形苗木为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大广场、喷泉、水景、人工大水面、大草坪、大色块、雕塑、灯具造景、过度亮化等;

②合理选择应用乡土、适生植物,优先使用本地苗圃培育的种苗,严格控制反季节种植、随意更换行道树树种等;

③因地制宜推广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①②一项不满足-1分

③加分项

30

立体绿化推广

因地制宜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立体绿化面积近两年逐年增加,实施效果明显。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不满足-1分

31

城市历史风貌保护

①已划定城市紫线,制定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实施效果良好;
②城市发展历史印迹清晰,历史文化街区得到有效保护,不同历史阶段代表性建筑保存完好,新建建筑具有地域特色;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1分

32

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

①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的管理机构,管理职能到位,能够有效行使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职责;

②具有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规划,严格履行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批等手续;

③规划区内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和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管理。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

-1分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建设管控

33

海绵城市规划建设

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编制海绵城市规划,并依法依规批复实施,建成区内有一定片区(独立汇水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不满足-1分

加分项 

34

生物防治推广率(%)

≥30%

不满足-1分

生态环境

35

城市生态空间保护

①城市原有山、塬、沟、谷、江、河、湖等自然地形地貌格局得到较好保护,显山露水,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和功能完好性;

②完成城市生态评估,制定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库。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1分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36

生态网格体系建设

①结合绿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统筹城乡生态空间;②合理布局绿楔、绿环、绿道、绿廊等,将城市绿地系统与城市外围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有机连接,将自然要素引入城市、社区;

③城市周边荒山(坡、塬、沟)裸地、河渠沿岸、公路铁路两侧绿化统一规划、统一指导建设、统一监督管理,林业、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按规划和规范完成所辖区域绿化且管理到位。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1分

地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37

生物多样性保护

①已完成不小于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②已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

③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7。

查阅资料
一项不满足-1分

38

湿地资源保护

①已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
②已制定《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城市湿地保护已见成效。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加分项

39

山体生态修复

①完成对城市山、塬、沟、谷等现状摸底与生态评估;

②城市生态敏感区无改变自然地形地貌、开山采石、取土等现象,被破坏且不能自我恢复的山、塬、沟、谷等,恢复自然形态和植被。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1分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加分项

生态环境

40

废弃地生态修复

①在科学调查分析基础上,因地制宜恢复废弃地植被群落,重建生态系统,废弃地生态修复已见成效;

②城市内边角地、荒裸地等空地全部绿化。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1分

加分项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41

城市水体修复

①开展以控源截污为基础的城市水体修复,保护水体生态环境,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拓展亲水空间; ②城市水体保护良好,无填埋水体、破坏河湖岸线及违法取沙等情况;水体岸线自然化率≥70%;

③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50%;

④建成区内消除黑臭水体。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1分

①②③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④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42

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

依据省环保厅下达各市(区)年度大气环境质量考核指标为考核标准

查阅环境质量公报或监测点数据

不满足-1分

43

城市热岛效应强度

≤3.0℃

查阅资料
不满足-1分

市政设施和城市管理

44

城市容貌管理

按照《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管理城市中的建(构)筑物、道路、园林绿化、公共设施、广告标志、架空管线、照明、公共场所、城市水域、居住区等的容貌,城市容貌评价值 ≥7.5。

由专家组实地评价打分

不满足-2分

45

城市供水

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并达标,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99%。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不满足-1分

46

城市污水处理

①城市污水处理率≥90%,且不低于上一年全省城市平均值;

②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达标处置率≥85%。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②不满足-1分

①为否决项

47

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

①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②开展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利用率逐年提高;
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或示范区,逐步推进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①否决项

②③为加分项

市政设施和城市管理

48

环境卫生

①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机制完善、高效运行;

②垃圾箱、转运站等环卫设施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管理到位,道路清扫保洁率100%,机械化清扫率≥65%,且不低于上一年全省城市平均值;

③公厕设置密度达到《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设置合理,管理到位。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

-1分

49

城市道路交通

①城市道路综合完好率≥95%;

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含步行、自行车交通体系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城市路网密度和城市道路面积率逐年增加,确保到2020年分别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和15%以上;

