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现将《渭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渭南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渭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目 录
总 则……………………………………………………………5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6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6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7
三、上轮规划实施成效……………………………………9
四、主要问题………………………………………………11
五、形势与要求……………………………………………12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14
一、指导思想………………………………………………14
二、基本原则………………………………………………14
三、规划目标………………………………………………16
第三章 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18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18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19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20
第四章 推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23
一、加强基础地质调查……………………………………23
二、推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23
三、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勘查………………………………23
四、落实划定勘查规划区块………………………………24
五、严格矿产资源勘查管理………………………………24
第五章 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25
一、调控开发利用强度……………………………………25
二、优化开发利用结构……………………………………27
三、落实划定开采规划区块………………………………28
四、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29
五、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30
六、规范和引导砂石土类矿产有序开发…………………32
第六章 推动矿业绿色发展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33
一、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勘查………………………………33
二、加强矿产资源绿色开采………………………………33
三、加大矿区生态保护修复………………………………34
第七章 重点项目………………………………………………35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重点项目…………………………35
二、矿产资源勘查重点项目………………………………36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重点项目…………………36
第八章 规划实施管理…………………………………………38
一、加强规划组织领导……………………………………38
二、强化规划约束管控……………………………………38
三、提高政策支持力度……………………………………39
四、加强规划监督检查……………………………………39
五、完善规划实施评估……………………………………39
六、建立动态更新机制……………………………………40
七、深入开展宣传教育……………………………………40
总 则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进一步深化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地质矿产工作对渭南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与保障能力,全力打造“一市两区三地”新格局,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及《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矿保发〔2020〕6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渭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规划,编制《渭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陕西省矿产资源规划及渭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国家、陕西省矿产资源战略和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渭南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编制矿产资源专项规划和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的重要遵循。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有关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以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规划》适用范围为渭南市所辖行政区域,不包含韩城市,同时纳入了渭南市临渭区和大荔县的区(县)级规划。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渭南市地处陕西省关中平原东部、祖国版图中心位置,位于东经108°58′~110°35′和北纬34°13′~35°52′之间,南北长182.3千米,东西宽149.7千米,总面积13030.56平方千米。境内陇海、西南、大西高铁、郑西高铁等8条铁路纵横交错,连霍高速横穿东西,京昆高速连接秦晋,榆蓝高速纵贯南北,属西安半小时经济圈,是亚欧大陆经济带和“关中—天水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辖临渭、华州2个区,有潼关、大荔、合阳、澄城、白水、蒲城、富平7个县,代管韩城、华阴2个省辖市,以及渭南高新区、渭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
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实现1866.27亿元,同比增长0.2%。其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分别为373.69亿元、651.54亿元、841.04亿元,三次产业比重由2015年末的14.56:50.18:35.26调整为2020年末的20.02:34.91:45.07。全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983.09亿元。全市非油气企业矿山工业总产值为67.01亿元,矿产资源开发利润总额为7865.5万元。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一)矿产资源现状。
渭南市大地构造位置处于华北板块南缘之华北陆块,南北横跨四个四级构造单元,由北向南依次为鄂尔多斯地块南缘翘起带、渭河断陷盆地、太华断隆和华北南缘冲褶带,形成了南北隆起、中部拗陷的构造格架,从而造就了矿产资源分布具明显地域性,在空间上呈现“北部煤炭、煤层气,中北部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中部地热伴生氦气,南部钼、金”的带状分布格局。
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发现各类矿产51种(含亚矿种),占全省发现矿种(140种)的36.4%,其中查明资源量的矿产27种。上表矿产21种,已开发利用矿产18种,其中煤炭、铁、钼、岩金、伴生铜、伴生铼等属国家战略性矿产。全市固体矿产上表矿区(不含共伴生矿区)84处,其中大型11处、中型19处、小型54处,大中型矿区(床)占35.7%。
渭南市地质条件有利,矿产资源丰富,钼、金、煤等资源在全省、全国具有明显优势,同时,全市区域内低、中温地热流体分布广泛,渭北水泥用灰岩支持了渭南市及周围市县城镇建设与发展。渭南市有多种矿产保有资源储量位居全省前列,其中钼矿列第2位(伴生铜位列全省首位);煤列第5位;水泥用灰岩列第4位;岩金列第4位。
