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8〕5号)精神,推进全市农业绿色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引,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准,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生态布局合理、资源集约使用、产出高效安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产地环境优化的总体思路,积极调优农业发展方式,调顺农业产业体系,全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发展新格局,为建设美丽宜居渭南、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资源利用更加节约高效。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799.5万亩,耕地质量平均比2015年提高0.5个等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5以上。到2030年,全市耕地质量水平和农业用水效率进一步提高。
(二)产地环境更加清洁。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农膜回收率达到80%。到2030年,化肥、农药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农业废弃物全面实现资源化利用。
(三)生态系统更加稳定。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湿地面积不低于120万亩,基本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5%。到2030年,田园、森林、湿地、水域生态系统进一步改善。
(四)绿色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到2020年,全市粮食(谷物)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200万吨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品牌农产品占比明显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到2030年,农产品供给更加优质安全,农业生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工作
(一)科学规划产业布局。依据渭南资源禀赋、市场区位、产业基础、发展潜力,促进生产要素在空间和产业上优化配置,调整优化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促进农业产业向生态最适宜区和产业优势区集中。坚持稳定粮食生产,促进果业升级,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蔬菜产业,加大现代渔业、涉林特色农产品等特色产业开发力度,形成区域特色鲜明、产业分工合理,产业体系完备的农业产业格局。围绕省上打造苹果、羊乳、设施农业三个千亿级产业的发展方向,坚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定位,全力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划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认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明确区域生产功能。(市农业局牵头,市水务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配合)
(二)积极创建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创建一批省级以上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推进区域布局优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路径与运行机制,为全面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生产、生活、生态互促共赢提供示范样板。(市农业局负责)
(三)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合理调整畜禽养殖结构,控制秦岭北麓水源地生猪养殖总量,引导生猪生产向渭北果区和粮食主产区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禁养内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持续提升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稳定主要畜产品市场供给,实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畜牧业生产发展“双赢”,示范引领畜牧业绿色发展。(市畜牧局负责)
(四)加强农业资源环境管控。以县为单位,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分类推进重点地区资源保护和污染地区治理。建立农业资源环境生态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农业生态系统养护修复。优化乡村种植、养殖等功能布局,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观光农业、农家乐等乡村旅游业快速发展,加快创建一批休闲农业示范点,打造一批最美休闲乡村。(市农业局、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畜牧局分别负责)
(五)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大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 2018年底前建成1个市级质检中心、10个县级质检站,重点建设检验检测实验室,配备相关仪器设备等,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快建设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市农业局负责)
(六)推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大力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合理施用肥料。推广水肥一化技术,提高水、肥利用率,减少水、肥用量。示范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药使用。实施旱作节水项目,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全力抓好重大病虫害防控,深入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市农业局负责)
(七)加大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有序实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督导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履行土壤环境保护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按照省农业厅目前掌握的重度污染耕地面积和分布情况,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2018年率先在华阴市和临渭区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市农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分别负责)
(八)建立节约高效的农业用水制度。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强化农业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利用,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力度。加快建立合理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合理用水权益,提高农民有偿用水意识和节水积极性。突出控制农业用水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在秦岭北麓、渭北塬区重点推广水肥一体、节水灌溉等高效节水农业,提高水分利用效率。(市水务局负责,市农业局配合)
(九)健全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体系。根据上级要求,全面普查农作物种质资源。完善外来物种风险监测评估与防控机制,建设关键区域生物入侵阻隔带,开展生物替代防治示范技术试点。(市农业局、林业局分别负责)
(十)防控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转移。建立健全监测体系,严格工业和城镇污染物处理和达标排放,依法禁止未经处理达标的工业和城镇污染物进入农田、养殖水域等农业区域。强化经常性执法监管制度建设。依据耕地土壤污染治理及效果评价标准,开展污染耕地分类治理。(市环保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配合)
