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规〔2023〕002—市政办002
渭政办发〔20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渭南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渭南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渭规〔2023〕002—市政办002
渭政办发〔20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渭南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渭南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