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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平安交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8-28 10:0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渭南市“平安交通”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

  渭南市“平安交通”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教训,全面整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渭南、美丽渭南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发展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平安交通”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平安交通建设为主线,以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切入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科技和经济手段,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管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交通运输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趋好,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行业安全监管履职规范到位,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专业化人才队伍和科技装备支撑保障有力,应急救援体系完善有效,平安交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满足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平安公路。以“美丽干线公路”和“四好农村路”创建为抓手,大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隐患排查整治及超限治理等任务,落实各级责任,全面消除公路安全隐患,确保全市道路桥梁安全畅通。
  开展危桥险路专项治理。加大公路生命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重点对沿河、傍山、重要旅游、山区公路、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路段、易水毁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及公路标识标牌等进行逐线路、逐段落排查,全市现有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事故多发路段和危桥改造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农村公路标志标线设置率达到95%以上,所有道路桥梁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加强公路桥梁技术改造和运行监测,重要路段交通运行、视频图像、基础设施运行、路网环境等数据和信息采集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开展路域环境专项治理。强化综合治理,重点解决平交道口过多过密问题和集镇路段交通环境混乱问题;解决城市规划区域内城市道路两侧及公路沿线乱堆乱放、倾倒垃圾、填埋边沟、违法施工、占道经营、非公路标志牌设置等突出问题。健全完善路域管理数据台账,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和信息抄告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全力打造畅通、安全、舒适的公路出行环境。(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住房城乡建房局、市综合执法局)
  开展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治理。加强超限车辆的源头管控,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交换和联合惩戒机制,组织开展“拒绝非法超限运输、净化汽车整车物流行业”倡议活动,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协作,突出路警联动,强化科技治超,探索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实现超限车辆治理新常态,全力保护路产路权完整,维护公路运行秩序。(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
  (二)平安运输。以“三客一危”、车辆状况、从业人员等为重点,集中对客运站场、货运物流、旅游集散等重要区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的双落实,有效改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状况,切实解决道路运输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开展危货运输专项治理。对全市危货运输企业的证照、营运范围、车辆技术等级、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重新核查,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突出源头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联网联控,重点查处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措施不到位、普货危货混装、性质相抵化学物品混装、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非法营运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安全智能防控终端安装率、入网率达到100%。(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开展旅游包车及校车专项治理。严格旅游客运车辆准入许可,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严格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整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道路运输包车及旅游客运经营行为,严查无资质经营的“一日游”“驴友”包车出游,坚决杜绝“下线车”、“报废车”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现象。对存在安全意识薄弱、屡次发生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依法依规严管重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文物旅游局)
  严格落实《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4号)要求,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大力改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建档立卡,全面核查手续不全、车况不佳、证照与车型不符的车辆,坚决取缔违规违法车辆从事校车服务。(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开展城市客运市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高铁北站、火车站、汽车站、医院等周边“黑车”非法揽客行为;重点整治出租车不打表、乱涨价、拼客、拒载、甩客、宰客等行为;严肃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挪用套用其他号牌非法从事城市客运的“黑出租”车辆;重点整治公交车辆不按规定时间发班、不按站点停靠、随意上下客、乱停乱放、不文明驾驶等行为。加大对汽车客运站场、旅游景区等客流集中地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站外揽客、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出行合法权益。(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三)平安水运。针对渡口审批、渡口安全设施配备、渡船安全状况、船员(渡工)适任、渡运秩序运行等情况进行专项整顿,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各类隐患问题,杜绝非法、违法渡运行为,确保不发生各类渡运安全责任事故。
  开展水运安全防范专项督查。严格落实水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把客渡船舶准入关,严格执行客渡船强制报废标准,加快老旧渡船更新。严禁非法改装船舶进入市场,从源头上提高渡口渡船安全水平。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严格客渡船舶检验质量,对船舶稳性、乘客定额、重要设备、水密和重大改建情况进行核查,做到消防、救生、锚泊、系泊设施设备全部配齐到位,坚决杜绝渡运船舶带病运营、非法渡运。加强水上运输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未经审批的非法渡运渡口及非法载客行为。(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市文物旅游局)
  (四)平安物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规范物流寄递市场秩序,监督物流寄递企业依法经营,引导全市物流寄递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净化市场环境,营造公平公正的运营环境。
  开展物流及寄递市场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

网络编辑: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