(二)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截止2020年底,渭南市已完成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和区域水文调查,局部地区完成1:20万地球化学调查;小秦岭地区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和矿产地质调查。
渭南市上表矿区(单一和主要)勘查工作阶段主要为详查及以上,其中普查9个、详查40个、勘探35个。
全市共有探矿权24个,总面积331.3平方千米,按照勘查程度分,其中普查3个、207.2平方千米,详查6个、56.5平方千米,勘探15个、67.6平方千米;按照矿种分,金矿16个、煤矿1个、白云岩1个、地热1个、铝土矿1个、铅锌矿1个、铁矿2个、铜矿1个。
全市地热资源勘查工作程度较低,仅对中心城区234平方千米地热储量进行了估算,各热储层流体储存量总和为387亿立方米,总热量1.3×1017千卡,相当于标准煤188.3亿吨。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矿山114个,其中固体矿山105个,地热矿泉水矿山9个。按生产规模划分大型15个、中型64个、小型35个;按登记发证机关划分部级发证2个、省级发证54个、市级发证9个、县级发证49个;按矿种划分煤矿20个、金矿28个、钼矿2个、铁矿1个、铅矿1个、地热8个、矿泉水1个、高岭土1个、建筑用灰岩1个、建筑用白云岩1个、水泥用灰岩4个、砖瓦用粘土46个。
2020年度主要矿产品矿石产量:煤515.4万吨、地热24.2万立方米、钼1344.1万吨、金15.5万吨、水泥用灰岩758.5万吨、建筑用白云岩259.9万吨。全市煤矿平均采区回采率为84.1%,煤矸石综合利用率91.8%;金矿平均开采回采率为90.6%,平均选矿回收率为95.3%;钼矿平均开采回采率为99.9%,选矿回收率为87.9%,综合回收率52.1%。金堆城钼矿目前采用先进技术综合回收硫、铜、铁、铼等多种元素,经济效益显著。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带动了全市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建材、化工及第三产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对渭南市工业体系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加快了工业化进程。
三、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渭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实施以来,全市上下紧扣《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要求,认真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统筹资源保障与生态保护,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基本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为渭南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矿产资源保障。
基础地质调查工作扎实有效。利用中国地质调查局基金和省地勘基金,在小秦岭金矿田深部及外围金矿整装勘查区(陕西),分别进行了矿产调查与找矿预测和深部地质结构及隐伏矿体综合物探普查,完成1:5万矿产地质调查292平方千米,1:5万遥感地质解译425平方千米,1:5万地面高精度磁测304平方千米,1:5万重力测量288平方千米。重点研究了小秦岭金矿田成矿规律、控矿因素、找矿标志等,圈定了4处A级综合找矿靶区,确认了小秦岭金矿田第二成矿富集带的存在,评价了全区深部资源潜力。
资源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投入矿产资源勘查资金约2.8亿元,取得了较好的找矿成果,其中小秦岭(陕西)金矿田深部及外围金矿整装勘查区(渭南部分)找矿取得重大突破,新增金矿资源量77吨;陕西省金堆城钼矿床深部与外围钼多金属矿整装勘查区(渭南部分)找矿勘查取得进展,新增钼矿资源量0.8万吨;渭北能源资源区新增煤矿资源量5.9亿吨。为渭南市矿产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利用提供资源保障。
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得到持续优化。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管控要求,渭南市秦岭地区调整(或退出)矿业权69个,其中涉及探矿权25个,17个全部退出、8个部分退出;涉及采矿权44个,42个(包含34个采石采矿权)全部退出、2个部分退出。通过资源整合,以及开山采石、粘土砖厂专项整治,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全市矿山数量大幅下降,由2015年的646个减少到2020年的114个,减少率达82%,大中型矿山占比由2015年的4.95%提高到2020年的68%。砖瓦用粘土矿减少至46个,均为大中型矿山。矿山数量结构更加合理,矿产资源规模化开发程度不断提高。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逐步提升。通过科技创新,开展金堆城钼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伴生组分铼、铜、硫铁矿等得到进一步充分利用。全市矿山“三率”水平得到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升。采暖地热水回灌技术基本成熟,全市地热实际供暖面积约30万平方米,回灌率达到100%,同时地热资源伴生水溶天然气、水溶氦气提纯分离技术试验研究取得突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修复工作成效明显。2016年—2020年底,历史遗留采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累计治理面积12800亩,其中,秦岭北麓累计恢复治理4000亩;渭北“旱腰带”累计恢复治理8800亩。累计投入矿山环境治理资金39327万元,其中秦岭北麓累计投入治理资金20874万元,渭北“旱腰带”累计投入治理资金18453万元。通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修复工作,提高企业生态保护意识,全市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矿业绿色发展效果得到提升。通过绿色勘查项目推广示范,推进绿色勘查。持续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全市4个矿山入选全国绿色矿山名录,2个矿山入选陕西省绿色矿山创建库。
矿产资源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积极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力度,优化矿业权审批流程,提高矿业权市场化配置程度,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体系,促进渭南市矿业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问题
矿产资源长期保障后劲不足。“十三五”期间,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空间急骤缩小,矿产勘查项目及投入资金逐年下降,找矿动力不足。秦岭地区浅部矿产资源已基本查明,中深部找矿急需重大突破;渭北煤炭资源后备资源有待提升;渭河盆地固市凹陷地热地质条件有利,地热资源丰富,但勘查工作严重滞后。
资源开发利用及综合利用水平偏低。煤炭、岩金等资源产能释放不足,部分矿山长期处于停采状态。矿山“三率”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深度利用水平不高,矿山企业集约节约能力偏低,矿产品附加值处于低水平阶段,矿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亟待加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单一,资源利用率偏低,地热尾水回灌的技术未得到推广利用。
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仍然艰巨。秦岭北麓地区、桥山和渭北煤矿地区历史遗留矿山采煤沉陷区破坏面积大,综合治理资金缺口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任重道远。矿山企业绿色发展意识薄弱,科技创新、可持续发展能力偏低。