③严格落实车位配建标准,多措并举建设停车场,解决停车难。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1分

50

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和综合管廊建设

①地下管线等城建基础设施档案健全;

②按计划进度完成年度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相关任务。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1分

51

城市景观照明控制

①体育场、建筑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外,所有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照明严格按照《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进行设计,被照对象照度、亮度、照明均匀度及限制光污染指标等均达到规范要求,低效照明产品全部淘汰;

②城市道路亮灯率≥98%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1分

52

城市排水

①新建雨水收集、排放系统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规定建设;

②新建城区采用雨污分流建设,老城区有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并实施。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1分

53

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①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齐全;
②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城市安全运行得到保障。

查阅资料并

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1分,发生一项重大安全事故-2分

节能减排

54

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完成年度供热计量改造任务,新建住宅建筑安装供热计量装置,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大于≥25%。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不满足-2分

关中、陕北考核项,陕南有集中供热的城市也纳入考核。

55

林荫路推广率

≥70%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每减少10%-1分,每增加10%加1分

56

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①节能建筑比例:严寒及寒冷地区≥55%,夏热冬冷地区≥50%;

②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标准比例达到100%;
③近2年(含申报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全省排名列前5位;

④制定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

⑤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近2年每年增长3个百分点以上。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1分

社会保障

57

住房保障建设

①住房保障率≥75%;

②连续两年(含申报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100%。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1分

58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①城市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

②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按规划实施。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一项不满足-1分

59

社区配套设施建设

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共厕所等各类配套设施齐全。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不满足-1分

60

无障碍设施建设

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盲道等无障碍设施,无占压、损坏现象,使用、管理情况良好。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

不满足-1分

综合否定项

61

对近两年(含申报年)内发生以下情况的城市,均实行一票否决:

①城市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②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重大违法建设事件;

③城乡建设方面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批评;

④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附件3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类型

序号

指标

考核要求

备注

一、综合管理(8)

1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

①按照各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职能;

②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有2-3位园林绿化专业(其中副省级以上城市3位)人员,并具有相应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市园林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养护管理的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

2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

①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园林绿化建设、专业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及相关人员经费;

②近3年(含申报年)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与本年度新建、改建及扩建园林绿化项目相适应;

③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城市绿地总量相适应,且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并随物价指数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

3

城市园林绿化科研

①具有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独立或合作模式的科研机构和生产基地,并具有与城市规模、经济实力及发展需求相匹配的技术队伍,且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资金保障到位;

②近3年(含申报年)有园林科研项目成果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

4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实施

《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后一年内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订工作;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协调,并依法报批,实施情况良好。

5

城市绿线管理

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现状绿地都已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

否决项

6

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城市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城市园林绿化法规、标准、制度。

7

城市数字化管理

①已建立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并有效运转,可供市民查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②城市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对城市建成区公共区域的监管范围覆盖率100%。

8

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90%

二、绿地建设(10)

9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0%

10

建成区绿地率(%)

≥35%

否决项

11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人均建设用地小于105㎡的城市

≥10.0㎡/人

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人均建设用地大于等于105㎡的城市

≥12.0㎡/人

12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90%;

5000㎡(含)以上公园绿地按照5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含)-5000㎡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历史文化街区采用1000㎡(含)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

否决项;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13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

≥70%

14

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

≥28%

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15

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人)

≥5.50㎡/人

否决项;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16

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或年提升率(%)

达标率≥60%或年提升率≥10%

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17

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

≥85%

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18

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

≥90%

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三、建设管控(8)

19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价值

≥8.00

20

公园规范化管理

①公园管理符合公园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

②编制近3年(含申报年)城市公园建设计划并严格实施;

③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④对国家重点公园、历史名园等城市重要公园实行永久性保护;

⑤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符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保障公园的公益属性。

21

公园免费开放率(%)

≥95%

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22

城市绿道规划建设

①编制城市绿道建设规划,以绿道串联城乡绿色资源,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绿色出行的场所和途径。通过绿道合理连接城乡居民点、公共空间及历史文化节点,科学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历史遗存等;

