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以下简称《纲要》)和陕西省实施方案为主线,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助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我市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行政复议示范市”,白水县、澄城县被授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称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渭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印发了《渭南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渭市办字〔2018〕23号),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目标责任考核。2018年4月,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向全市人民庄严承诺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并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相结合,提出了“全面开展,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在10个县市区全面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注重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印发了2018年市政府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计划,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组织了3次集体学法活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党校也将法治建设列入了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了专题培训。认真落实《纲要》和陕西省实施方案,2018年初,市县两级政府主动向上级政府、同级党委和人大报告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6月份,市政府督查室、市法制办组成3个专项督察组,对各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督察。与此同时,市县通过发放资料、设立专栏、制作展板集中宣传,在《渭南日报》、政府门户网站等刊发文章,及时宣传推广法治建设工作动态、亮点,营造良好氛围。
二、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出台了渭南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建立“三项机制”助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制度,设立了营商环境12345热线和市长信箱投诉举报平台。大力压缩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办理等时限,将企业开办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平均0.8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二是加快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市级先后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04项,结合“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向渭南高新区委托省级行政审批事项46项、委托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6项。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完成了华州区、蒲城县、高新区、经开区等县区改革试点。三是大力精简中介服务事项。目前,市级仅保留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43项,精简近60%;开通了“网上中介超市”,制定了中介服务网上交易管理办法。四是积极清理证明事项。对“奇葩证明”、“扰民证明”等进行了两次专项清理,向省政府建议取消46项、保留18项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五是全面推行村级 “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渭南市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的意见,从党建政务等8个方面,梳理规范村级小微权力事项70项。
三、规范决策程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立法工作扎实有效。创新立法方式,委托第三方草拟《渭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经多次修改后提交市人大审议,并于9月份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目前已正式实施。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出台渭南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大涉法事务均经过法制审核。全年共收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3件,其中县市区政府39件、市直部门4件。主动向省政府及市人大备案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9件,均未发现违法内容。三是强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渭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秦岭专项整治、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重大项目引进等实践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坚持重大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一律不提交会议研究讨论。2018年,需要政府会议研究的40余项重大决策事项均进行了审查。四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对市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了换届,新聘请了17名专业人士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在重大涉法事务处理、政府立法等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抓住关键环节,推动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年开展案卷评查两期,对9个县10个市级部门共275份案卷进行了评查;对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的5336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资格确认,对市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进行了专业培训。二是积极推动“三项制度”落实。及时转发了省上试行“三项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结合实际,扎实抓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6月上旬,组织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市县两级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按要求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等电子设备,办案中实现了电子记录与纸质记录相结合。三是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渭南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渭市办发〔2018〕8号),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职责。市检察院、市法制办联合转发了《关于协作推进检查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的意见》(渭检会〔2018〕4号),进一步推动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四是不断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将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列入市委改革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相关职能调整和人员划转工作,市场监管领域、交通运输领域、文化市场领域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前正在随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同步推进。
五、坚持公开公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实效。建立了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等制度,落实了中省重点信息公开要求。二是突出网站建设,推进网站规范。排查全市政府网站67家,检查监测网站830余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座谈会4次。三是强化解读回应,促进政民互通。组织电视直播《百姓问政》节目10期,安排县市区政府及市级部门共13家单位围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生态环境改善等主题开展在线访谈。开展邀请公民代表走进市政府活动7期,组织160余名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市长信箱及网站咨询投诉建议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3052件,办结2395件。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群众通过市政府网站、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提交申请46件,已全部办结。
六、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认真履行复议应诉职责。市政府出台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对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市县两级政府共办理复议案件249件,办结201件,共参加应诉案件291件次。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优势。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909件,调解案件成功率为96%以上。三是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提升信访法治化水平。加大法治信访宣传,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深化“访诉”分离改革;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推行律师参与化解信访问题制度,在市、县信访大厅设立了法律咨询窗口,选派律师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加强法治教育,对违法上访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处理,有效规范了信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