五、形势与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随着国家共建“一带一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发展战略的实施,为渭南市“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未来五年,随着渭南市不断加速融入西安国家中心城市都市圈,深化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深度参与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矿业发展形势将发生深刻变化。保障资源安全、矿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和管理改革任务十分艰巨,地质勘查、矿产开发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强化矿产资源保障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须要求。围绕国家、省、市重大战略的布局和实施,立足于市域矿产资源的基本特征和开发潜力,重点保障煤、钼、金等战略性资源需求;稳定建材资源的市场需求,支持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建设;持续推进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实现资源合理利用。
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创新发展理念,优化开发利用方式,淘汰落后工艺、技术,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加快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深入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延伸产业链条,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矿业绿色发展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两带三廊多片”生态保护格局,解决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秦岭生态保护环境问题。坚持新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绿色勘查,促进绿色开采,加大矿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创建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的局面。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促进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措施。
落实矿业权出让管理制度及深化“矿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瞄准渭南市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短板,从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探索“净矿出让”模式、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财政出资勘查工作、创新监管模式、完善信息化管理建设等方面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高质量绿色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黄河流域和秦岭生态环境改善为前提,保障战略性矿产和重要建材非金属矿产供应能力,确保矿产资源供给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为谱写渭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可靠矿产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始终将黄河流域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以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为引领,加强矿产资源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的共赢共享。
坚持统筹大局、提高保障。以“一带一路”建设、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深化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共建西安国家中心城市都市圈等国家重大战略为引领,根据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推进找矿突破,加强重要矿产资源储备,系统谋划工作布局,建设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基地,提高矿产资源持续保障能力,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为渭南市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矿产资源基础。
坚持优化布局、协调发展。按照“突出特色、强化优势、集中布局、产业升级”的发展思路,优化全市矿业经济发展布局,加快国家能源资源基地、规划矿区建设,着力推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矿业产业转型升级、环境保护相协调,实行矿种差别化、区域差别化管理,明确发展定位、优化发展布局、突出发展重点,统筹安排矿产开发布局与投放时序,形成协调有序的资源开发保护格局。
坚持保护资源、高效利用。合理布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优化调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结构,进一步提高矿山“三率”水平,坚持节约优先,推动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合理调控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严格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要求,提升矿业集中度,鼓励综合利用、循环利用资源。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推进地质找矿理论研究与创新,开展采、选、新技术、新方法的科技攻关,加强资源的勘查、开采和综合利用,加快矿业转型发展。加快构建矿产资源管理新体制新机制,着力完善宏观管理体系,探索形成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平台、新抓手和新举措。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矿产资源勘查持续推进,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布局更加完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矿业绿色发展成效明显;矿产资源管理效能更加显著。
(二)2025年规划目标。
矿产资源勘查实现新突破。以小秦岭重点成矿区、渭河断陷盆地地热及氦气成矿区、渭北煤矿成矿区为主攻方向,持续加大勘查力度,重要矿产查明资源量明显增加。
矿产资源供给能力显著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供给体系进一步建立,稳步提升煤炭、地热等能源资源产量,优化钼矿、金矿等战略性金属矿产产能,控制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总量,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升。进一步减少小型金矿矿山数量,降低金矿小型矿山占比,使金矿矿山规模结构更加合理。煤炭就地转化和优势矿产采选等关键技术创新取得突破,矿山“三率”水平显著提升。地热资源开采的回灌率和热能转化率进一步提高。
矿业绿色转型发展稳步提升。持续推进绿色勘查,提高绿色矿山建设水平,要求大中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进行规范管理。加大矿山恢复治理资金投入,逐渐全面解决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矿产资源管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深化改革矿产资源管理,逐渐完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更加高效,矿产资源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三)2035年远景目标。
