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中心城市内涝点清零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2020年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渭南市中心城市内涝点清零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内涝防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覆盖、四清零、五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渭政发〔2020〕20号),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适度超前,加快构建高效完善的城市内涝防治体系。坚持洪涝分治、蓄排并重,统筹考虑蓄排结合的雨洪防御措施。坚持工程措施和生态建设相结合,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从2020年起用三年时间,通过合理布局建设防洪排涝、排水防涝等设施,基本消除城市内涝隐患,实现内涝防治水平明显提高,中小雨不积水,大雨暴雨不发生严重内涝,特大暴雨城市运转基本正常,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主要任务
(一)修编城市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修编城市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科学布局排水管网,确定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管道和泵站等排水设施的改造与建设、雨水滞渗调蓄设施等建设任务。同时,在城市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中增加南塬防洪排涝等内容,强化城市防洪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标准的衔接,统筹规划建设和改造完善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
(二)加快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与建设。对城市雨污混接、错接管网进行改造,打通断头管。加快老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尽快建设截流干管,提高雨水排放能力,加强初期雨水的污染防治。新建区域按不低于国家标准的要求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管渠,提升城市排水管渠整体排水能力。易涝区域路面采取加密雨水口、增设线性排水沟渠等措施,加速路面排水。(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
(三)提高雨洪调蓄能力。根据排水防涝要求和内涝情况,结合城市公园、水体等景观建设,综合考虑城市滞洪需求,加快实施各类调蓄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
(四)增强南塬截洪排涝能力。坚持工程措施和生态建设相结合,按照削陡坡、留缓坡、建旱溪、拦洪水、增植被的设计理念,采用工程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推进南塬坡洪综合治理,加快拦洪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植树种草,营建南塬乔灌草全覆盖的绿色植被,有效减缓和减少降水在南塬地表的汇流速度和地表径流,缓解城区、高速公路及过境铁路的防洪压力,彻底解决渭南南塬洪水隐患,打造城市南部生态屏障。(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临渭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
(五)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制定出台《渭南市主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导则》,积极推进海绵型公园和绿地建设,结合城市自然特点,综合考虑景观美化和蓄水、排水防涝等功能,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增加人工湿地、下凹式绿地、下沉式广场、可渗透路面等,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周边区域雨水蓄滞提供空间。新建公园、广场全部按照海绵城市要求规划设计和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
(六)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加快老城区污水处理厂及滨水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提升水污染防治能力。加快实施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不断提高污水回用率,提高用水效率,推动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七)加强排水源头控制。根据《渭南市中心城区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管理办法》,完善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相关制度,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规范污水排放行为,切实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管理。(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
(八)限期完成易涝隐患点整治。全面分析城市内涝隐患点的形成原因,编制城市内涝灾害风险图,以每个排水出口为单元划分最小排水区域,分区域按系统制定内涝解决方案和工程实施计划,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易涝隐患点整治。(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
(九)加强排水设施维护和保护。制定排水管道、暗渠等排水设施全面清疏计划,优先对内涝积水频繁发生区域的排水设施进行清疏,实现排水设施清疏三年全覆盖。其中,2020年底前完成总任务的30%,2021年底前完成总任务的80%,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对存在功能性、结构性问题的排水设施要制定专项更新改造计划,在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今后每三年至少完成一轮清疏。(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
三、实施步骤
城市内涝点清零三年行动计划分3阶段实施: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加快项目前期策划、规划设计及手续办理等基础性工作,积极创造开工条件,为后续项目实施打下良好基础,尽快开工建设。
(二)全力推进阶段(2021年1月-2022年12月)。按照项目计划,倒排工期,通过进度通报、现场督查等方式,加快项目建设速度。完善重大事项协调工作机制,对存在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并适时专题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三)巩固完善阶段(2023年1月-2023年8月)。对建设任务进行全面检查,巩固建设成果。对未完工的项目要采取工作措施,强力推进,确保2023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确保中心城市内涝点清零工作顺利开展,在渭南市规划建设管理“三覆盖、四清零、五提升”工作指挥部领导下,设立中心城市内涝点清零工作办公室,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中心城市内涝点清零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考核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投公司分管领导组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将内涝防治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负责中心城市内涝点清零工作的统筹协调;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分别做好南塬截洪设施建设及南塬生态治理;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
(三)加强支持力度。城市内涝点清零项目享受市级重点工程项目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实行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政策,加快项目审批时间。加大对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投入,同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多元化、多渠道筹集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等资金。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密切关注中省政策动向,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四)强化考核督导。推行“一周一督查、半月一通报、一月一排名”办法,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将此项工作作为考核加分项纳入相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措施不力、推诿扯皮、完不成工作任务、影响整体进度的,由市纪委监委追责问责,对提前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