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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1-28 15:0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2018年第1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渭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7日

  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三地一中心”战略部署,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目标,打造关中平原城市群次核心城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支持意见。
  一、发展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以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和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产业为突破口,重点打造渭南高新、经开、韩城、大荔和富阎产业合作区等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坚持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相结合、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整车引进培育和零部件配套相结合,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完善产业体系,提升关键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努力把渭南建设成为全省乃至西部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2年,汽车产能达到30万辆,其中乘用车20万辆,商用车10万辆;汽车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其中整车制造实现产值600亿元,零部件等配套产业产值400亿元;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百亿级企业3家、10亿级企业5家以上,引进2-3家新能源乘用车整车生产企业、2-4家新能源专用车制造企业、4-6家电机、电控、电池、电动转向、电动制动、充电设施等零部件企业并实现投产,培育出2-3家新能源零部件行业龙头企业,打造高端新能源汽车产业研发生产制造基地;基本形成覆盖全市、设备先进、方便快捷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新能源汽车推广总量突破5000辆,打造涵盖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检测、服务为一体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体系,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显著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构建特色鲜明产业体系。
  1.加快发展新能源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产业。积极与国内外知名整车制造企业对接,争取引进知名汽车品牌企业。紧密对接广汽、陕汽等有投资意向的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促进双方合作和项目落户。加快推进帝亚纯电动乘用车、开沃新能源专用车、施得乐新能源客车等项目建设。围绕整车生产,引进和培育掌握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等上游关键技术的生产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增强产业配套能力。依托现有产业基础,鼓励引导天臣、星美和沃特玛等动力电池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高产业化水平。积极探索动力电池生产、销售、充电与置换、检测与维护、回收等一条龙服务模式。
  2.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服务业。培育和拓展新能源汽车展示、租赁、共享和检测等新型服务业,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金融、物流、文化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零部件连锁贸易和售后汽配连锁市场,扩大汽车维修保养、汽车电商、汽车保险、汽车金融、汽车融资租赁、二手车交易等汽车后市场,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发展一批有特色的后市场载体平台。
  3.加强骨干企业培育和重点产业园区建设。以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为重点,在产品研发、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加快培育壮大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的骨干制造企业。鼓励重点企业通过外引内联、战略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资源、加强研发、开拓市场、扩大规模、做强产品,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快渭南高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规划建设,以园区为载体,引导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集聚发展,形成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
  (二)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技术创新。
  1.努力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按照“西安研发、渭南制造”模式,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依托骨干企业组建一批研发中心、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着力推进动力电池关键技术研发,突破安全性、一致性、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回收利用、关键材料及系统集成等技术瓶颈;引导开展新能源汽车整车开发,突破整车设计、动力总成、整车匹配等关键共性技术,推进整车生产。
  2.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和联动发展。引导骨干企业与国内外研发机构加强合作,探索建立共性技术平台,集聚优势资源,联合开展研发活动,推动相关技术成果转化。积极参与中省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和关键技术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在单个领域成为全省技术研发和设计核心区域。定期组织整车制造与关键零部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交流和专项对接等活动,会商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问题,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发展。
  3.紧密跟踪参与关键技术标准制定。鼓励企业广泛参与国内技术创新联盟,吸纳具有广泛国内市场基础的技术和应用标准。支持骨干企业对重要技术标准进行研究,引导产学研联合研制技术标准。强化企业质量主体意识,推动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配套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推进企业实施专利和品牌战略,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鼓励整车制造企业和供应商建设在线监测和运营系统,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
  (三)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及推广应用。
  1.加快推进商业模式创新。引导企业创新“新能源汽车+互联网”业务新模式,积极探索融资租赁、车电分离、充电服务等模式,推进租赁业务与现代信息平台融合,形成具有商业可行性的电动汽车运营模式。着眼于新能源汽车推广普及,通过综合运用产业基金、风险投资等融资新模式,积极引进第三方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和第三方充电基础设施投资服务商,推动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加快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以市产投集团为主体有序推进现有居民小区、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加建充电设施。加快推动交通枢纽、公交场站、出租车服务站点、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及商务楼宇、超市卖场、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景区景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均应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应不低于20%。加快出台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落实充电设施建设责任,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3.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扩大公共服务领域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农村客运、环卫、邮政、物流、景区观光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积极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坚持以市场换项目、全市一盘棋思想,在公共服务领域和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用车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市域内生产或与我市成功开展整车合作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科技、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研究决策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中涉及的重大事项、相关政策和规划,指导重大项目规划布局,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完成领导小组交办其他事项。
  (二)优先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土地供给。市国土资源局对重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协调省国土部门统一调配建设用地指标,统筹协调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范围内实行优惠地价;建立用地审查报批绿色通道,对重大整车项目用地,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实行“点供”。
  (三)强化对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项目资金保障。用好用足用活省级40亿元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于每建成新增5万辆新能源汽车产能的相关县市区,奖励6000万元;关键零部件重点项目,按投资额的2%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引进世界知名品牌、中高档汽车企业的县市区,加大奖补力度。奖补资金由县市区统筹安排。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汽车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共同设立规模为20亿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领域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自2019年起,统筹安排市级中小企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帮助投资额度大、带动性强的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项目申报中省各类专项扶持资金。
  (四)支持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和技术创新。对在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领域新认定的设在规模以上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争取省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给予1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中省科技计划,对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市级财政将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补助。
  (五)加强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制定出台2019-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和购置奖励补贴政策。自2019年起,公交、出租领域当年新增或更换的车辆要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每年新增或更换的车辆选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得低于5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纯电动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的比例不低于70%。
  (六)完善充电设施用地和运营服务政策。保障充电设施建设用地,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用地范围,新建项目需配建充电设施的,按照规划用地条件,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结合渭南市域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设施建设实际,及时调整充电服务费标准,对于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企业,给予价格补贴。
  (七)完善金融支撑体系和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创新金融产品,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并提供优惠贷款利率。保障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和研发费用等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方式,加快建立多层次担保体系。
  (八)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优秀领军人才和技术团队,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核心团队人员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3年生活补助。支持骨干企业联合国内知名高校,以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经营管理、知识产权和技术应用等人才为重点,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优化提升市域内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扩大培养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技艺精湛的制造和维修服务领域的能工巧匠和高级技师规模。

网络编辑: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