到2035年,找矿突破成果进一步扩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产业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业延伸产业得到进一步发展;矿区环境全面改善,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矿区土地复垦全面治理恢复;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全面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格局;矿产资源管理深化改革取得新进展,宏观管理水平全面提高。
专栏1规划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主要指标 | ||||
指 标 | 单位 | 2025年 | 属性 | |
矿产资源勘查 |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 | 处 | 1 | 预期性 |
煤炭 | 原煤,亿吨 | [9] | ||
地热 | 电(热)能,兆瓦 | [137] | ||
金 | 金,吨 | [7] | ||
年开采量 | 煤炭 | 原煤,万吨 | 2000 | 预期性 |
地热 | 万立方米 | 230 | ||
金 | 金,吨 | 4 | ||
钼 | 钼,万吨 | 1.6 | ||
水泥用灰岩 | 矿石,万吨 | 1300 | ||
建筑石料矿 | 矿石,万吨 | 2000 | ||
矿泉水 | 万立方米 | 31 | ||
结构与效率 | 固体大中型矿山占比 | % | 70 | 预期性 |
固体矿山总数 | 个 | 137 | ||
主要有色金属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提高比例 | 个百分点 | 2 |
注:[ ]为2021-2025年累计新增资源量
第三章 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落实省级规划管控要求,结合渭南市矿产资源发展需求、矿产资源分布特点、资源环境条件,限制勘查高硫煤、硫铁矿等矿产,勘查区块投放前应做好论证;重点勘查煤炭、煤层气、岩金、地热、氦气等矿产,鼓励社会多元资金投资勘查。
禁止开采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砷和放射性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限制开采高硫煤炭、湿地泥炭、硫铁矿等矿产。对煤炭、地热、金矿、铁矿、铜矿等矿产,推进高效利用,在符合开采准入条件下,有序投放采矿权。合理调控铅矿、钼矿、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开发利用强度。禁止开采矿种不得新设采矿权,因共生、伴生矿等情况确需综合回收利用禁止矿种的,应严格论证。限制开采矿种不再新建小型矿山,应控制采矿权投放,严格执行开采总量控制、开采准入条件等有关要求,并加强监督管理。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依托国家、省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落实省级规划中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结合渭南市“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目标,规划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区域管控,构筑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格局。
1.富平县—合阳县矿业重点发展区。
包括富平县北部、蒲城县北部、白水县南部、澄城县及合阳县中部区域,主要矿产为煤炭、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是渭南市煤炭资源和建筑用石料资源集中地。
依托黄陇煤炭能源资源基地和蒲白、澄合国家规划矿区建设,坚持供给侧改革和绿色发展理念,提高资源供给保障能力,实现产能与产量相匹配,加强煤炭资源综合评价与开发利用,提高采矿技术水平,推动装备改造升级,加大煤炭资源清洁化、高效化发展,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煤化工业,实现资源全面化、高端化发展道路。石灰岩、白云岩等矿产应坚持以规模化、绿色开采为主导,优质优用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保障城市发展需求,推动关中城市群建设。
2.渭南市中部矿业重点发展区。
包括临渭区至潼关县一带的平原地区或山前地区,是渭南市地热资源的主要集中区。地下水资源丰富,主要为中低温热水,且具有优秀的医疗作用。
依托渭南市国民经济发展需求,响应国家“双碳”号召,推动清洁能源发展,促进渭南市养老产业、旅游业发展,实现渭南市地热资源的高质量发展。
3.华州区—潼关县矿业重点发展区。
包括华州区金堆城、潼关县南部小秦岭区域,是渭南市岩金、钼等矿产主要集中区,小秦岭金矿田及金堆城钼矿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力。
依托华州金堆城—潼关桐峪资源基地建设,严格遵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管控要求,发挥金、钼矿资源优势,持续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力争实现找矿突破,提高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共伴生、低品位矿综合勘查评价和综合开发能力,拓展延伸资源综合利用链条,促进资源上下游一体化发展。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综合考虑渭南市资源禀赋、开发利用条件、环境承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等因素,根据省级规划分区布局要求,统筹部署渭南市勘查开发保护总体布局,落实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布局,发挥资源产业优势,延伸产业链条,增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作用。构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格局,划定重点勘查开采区,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和有序发展。
(一)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布局。
1.能源资源基地。
落实黄陇煤炭能源资源基地(渭南市部分)和华州金堆城—潼关桐峪能源资源基地(渭南市部分)建设。黄陇煤炭能源基地以关中产业布局一体化为目标,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构建规划协同、产业合作、服务共享、政策联动的新机制,保障关中协同创新发展能源需求。华州金堆城—潼关桐峪金属矿资源基地,大力推进深部和外围资源找矿增储,提高钼矿、金矿开发利用水平。将能源资源基地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相关重点建设项目,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矿业用地、重大项目安排及相关产业政策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保障,推进资源规模开发和产业集聚发展。
2.国家规划矿区。
落实蒲白国家规划矿区和澄合国家规划矿区(渭南部分)建设。加强煤炭国家规划矿区规划管理,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执行国家煤炭产业政策,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要求,为全市经济建设和全国煤炭供应提供能源安全保障。加快推进已探明煤炭资源开发利用进程,重点推动先进产能建设,严格准入要求,推动优势资源的规模开发、集约利用。有序关闭退出落后产能,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加大煤炭、煤层气综合勘查和综合开发利用,延伸产业链条,将资源、经济、环保相协调,创造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空间格局。
1.重点勘查区。
