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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18年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2.会议审议通过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工作的通知》;

3.会议审议通过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办法的通知》和《渭南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4.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5.会议审议通过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财务执行情况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渭南市政府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事业单位,设7个处(科),12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56人,其中,在编60人,非在编9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288家,实缴单位3614家,净增单位89家;新开户职工1.96万人,实缴职工23.91万人,净增职工-0.79万人;缴存额26.65亿元,同比增长21.47%。2018年末,缴存总额187.64亿元,同比增长16.55%;缴存余额70.84亿元,同比增长18.7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1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15.45亿元,同比增长22.04%;占当年缴存额的57.97%,比上年增加0.27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116.80亿元,同比增长15.2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1万笔18.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61%、58.93%。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5万笔16.18亿元,韩城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6万笔1.89亿元。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62亿元。其中,市中心4.20亿元,韩城0.42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21万笔67.51亿元,贷款余额48.8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46%、36.58%、37.9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8.94%,比上年增加9.58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无

(六)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8.86亿元。其中,活期6.1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3.60亿元,1年以上定期9.11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8.94%,比上年增加9.5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19244.17万元,同比增长15.70%。其中,市中心17036.85万元,韩城2207.32万元;存款利息6040.8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3201.68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6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1462.64万元,同比减少76.36%。其中,市中心-54.10万元,韩城1516.74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910.69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47.61万元,其他4.3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17781.53万元,同比增长70.23%。其中,市中心17090.95万元,韩城690.58万元;增值收益率2.68%,比上年增加0.7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3851.1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76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61.37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169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00.53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3400.53万元,韩城提取0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2460.0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235.79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9235.79万元,韩城提取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1699.93万元,同比增长0.32%。其中,人员经费1220.37万元,公用经费293.11万元,专项经费186.45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436.0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160.70万元、258.91万元、16.45万元;韩城管理费用支出263.8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9.67万元、34.20万元、17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1.98万元,逾期率0.02‰。其中,市中心0.02‰,韩城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年末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3%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3851.16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2460.08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6.65%,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4%。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2.52%、-3.20%和21.47%。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2.35%,国有企业占8.33%,城镇集体企业占0.58%,外商投资企业占0.7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1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60%,其他占1.30%。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9.42%,国有企业占32.66%,城镇集体企业占1.12%,外商投资企业占1.5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4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88%,其他占0.99%;中、低收入占99.20%,高收入占0.8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4.92%,国有企业占30.15%,城镇集体企业占1.99%,外商投资企业占1.5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1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99%,其他占2.21%;中、低收入占99.30%,高收入占0.70%。

(二)提取业务:2018年,6.1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5.45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3.4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8.4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7.25%,租赁住房占7.68%,其他占0.05%);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6.5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0.0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47%,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19%,其他占1.85%)。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44%,高收入占0.56%。(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6.9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9.21%,比上年增加1.7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2394.1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03%,90-144(含)平方米占82.36%,144平方米以上占13.61%。购买新房占94.7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2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7.7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2.2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9.79%,30岁-40岁(含)占39.14%,40岁-50岁(含)占17.59%,50岁以上占3.48%;首次申请贷款占97.58%,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42%;中、低收入占99.06%,高收入占0.94%。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2495笔75449.60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24852.1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12291.9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0.39%,比上年增加14.8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当年无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化。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

1.我市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17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从2018年7月到2019年6月底。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不得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渭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13769元/月,最低下限不得低于上一年度的渭南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要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不得高于12%。

2.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无调整。

3.2018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无调整。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今年以来,我们启动了集12345政府服务热线、短信、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移动终端、网上业务大厅为一体的全方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这是市公积金中心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营商环境提升年”的重要抓手。依托“一网一微一端”,公积金提取、贷款、冲还贷签约等业务全面实现“零跑路”网上办理,服务更加人性化、便捷化。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G系统相关情况

1、G系统建设情况

(1)完成了G系统2018优化版的业务测试、升级及上线切换工作,目前G系统运行平稳。

(2)基础数据标准贯标情况

在去年贯标的基础上,继续检查完善数据库。在基础数据贯标方面,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严格遵照住建部颁布的基础数据标准进行设计,库表以29张基础数据表、394个基础数据项为核心进行扩展设计,数据项名称、数据类型、长度以及取值范围均与标准一致,各项数据贯标率达98.98%。

2、在业务系统中部署了省厅监管处统一要求安装的电子化检查工具,并每月上报检查报告一份。为了完善系统数据,我们再次组织相关科室及管理部及时清理数据库中“一人多户”销户、转移的整合工作及所有缴存职工个人关联信息的核对工作,确保了职工个人信息的唯一性和准确性。

3、完成系统升级切换后,对系统后台机房、机关各科室外网和内网的网络进行了排查整合,12345语音线路、互联网宽带网络及相关服务器的更换安装等工作。

4、已与民政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与公安、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联网工作正在抓紧落实。

5、完成了人行征信查询系统接入前的准备工作,目前人行已同意我中心接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金融城域网,待近期完成相关测试和数据部署后进行对接。

6、中心网站经第四次改版上线,部分功能版块进行了重新部署,修订完善了《中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中心网站在线咨询回复流程》,并对中心网站历史发布信息进行了重新梳理审定。对市中心门户网站相关政策、官方微博、“短信通”“12345服务热线—公积金业务知识库”等业务板块进行了维护、更新,目前网站的各项指标均已达到市网信办和政府网站的相关要求。

综合服务平台工作情况

为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建设集12329热线、短信、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目前已上线运行的服务渠道有:网厅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客户端、支付宝查询等。每月按时上报省住建厅监管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数据月报。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无上述情况发生。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上述情况发生。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当年没有发现和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情况。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1、对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管理部计算机系统、扫描仪、打印机等设备进行了远程更新维护,目前均可正常使用。

2、印发了《业务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以实现各项业务和系统的完善结合,杜绝风险漏洞,保证业务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

3、目前中心内设人秘科、公积金管理科、财务会计科、贷后管理(风险控制)科、稽查科、信贷科、监察室,并在临渭区、高新区、华州区、华阴市、潼关县、蒲城县、白水县、富平县、大荔县、澄城县、合阳县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韩城市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网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址:http://www.wngjj.gov.cn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