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渭南市全面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渭南市全面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为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成果,全面推进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区引领带动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新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改革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抓手,坚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制度化、运行管理科学化、产品供给高效化”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丰富服务供给,提高服务效能,激发发展活力,为全力推进渭南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华彩渭南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主要目标
对标新发展阶段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要求,结合渭南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独特的“两河一山”自然地理标识和华夏之根、皮影之都、戏曲之乡、三圣故里等历史文化标识,到2022年,形成“城乡联动、优化均衡、文旅融合、普惠共享、特色鲜明”的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新局面,将渭南市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先行区、公共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践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人民群众文化认同感、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
1.讲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放大“华夏之根、文化之源、三圣故里、山水渭南”历史文化品牌效应,深化以“诗经文化”“黄河文明”“华夏根祖”文化研究为引领的渭南历史文化研究。建设以“守护华夏文明之根”为主题、以“两河一山”文化保护传承为主要内容的特色数字资源体系,扩大渭南传统文化影响力。
2.加大地方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力度。加强对渭南老腔、皮影、剪纸、面花、民间工艺美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以老腔、迷糊、碗碗腔等传统剧种为依托,繁荣戏曲艺术创作和演出,振兴发展渭南地方戏曲,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不断丰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3.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培训。树立全民艺术普及的理念,积极响应大众需求,邀请专家名人和专业人员,开展好人文历史、秦东戏曲、书法国画创作、民间工艺等公益文化课堂,推出不同层次、适应不同群体的“国学培训班”,不断强化公益文化培训阵地建设。
(二)优化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4.完善市本级公共文体设施。推进市级多功能馆建设,到2022年底,建成新的市图书馆、市科技馆、市工人文化宫、市青少年宫及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理顺市图书馆管理机制,成立市美术馆机构。提升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非遗馆、体育中心等公共场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将中心城市打造成公共文化服务功能集聚区和辐射带动示范区。
5.提升县级公共文化设施水平。县级“两馆”提档升级,到2021年底,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临渭区文化中心、华阴市文化体育中心等项目建成使用。支持鼓励拥有独特地方文化资源的县市区建设特色非遗馆、博物馆、纪念馆。
6.优化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公共文化设施要求。巩固提升我市省级重点镇30个综合文体中心、5个省级基层综合文化中心示范点、48个百县万村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20个市级村史馆示范点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三)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
7.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制定《渭南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21-2025)》,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标准化建设,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满足群众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继续实行全市公共场馆免费开放,年服务群众达到1000万人次以上。
8.大力实施文化惠民提升工程。深化全民阅读工程,推广“渭南城市书房”公共文化项目,实施渭南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集群管理,区域内图书通借通还。全面改造建成一批主题鲜明、示范性好、美誉度高的城市书房、百姓书屋、农家书屋、文化驿站等特色分馆,不断增强总馆对各级分馆的带动、示范和辐射作用。
到2022年全市人均占有公共图书馆藏书≥0.8册,每册藏书年流通次数≥0.7次,人均年新增藏书≥0.05册,人均到馆次数≥0.5次。
9.保障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支持鼓励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特殊群体参与和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器材、场所等便利条件。加大“文艺小分队下基层”“文化指导员下基层”等公益活动,加强各级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将中小学生定期参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非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纳入教学活动计划。满足特殊群体的精神文化需求。
10.培育公共文化品牌服务项目。创新提升“一元剧场”“四进零距”“青春之梦”等公共文化品牌,不断提升“百姓大舞台”“黄河故事会”等活动的影响力。建立市艺术创作研究中心,开展艺术创作、研究、评论等活动,推动文艺创作进入催生作品、催生人才的良性发展轨道。紧扣重大节庆、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创作推出一批文艺精品力作,推动各种艺术作品在国家、省级重大赛事评奖中实现新突破。到2022年,各县市区创新打造1-2个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品牌,形成覆盖全市、特色鲜明的文化品牌群。
11.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建立群众文化作品创作、选拔和推广机制,举办“群众社团大赛”“文创产品设计大赛”“最美非遗人”等原创评选活动。鼓励和吸引各地文艺人才进行历史传统题材、地方特色文化题材、重大现实题材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文艺精品创作,力争在“群星奖”“文华奖”等艺术赛事中取得佳绩。
(四)推进公共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2.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总结推广近年形成的社会力量参与城市书房建设管理经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深度参与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与运营。鼓励金融机构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支持。
13.大力发展文化志愿服务。建立渭南市文化志愿者电子档案和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库,提升“四进零距”“新春义墨送万家”等文化志愿者文艺团队服务品牌,实现文化志愿者服务对象、活动项目有效对接。年开展志愿活动不少于1000场次。
14.培育公共文化社会组织。实施群众文化团队扶持项目,形成群众文化团队建设运行长效机制,定期在全市范围内评选星级团队和优秀文艺骨干,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到2022年全市各类文化团队达到1500支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10支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艺术水准的群众文化代表队。
15.强化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能力。应用云大物移智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渭南公共文化云”平台。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丰富数字服务产品,开展“菜单式”“一站式”服务。到2022年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各建设4个以上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各县市区建设2个以上特色数字资源库。推动公共文化场所5G网络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文体场馆开展AR、VR等交互技术开发数字文化艺术展示项目,提升公共文化数字化、智能化应用与服务能力。
16.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按照观光、游览、休闲的旅游需求,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城市书房等场馆景观化建设,丰富旅游体验内容。鼓励公共文化单位与A级景区合作,结合重要节假日和重大节庆活动,推动文化活动进景区,增强景区文化内涵。大力发展文旅“夜间经济”,推进文化设施夜间延时开放,加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力度,激活周边商业活力。进一步完善剧院、影院、文化演出场馆公益补贴制度,降低文化消费门槛。
(五)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17.实施乡村文化振兴工程。以文化振兴推动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实施,补齐薄弱镇、村公共文化服务短板。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流动服务,每年完成农村数字电影放映20000场以上、戏曲下乡800场以上。优化乡村文化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文化数字化服务能力,推动乡村文化“三治融合”,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文化支持。
18.丰富乡村旅游文化内涵。深化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文化强镇创建活动,建设设计新颖、乡土气息浓郁的镇街博物馆、村史馆、乡贤馆,展现渭南特色的地域文化,服务乡村旅游,增加游客的文化体验感。
(六)实施华彩渭南文化形象塑造工程。
19.统一渭南公共文化工作标识。统筹设计渭南市文化服务机构标牌标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服务礼仪培训工作,提升渭南公共文化服务的标识性和文化窗口形象。
20.宣传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工作成果。及时总结和宣传渭南市公共文化服务创新经验,有计划地开展渭南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案例征集和编撰工作,提升渭南公共文化的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示范区创新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绩效目标管理。成立渭南市加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和统筹公共文化项目实施,落实示范区创新发展“过程管理”。各县市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使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的公共文化政策制度体系,定期制订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和工作推进措施,并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及时将渭南公共文化创新发展成果制度化,切实发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引领作用。
(三)完善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引导社会资金、金融资金参与公共文化示范区创新建设,完善鼓励、捐赠和赞助等政策,努力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元化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和完善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监督考评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效能评价重要指标,引入第三方机构,重视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形成政府、社会、服务群体等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体系,根据评价结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
(五)强化队伍建设。重视发挥和培养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鼓励和扶持群众中涌现出的各类文艺骨干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壮大文化志愿队伍,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