落实全国规划和省级规划在渭南市部署的小秦岭南缘重点勘查区(渭南部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支撑,以金矿为目标,兼顾铁、钼等矿产,有效利用地质勘查基金和商业性勘查投入,紧密结合矿权、技术和资金三大找矿要素,充分利用地勘基金,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形成多渠道投入的勘查机制,加快探矿权投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重点项目管理,推进勘查技术创新,鼓励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促进地质找矿取得重大突破,实现战略性矿产和优势矿产资源量明显增长。
2.重点开采区。
落实省级规划中的华州—洛南重点开采区(渭南部分)和潼关重点开采区(渭南部分)。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要求;以铁、铜、钼、金等战略性矿产为主,科学合理调控开发强度,加强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采用市场化配置资源,严格准入门槛,引导和支持各类生产要素聚集。促进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和有序开发,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第四章 推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加强基础地质调查
落实省级规划部署,围绕鄂尔多斯盆地南缘、秦岭重点成矿区带,开展1:5万区域地质调查和矿产地质调查。持续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利用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开展找矿工作,提高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和精度,丰富综合地质找矿信息,为新一轮战略性矿产找矿突破提供基础数据和支撑。
二、推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大力推进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摸清资源家底,查明地热资源地质条件、热储特征及数量和质量,为清洁能源科学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围绕小秦岭地区深部找矿突破开展深部成矿预测、资源潜力评价和综合找矿,丰富找矿信息,拓展找矿空间,提供找矿方向,为重点勘查区找矿突破奠定基础。发挥科研院所、综合地质调查队伍技术优势,有效利用地质调查资金和地勘基金,重点解决找矿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科技攻关,研究与生产紧密结合,力争实现找矿重大突破。
三、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勘查
落实省级规划中涉及渭南市的矿产资源勘查工作部署,提高黄陇能源资源基地和蒲白、澄合国家规划矿区勘查程度,查明煤炭资源分布区域及赋存特征,促进煤炭资源优质优用、梯级利用。
提高临渭区—潼关县一带地热勘查程度,提高中深层地热资源勘查深度和精度,开展热储埋藏分布研究,确定地热田范围,同步开展地热水伴生氦气调查评价和勘查。
围绕小秦岭金矿田区域,提高金矿勘查力度,取得重点勘查区、老矿山深部和外围的找矿突破,实现资源储量增长,提高资源安全保障能力。
四、落实划定勘查规划区块
按照探矿权审批发证权限,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除部、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外的矿产的探矿权出让、登记。
全面落实省级确定的规划区块,在依法依规避让各类政策法规规定的禁止矿业活动区域的基础上,依据矿产资源特点、勘查程度、资源潜力等因素,划定勘查规划区块。
落实省级划定勘查规划区块2个,其中煤炭1个、金矿1个。划定市级勘查规划区块35个,其中地热29个、墨玉1个、水泥配料用黄土2个、高岭土1个、饰面用灰岩1个、陶瓷土1个。
勘查规划区块划定应避让已有矿业权和其他规划区块,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一个勘查主体。生态保护红线批准后,矿业权出让要依法依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差别化管理政策。
五、严格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严格勘查空间布局管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原则上禁止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持续推进秦岭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落实矿业权退出补偿机制。
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积极实施新一轮战略性矿产找矿突破行动,推进大中型矿山深部及外围勘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程度。
加大重点调查评价区找矿,强化重点勘查区整装勘查,推进地勘基金项目实施,落实勘查项目管理主体责任,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加强项目质量跟踪与管控,做好项目成果验收。
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地质找矿新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产勘查,维护探矿权人合法权益,支持和引导探矿权人加大勘查资金投入,采用先进勘查技术手段开展勘查,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勘查技术标准,坚持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加强勘查技术管理,结合矿业权人信息公示核查,开展勘查方案实施检查。强化勘查活动监督,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圈而不探、以采代探等行为,促进依法勘查、科学勘查。
第五章 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调控开发利用强度
按照渭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贯彻国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政策要求,结合市场需求,对渭南市主要矿种实施合理的开发利用强度调控。
推进煤炭绿色开采。发挥煤炭在能源资源利用中的保障和兜底作用,深入推进煤炭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煤炭接续能力建设,持续优化煤炭产业结构,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完善产能置换政策和关闭退出机制,释放渭北旱腰带煤炭优质产能,规划期末,大中型煤矿产能占比达到96%以上。推进煤炭转化项目配套和资源接续的现代化矿井建设,打造千万吨矿井集群;推动大型煤矿智能化改造,打造绿色智能煤矿集群。到2025年,原煤产量达到2000万吨。
提高金矿开发水平,稳定小秦岭地区金矿供给能力。加大潼关小秦岭地区金矿供应能力,推进金矿升级改造,提高产业集中度,规划期末金金属量达到4吨。
合理控制钼矿开发利用强度。巩固华州—洛南钼矿资源基地,合理控制钼矿新增产能,规划期内钼金属量控制在1.6万吨以内。
强化灰岩等非金属矿产高效利用。推动渭北石灰岩优质优用,鼓励发展绿色生态水泥等建筑材料。加大非金属矿超细、提纯、改性等精深加工研究,开拓非金属矿应用新领域。规划期内水泥用灰岩控制在1300万吨以内,建筑石料矿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
引导砂石粘土矿规模化开发。构建区域联动、供需平衡、绿色环保、集约发展的砂石开发格局,引导集中开采、规模开采、绿色开采。探索在市域或县域范围内实行砂石粘土采矿权总量控制,提高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开采准入门槛。各县可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划定砂石粘土矿集中开采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促进布局优化和区域协同,有序投放砂石采矿权,在保障本地区建设需要的基础上,为关中平原城市群及周边砂石资源不足地区提供有效供给。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鼓励利用废石及矿山尾矿生产机制砂石。
积极推动地热矿泉水资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渭南地下水资源优势,加大地热开发力度,引导资源规模化开发利用,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联合旅游、养老等相关产业发展,实现地下水资源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一)优化矿山规模结构。
