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华山景区管委会:
《渭南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渭南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