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排查非煤矿山尾矿库风险隐患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20〕10号)、《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立即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陕应急〔2020〕8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尾矿库安全管理,按照4月17日国家应急管理部、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视频会议要求,现对全市36座有主尾矿库、22座无主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29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排查非煤矿山尾矿库风险隐患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20〕10号)、《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立即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陕应急〔2020〕8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尾矿库安全管理,按照4月17日国家应急管理部、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视频会议要求,现对全市36座有主尾矿库、22座无主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