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直属机构, 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华山景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根据《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6号)要求,现将2023年上半年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共收到各级各部门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其中韩城市人民政府1件,临渭区人民政府2件,华阴市人民政府3件,大荔县人民政府1件,澄城县人民政府5件,合阳县人民政府1件,蒲城县人民政府2件,富平县人民政府3件,白水县人民政府4件,市金融办1件,市民政局1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件。
经备案审查,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备案,备案率 84%;4件文件因存在违法内容暂不予备案,由制定单位整改完善后按程序重新备案。
二、存在问题
从2023年上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及审查总体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单位能严格按照中、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要求,备案报告形式规范、备案资料齐全,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得到了较好落实。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文件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备案的2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4件进行纠错,纠错率 16%,仍存在个别条款设定与上位法不一致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问题,部分文件的条文表述不准确、不妥当,容易引发歧义。 同时个别单位对“施行日期”“有效期”把握不准,导致错用、误用。
(二)备案资料还需进一步规范。按照备案工作要求,制定机关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应提交备案报告、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以及电子版本、起草说明、合法性审核意见等资料,但个别单位在报备时存在漏报、多报等问题,影响了备案工作的规范性。
(三)法制审查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存在未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或者合法性审核走形式、未进行实质性审核、合法性审核意见内容与备案文件不符等情形,反映出文件审核不严格、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充分认识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推动工作落实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审核文件的合法合规合理性,不断增强备案审查管理工作质效。
(二)严格程序,规范流程。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前置合法性审核,重视后期备案审查,确保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要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机制,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和形式要求,做到及时报备、应报尽报,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三)强化监督,加大督查。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报备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漏补缺,及时整改落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构将加大督查力度,对不严格履行报备职责、报备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予以通报批评,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附件:2023年上半年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上半年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报送单位 | 文件号 |
1 | 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城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 澄城县人民政府 | 澄政办发〔2023〕2号 |
2 | 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水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白水县人民政府 | 白政办发〔2022〕74号 |
3 | 白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到期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 白水县人民政府 | 白政发〔2022〕17号 |
4 | 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澄城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 澄城县人民政府 | 澄政发〔2023〕3号 |
5 | 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城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 澄城县人民政府 | 澄政办发〔2023〕7号 |
6 | 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城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的通知 | 澄城县人民政府 | 澄政办发〔2023〕8号 |
7 | 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蒲城县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 蒲城县人民政府 | 蒲政办发〔2022〕93号 |
8 | 蒲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蒲城县槐院巷历史文化街区、达仁巷历史文化街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蒲城县人民政府 | 蒲政发〔2023〕2号 |
9 | 大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大荔县人民政府 | 荔政办发〔2022〕80号 |
10 |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临渭区人民政府 | 渭临政办函〔2023〕6号 |
11 | 渭南市民政局渭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渭南市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渭南市民政局 | 渭民发〔2023〕23号 |
12 | 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通告 | 富平县人民政府 | 富政发〔2023〕1号 |
13 | 华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继续有效、失效、废止、修改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华阴市人民政府 | 阴政发〔2023〕4号 |
14 | 渭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办法》的通知 | 渭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 渭金融发〔2023〕4号 |
15 | 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阳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合阳县人民政府 | 合政发〔2023〕7号 |
16 | 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平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实施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 富平县人民政府 | 富政发〔2023〕15号 |
17 | 华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阴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华阴市人民政府 | 阴政办发〔2023〕22号 |
18 | 华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华阴市人民政府 | 阴政发〔2023〕10号 |
19 | 韩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韩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 韩城市人民政府 | 韩政发〔2023〕7号 |
20 | 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城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自备水井关闭实施方案》的通知 | 澄城县人民政府 | 澄政办发〔2023〕35号 |
21 | 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水县耕地保护激励办法》的通知 | 白水县人民政府 | 白政办发〔2023〕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