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于11月5日正式颁布实施。2006年6月12日市政府印发的《渭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我市现行总体应急预案为2006年6月编制完成版本,时间间隔较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风险高度聚集,关联性、衍生性、复合性和非常规性明显增多,本轮机构改革对市级部门职能职责、应急指挥机构进行了调整,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已难以适应新形势和任务要求,需要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立足点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应急管理部的新要求,充分衔接省政府7月5日颁布的《陕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政发〔2021〕11号),认真总结固化我市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社会安全应急处置的经验做法,做到“三个坚持”“三个注重”。即: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突出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理念,明确了风险防控、监测预警的主体责任和落实措施。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建立市、县(区)两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市级统筹指导、协调调度,县级履行属地责任,全面负责本区域突发事件的组织应对工作,并将企事业单位、各类园区纳入属地管理范畴。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明确了各类机构和总体、专项、部门、基层四类应急预案之间的关系,通过预案体系明确机构职责。在信息报送中明确首报、续报、终报制度。注重应急响应的实用性和操作性。明确了市级四个级别的响应以及启动权限、启动流程。注重基层基础。要求做到有组织、有机制、有人员、有保障、有宣传。注重科技支撑。对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专家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修订主要内容和侧重点。修订后的《预案》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总则,明确了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突发事件的概念分类分级和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回答了“做什么”的问题。二是组织指挥体系,确定了领导机构、专项机构、工作机构、基层组织机构和专项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专家组的构成和职责,回答了“谁来做”的问题。三是运行机制,明确了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分级应对与响应、指挥协调、协同联动、信息发布、紧急状态、善后处置、恢复重建、调查评估各环节的措施,回答了“怎么做”的问题。四是应急保障,明确了应急队伍、财力、物资、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治安维护、通信、公共设施、救援抢险装备等保障要求,回答了“依靠什么”的问题。五是预案管理,明确了预案规划与编制、审批与公布、应急演练、评估与修订、宣传与培训、责任与奖惩等内容,回答了应急预案“怎么管”的问题。六是附件,主要是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突发事件预警发布流程图、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突发事件重大信息报告表等,对相关环节进行程式化和模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