②绿道建设符合《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③绿道及配套设施维护管理良好。

23

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

①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古树名木保护率100%;

②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24

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

①园林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以栽植全冠苗木为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大广场、喷泉、水景、大人工水面、大草坪、大色块、雕塑、灯具造景、过度亮化等;

②合理选择应用乡土、适生植物,优先使用本地苗圃培育的种苗,严格控制行道树树种更换、反季节种植等;

③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立体绿化面积逐年递增且效果良好;

④因地制宜推广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

25

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

①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的管理机构,管理职能到位,能够有效行使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职责;

②规划区内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与国际公约进行保护管理;

③具有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规划,严格履行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批等手续。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26

海绵城市规划建设

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编制海绵城市规划,并依法依规批复实施,建成区内有一定片区(独立汇水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四、生态环境(9)

27

城市生态空间保护

①城市原有山水格局及自然生态系统得到较好保护,显山露水,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和功能完好性;

②完成城市生态评估,制定并公布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库;

③有成功的生态修复案例及分析。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28

生态网络体系建设

①结合绿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统筹城乡生态空间;

②合理布局绿楔、绿环、绿道、绿廊等,将城市绿地系统与城市外围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有机连接,将自然要素引入城市、社区。

设区城市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县级城市为市域范围

29

生物多样性保护

①完成不小于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②已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

③有五年以上的监测记录、评价数据,综合物种指数≥0.6,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80。

30

城市湿地资源保护

①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

②已编制《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并按有关法规标准严格实施。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31

山体生态修复

①完成对城市山体现状的摸底与生态评估;

②对被破坏且不能自我恢复的山体,根据其受损情况,采取相应的修坡整形、矿坑回填等工程措施,解决受损山体的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保护山体原有植被,种植乡土、适生植物,重建山体植被群落;

③破损山体生态修复率每年增长不少于10个百分点或修复成果维护保持率≥95%。

设区城市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县级城市为市域范围

32

废弃地生态修复

①科学分析城市废弃地的成因、受损程度、场地现状及其周边环境,运用生物、物理、化学等技术改良土壤,消除场地安全隐患。选择种植具有吸收降解功能、抗逆性强的植物,恢复植被群落,重建生态系统;

②废弃地修复再利用率每年增长不少于10个百分点或修复成果维护保持率≥95%。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33

城市水体修复

①在保护城市水体自然形态的前提下,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开展以控源截污为基础的城市水体生态修复,保护水生态环境,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改善水体水质,提高水环境质量,拓展亲水空间;

②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0%,城市河湖水系保持自然连通;

③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60%;

④建成区内消除黑臭水体;

⑤《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规定的内涝防治重现期以内的暴雨时,建成区内未发生严重内涝灾害。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34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292天

35

城市热岛效应强度(℃)

≤2.5℃

五、市政设施(6)

36

城市容貌评价值

≥9.00

37

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

100%

38

城市污水处理

①城市污水应收集全收集;

②城市污水处理率≥95%;

③城市污水处理污泥达标处置率100%;

④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200mg/L或比上年提高10%以上。

②为否决项

39

城市垃圾处理

①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②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达到I级标准,焚烧厂全部达到2A级标准;

③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

④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基本建立。

①为否决项

40

城市道路建设

①城市道路完好率≥95%;

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及实施方案,确保2020年达到城市路网密度≥8公里/平方公里和城市道路面积率≥15%。

41

城市地下管线和综合管廊建设管理

①地下管线等城建基础设施档案健全;

②建成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③遵照相关要求开展城市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及运营维护工作,并考核达标。

六、节能减排(5)

42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30%

43

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40%

44

林荫路推广率(%)

≥85%

否决项;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45

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

①制定步行、自行车交通体系专项规划,获得批准并已实施;

②建成较为完善的步行、自行车系统。

46

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①近3年(含申报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50%;

②节能建筑比例:严寒寒冷地区≥65%,夏热冬冷地区≥60%,夏热冬暖地区≥55%;

③制定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

综合否决项

47

对近3年内发生以下情况的城市,均实行一票否决:

①城市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②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重大违法建设事件;

③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

④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