通过重组、整合和升级改造,持续优化金矿规模结构,促进优质产能释放。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采用市场运作的方式,鼓励矿权、资本、技术以各种方式进行合作,鼓励现有矿业权资源整合,加大矿山升级改造力度,提升淘汰落后矿山力度,使资源开发向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效益化的模式发展。到2025年,全市固体矿山总数控制在137个,全市砂石土类矿山总数控制在80个。
鼓励现有采矿权和采矿权、采矿权和探矿权进行自愿依法有序重组、整合,实现合理布局、规模开发、集约利用。到2025年,渭南市固体矿山大中型占比不低于70%,其中煤矿达到95%、金矿达到15%、钼矿达到100%、水泥用灰岩达到100%。到2025年,煤矿、金矿、钼矿、水泥用灰岩大中型矿山产能占比分别达到96%、40%、100%、100%。
(二)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
按照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资源储量规模、矿山服务年限相适应的要求,新立采矿权实施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的规定。已有采矿权矿山企业应当通过设备改造和技术升级,达到保留或技改矿山最低规模要求。
专栏2渭南市重点矿种最低开采规模 | |||
矿 种 | 单位/年 | 新建矿山 | 保留或技改矿山 |
煤(地下开采) | 原煤万吨 | 120 | 按照煤炭行业政策执行 |
铁(地下开采/露天开采) | 矿石万吨 | 30/60 | 6 |
铜 | 矿石万吨 | 30 | / |
铅 | 矿石万吨 | 10 | 3 |
锌 | 矿石万吨 | 10 | 3 |
金(岩金、地下开采) | 矿石万吨 | 6 | 1.5 |
银 | 矿石万吨 | 20 | / |
钼(地下开采/露天开采) | 矿石万吨 | 50/300 | 30 |
石灰岩(水泥用/其他) | 矿石万吨 | 100/20 | / |
建筑石料用灰岩(白云岩) | 矿石万吨 | 200 | 10 |
建筑用砂 | 万立方米 | 10 | / |
地热 | 万立方米 | 5 | 4.8 |
矿泉水 | 万立方米 | 2 | / |
砖瓦用粘土 | 万块 | 6000万块以上 | / |
注:新建矿山指新立采矿权矿山;保留或技改矿山指已有采矿权矿山。 |
三、落实划定开采规划区块
按照采矿权审批发证权限,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除部、省、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外的矿产的采矿权出让、登记。
落实省级规划划定的开采规划区块7个,其中煤炭5个、金矿2个。划定市级开采规划区块15个,其中地热12个、矿泉水1个,同时将大荔县2个建筑用砂开采规划区块纳入市级规划中。
开采规划区块划定应做好与矿业权及其他规划区块的衔接,原则上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只设一个开采主体。生态保护红线批准后,矿业权出让要依法依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差别化管理政策。
四、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建设绿色智能煤矿。按照优煤、稳气的发展思路,坚持安全、高效、绿色、集约发展。加速煤炭优质产能释放,提升煤炭开采装备科技性、先进性,鼓励引用科学、有效、绿色的开采技术,加强煤矸石、矿井水、煤层气资源综合利用,提高煤炭就地转化率,实现煤矿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
加强低品位金矿选矿设备与工艺流程的技术改造,充分利用低品位矿石,有效提高采矿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主要金属矿产金、钼、铅等共伴生资源综合回收率显著提高。重点加强伴生硫的综合回收利用,提高矿山综合利用率,禁止土法炼硫,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
开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重点加大对华州区金堆城钼矿的综合利用技术推广。鼓励矿山企业采用井下充填开采技术,减少矿山废弃物的地表堆放,减轻矿山企业征地压力和对矿区地表生态的影响。探索并制定促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激励约束政策,推动矿业转型升级。
鼓励矿山企业深度开发利用资源。淘汰落后选矿工艺,鼓励矿山采用先进开采方法、选矿工艺和装备改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减少尾矿、废渣、弃石等矿业开采固体废物同时,深度延伸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条,实现资源综合利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加强矿山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力争实现循环利用。鼓励采、选矿废水经沉淀、澄清后循环使用,尽量减少废水的排放,严格执行废水排放标准。鼓励地热废水采用养殖、灌溉等多元梯级的综合利用方式,达到节能减排、循环利用。
五、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一)严格矿产开发准入条件。
空间准入:严格执行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差别化管控要求。衔接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在秦岭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内禁止新设采矿权,渭南市秦岭地区禁止新设采石采矿权。严格限制在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临岸一定范围内新建露天矿山。
环境准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允许矿产开发的区域新建、扩建、改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执行主体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三线一单”、秦岭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产业清单(试行)要求。科学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制定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
规模准入:严格执行本规划新立采矿权最低开采规模要求,持续推进保留或技改小型矿山规模提升或关闭。
资源利用技术准入: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破坏和浪费矿产资源的开采和选矿技术,采选工艺应符合国家《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革新,矿山企业应保障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
(二)加大淘汰落后矿山力度。
新建(在建)矿山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生产矿山采用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管理权限,限期责令完成项目改造、退出、淘汰。对列入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升级改造的矿山,要严格制定升级改造计划,对限期退出的制定退出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强化采矿权市场管理。
贯彻中央、省级矿业权管理制度改革精神,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依据地质工作成果和市场需求,建立分级管理的矿业权出让项目储备库。探索建立“净矿”出让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净矿”出让。
加强勘查开采规划区块与矿业权管理的衔接,已设探矿权转采矿权,且拟设采矿权矿区范围未超出已设探矿权勘查范围的项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项目,视同符合规划要求;现有矿业权外围可利用、不具备独立办矿的空白区,可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设置方案审批或备案核准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经论证后列入矿业权竞争性出让项目库,动态调整纳入规划数据库。