(十一)做好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继续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加强高度剧毒农药管理,规范使用行为,实施高剧毒农药替代计划。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物。建立农业投入品电子追溯制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管理。(市农业局、畜牧局分别负责)
(十二)做好秸秆和畜禽粪污等资源化利用。以治污降霾和提高农业绿色发展为出发点,突出农作物秸秆加工饲料、有机肥、食用菌基料等资源化高效利用,严格依法落实秸秆禁烧制度,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地方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规模养殖场承担主体责任。依据土地利用规划,积极保障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用地。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引导病死畜禽集中处理。(市农业局、畜牧局分别负责,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十三)加大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力度。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严格实施农用地膜新标准,依法强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符合标准的加厚地膜,实施整县推进试点,推动建立以旧换新、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等多种方式的回收利用机制,试点“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以县为单位开展地膜使用全回收、消除土壤残留等试验试点。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落实使用者妥善收集、生产者和经营者回收处理的责任。(市农业局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十四)构建田园生态系统。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生物多样性规律,合理确定种养规模,建设完善生物缓冲带、防护林网、灌溉渠系等田间基础设施,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实现农田生态循环和稳定。优化乡村种植、养殖、居住等功能布局,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畜牧局分别负责)
(十五)健全水生生态保护修复制度。科学划定黄河限捕、禁捕区域,健全黄河禁渔期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完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因地制宜实施河水系自然连通,确定河道砂石禁采区、禁采期。(市水务局负责)
(十六)实行林业和湿地养护制度。建设覆盖全面、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农田防护林和村镇绿化林带。严格实施湿地分级管理制度,严格保护国家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湿地。开展退化湿地恢复和修复,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和围垦强度。认真执行国家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防沙治沙政策,创新机制,大力开展水土流失综合生态治理。(市林业局负责)
(十七)构建支撑农业绿色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支持本地企业与科研单位、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开展以农业绿色生产为重点的科技联合攻关,在农业投入品减量高效利用、种业主要作物联合攻关、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地环境修复和农产品绿色加工贮藏等领域尽快取得一批突破性科研成果。完善农业绿色科技创新成果评价和转化机制,探索建立农业技术环境风险评估体系,加快成熟适用绿色技术、绿色品种的示范、推广和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分别负责,市农业局配合)
(十八)实行农业生态补贴。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突出绿色生态导向,加快推动落实相关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完善耕地、林业、湿地等主要生态系统补贴政策,探索研究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高效节约用水等有效支持政策,把政策目标由数量增长为主转到数量质量生态并重上来。(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分别负责,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配合)
(十九)打造农业绿色品牌。以“三品一标”为抓手,加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创建和宣传力度,继续扩大五大水果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加快“澄城樱桃”“潼关软籽石榴”区域公用品牌的申请注册。扩大无公害农产品覆盖范围。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做大品牌,做强企业。强化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管理,加大企业标准、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的宣传贯彻力度,提高产品质量,打造具有渭南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创建品牌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开展农产品商标注册、省市名牌、著名商标等品牌创建。全面推行质量追溯,力争到2020年,全市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现代农业园区实现质量追溯全覆盖,为优质农产品贴上质量标签。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追溯二维码双覆盖,打造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样板。(市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分别负责)
(二十)建立农业资源环境生态监测预警体系。建立耕地、生物资源、产地环境以及农产品生产、市场、消费信息监测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采用标准方法,实时监测报告,科学分析评价,及时发布预警。(市环保局负责,市农业局、畜牧局、水务局、林业局配合)
(二十一)抓好农业人才培养。把节约利用农业资源、保护产地环境、提升生态服务功能等内容纳入农业人才培养课程设置范畴,培养一批具有绿色发展理念、掌握绿色生产技术技能的农业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其率先开展绿色生产。(市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分别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农业绿色发展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内容。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主体责任,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具体要求,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二)强化务实举措。大力实施农业绿色发展全民行动,在生产领域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以及投入品绿色生产、加工流通绿色循环、营销包装低耗低碳等绿色生产方式;在消费领域,从教育、宣传、科普等方面入手,持续开展“光盘行动”,推动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抵制奢侈、低碳循环等绿色生活方式。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加大对农业绿色发展重要意义、政策措施的宣传报道力度,强化舆论引导,扩大舆论影响。及时总结推广工作过程中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模式,营造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奖惩。市农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中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加强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进展评估,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市上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农业绿色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