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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扩面提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21 10:4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华山景区管委会: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扩面提效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扩面提效工作实施意见

为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有效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范围,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工作的指导意见》(陕建发〔2017〕244号)文件精神,现就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扩面提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住不炒”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扩大公积金覆盖面和政策受益面,为全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实现住房安居梦努力奋斗。

二、目标任务

以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为目标,全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向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非公有制企业、小微企业员工覆盖。积极引导城市新市民群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力争2024—2025年年均新增缴存职工人数22000人。形成依法缴存、有效使用的政策体系,扩大政策受益范围,实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全面推进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三、工作对象

(一)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但未全员缴存或未按规定足额缴存的县市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二)行政事业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劳务派遣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村干部、社区专职人员、协(辅)警等财政供养人员;

(三)国有企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劳务派遣人员及合同制员工;

(四)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单位等非公有制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五)渭南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由职业者、办理工商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以及在我市人事机构办理档案托管的从业人员。

四、职责分工

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涉及群体广泛,政策性强,按照“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先易后难,先建立、后规范”的原则,有效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确保各级部门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顺利推进。

(一)积极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享受财政供养人员按照个人5%,单位12%的比例要求足额缴纳。合阳县、白水县、蒲城县、大荔县、华州区和临渭区力争2024年底前按规定足额缴存财政奉陪部分。

牵头单位:有关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二)将“缴存住房公积金”条款列入招用人员劳动用工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单位为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和责任,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逐步推进全市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工作,积极完善辅警待遇保障。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对全市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未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民营医疗机构未建立公积金制度问题,督促所有制单位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对全市各类民办学校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已建制但缴存水平偏低问题,督促全面建立公积金制度并提高缴存比例。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建立信息互享交流机制,民政部门要督促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服务机构、基金会)建立公积金制度。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在新设立企业注册登记和信息变更时,积极引导各类生产经营状态比较稳定的规模以上企业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八)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推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智慧化服务水平。大力清理精简各种证明、手续,优化办事环节,实现公积金缴存业务“全程网办、全网通办”和云服务平台、实时账户查询、即时消息推送等多渠道在线服务,提高缴存单位和缴存人便捷度和满意度,持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联动机制。各县市区、工作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扩面提效工作,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建立扩面提效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梳理收集相关议题,提请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或分管副秘书长召集,每半年召开一次扩面提效工作联席会议或推进会,听取各县市区和有关工作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汇报,研究相关议题,形成会议纪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每半年通报一次联席会议纪要落实情况,确保扩面提效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要牵头做好住房公积金扩面提效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宣传栏以及新媒体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会同相关单位定期开展催建催缴工作,与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建立扩面工作激励机制。

(三)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工作实效。住房公积金扩面提效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市政府督查室要按季度加强对住房公积金扩面提效工作的监督检查,会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定期对扩面提效工作任务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督促各县市区、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增强扩面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将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网络编辑:张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