建立矿业权有序退出和补偿机制。进一步规范、精简、下放矿业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矿业权市场活力,完善矿业权管理的政策措施。
(四)加强矿产资源监督执法管理。
持续加大矿产资源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勘查开采企业。强化信用监管,完善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强化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管理,引导形成从业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六、规范和引导砂石土类矿产有序开发
坚持以生态环保为前提、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理念,结合各县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禀赋、交通及市场等条件,科学合理规划砂石粘土矿产布局。
砂石粘土矿开采规划区块应依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管控区域,引导集中开采、规模开采、绿色开采;允许设置开山采石矿业权的县,矿业权数量不得高于3个;一个乡镇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多孔(空心)粘土砖厂,且新建砖瓦用粘土矿山必须满足年生产能力6000万块以上,各县可根据当地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以县为单位进行调剂、合理布局;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和监管,新建砂石矿山开采不留残山残坡。
第六章 推动矿业绿色发展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一、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勘查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科技创新,提高勘查成效,规范工程施工,严格落实勘查施工生态保护措施,推进绿色勘查示范试点,将绿色勘查贯穿于勘查活动的全过程。通过技术创新,加大绿色勘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研究与应用推广,严格执行矿产勘查规范、规程关于绿色勘查的要求,坚持绿色勘查与勘查方案同设计、同审查、同验收,积极探索有效的物探、化探、遥感等找矿方法,鼓励已有矿山采用先进技术勘探深部矿产资源,尽量减少探矿工程对地表环境的扰动。勘查单位应建立绿色勘查管理制度,做好绿色勘查管理工作。
二、加强矿产资源绿色开采
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要求,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积极引用先进绿色开采技术,提升装备设施和开采技术水平,力争资源利用最大化,促进矿业转型升级,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实现矿地和谐发展。
坚持四级联创、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完善绿色矿山建设相关配套政策及激励机制,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标,小型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范管理。
三、加大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源头预防和过程控制,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督促矿山企业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矿山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现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义务。
(一)新建(在建)矿山生态保护。
新建矿山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各类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内建设矿山,并避让国家重点工程所在地、交通主要干线等。矿山建设与矿山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
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制度。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措施,对各种矿业活动进行规划、管理和监控。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超标排放废水、废气,随意堆放废弃物,侵占土地资源,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矿山要依法查处,限期整改,经整改达标后,允许继续生产,逾期未达标的,实行限产和关闭。
提高企业生态保护修复意识。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落实矿山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中的主体责任,鼓励企业采用绿色、先进的开采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减少废水、废气、废渣的产生,按要求提取、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改善矿区生态环境,促进矿山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
集中各方力量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涉及土地复垦、且具备复垦条件的,应当复垦,不具备复垦条件的,进行复绿;对具备植被恢复条件的裸露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改善矿区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在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科学可行原则,因地制宜,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土地复垦活动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划,严格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进行,按计划、按期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任务。
(四)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措施。
严格执行《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陕国土资发〔2018〕92号)文件要求,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管理基金。
第七章 重点项目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重点项目
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全面支持“双碳双控”政策,大力推动渭北地区地热资源评价工作,查明渭北地热资源潜力,重点开展合阳沿黄河岸地区地热调查评价,持续推动渭南市清洁化发展道路。
以小秦岭金矿田深部资源为突破点,以小秦岭金矿田深部地质结构及隐伏矿体综合物探普查项目为依托,运用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开展深部找矿、资源潜力评价和综合评价,加强技术交流与运用,力争实现深部资源找矿突破。
二、矿产资源勘查重点项目
依托黄陇能源资源基地和蒲白、澄合国家规划矿区,推进绿色勘查,加强渭北地区煤炭资源勘查力度,提高煤层气研究程度,支持白水中深部煤田煤层气研究项目实施,为能源资源安全提供保障。
以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华阴地区地热水及氦气普查项目为依托,加强渭南市临渭—潼关一带地热资源勘查力度,提升热储研究程度,推动地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同步开展伴生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为渭南市地热在供暖、理疗、种植、养殖、旅游等方面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小秦岭南缘重点勘查区,以小秦岭金矿田深部地质结构及隐伏矿体综合物探普查项目为突破口,积极引进利用新的理论与方法,提升金矿勘查程度,重点加强老矿山深部和外围的找矿力度,力争实现找矿突破,提高资源安全保障能力。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重点项目
坚持安全、高效、绿色、集约的发展思路,推进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加速煤矿资源和煤炭产能整合,加大煤矿机械化改造力度,全面提升煤矿开采装备化水平,加强煤矸石、矿井水、煤层气资源化利用。示范推广现代煤化工技术,推进资源深度转化利用,加快煤化工向有机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学品延伸,重点发展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合成材料,培育煤化工全产业链。
专栏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重点项目 |
能源资源项目。重点推进合阳西卓子年产300万吨、澄城陕西港煤制气、蒲城渭北煤化工业园区能源化工产业园、澄城精细化工产业园等项目建设。金属资源项目。重点推进金钼集团总体采矿、选矿升级改造,潼关黄金产品深加工及销售基地、100吨级黄金深加工、西部黄金冶炼基地等项目建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重点推进蒲城(尧柏)循环经济产业园、蒲城工业固废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园、蒲白绿色环保建材产业园、潼关黄金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基地等项目建设。 |
以金钼集团为龙头,聚焦钼冶炼、钼化工、钼金属深加工,大力发展钼基新材料,重点发展高性能钼合金、钼精板、钼靶材、钼异型材、钼丝等高附加值产品,建设国家级钼产业聚集区。依托潼关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快资源整合和中深部勘探,延伸黄金加工产业链,推进黄金冶炼、产品设计、3D打印、销售、检测一体化的发展模式。
推动固体、液体、气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围绕粉煤灰、冶金渣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深度延伸完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条,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第八章 规划实施管理
一、加强规划组织领导
渭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由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审批,渭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县(区)级矿产资源规划由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县(区)级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建立由市政府统一部署,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工信、财政、生态环境、商务、水利等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多部门联动机制,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规划编制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规划的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要清晰各自角色定位,形成各级政府的多层面分工协作、责任共担的政府职能体系,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协调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的关系,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严格考核,务求实效。
二、强化规划约束管控
健全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管理中的刚性约束作用。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围绕《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必须遵照执行。原则上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三、提高政策支持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积极争取中央及地方资金,加大对重大工程支持力度,保障规划实施落地。积极落实资源税法及相关优惠政策,实现降本增效,促进资源合理开发与利用。同时,创新体制机制,用好用活财政资金,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中低风险矿产勘查开发,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
四、加强规划监督检查
构建地方人大、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规划实施监督体系,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制度,将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要重点加强对矿业权退出执行情况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情况监督检查。强化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的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定期公布规划执行情况。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规划的行为,加大纠正和查处力度。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地方人大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结果。
五、完善规划实施评估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对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需要对规划目标指标进行调整,或涉及总量控制等约束性指标调整,必须对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估,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应对规划预期目标、主要任务、执行状况、效益及影响等方面进行系统客观的分析,总结经验。
六、建立动态更新机制
规划数据库调整要与规划实施监测与评估工作紧密结合,建立规划数据库动态更新机制,实行集中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度集中调整完善一次。每年 1 月底前,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上一年度地质找矿新发现和当年矿业权出让计划,对确需新增或调整的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进行集中调整,并纳入规划数据库。
七、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大力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社会绿色发展意识水平,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宣传,采用多种宣传形式,系统深入宣传渭南市矿产资源保护、有限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划政策要求,自觉接受公众对规划执行的监督,促进规划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