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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0-24 09:2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渭南高 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现将《渭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渭南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4日

渭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全市医 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6〕2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渭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一个目标(人人享有方便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坚持两个导向(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补短板、兜底线、强基层,加快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坚持目标导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动积极性,提高群众和医务人员的获得感);突出三项创新(体制创新着眼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机制创新着重破除逐利性、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创新着力提高公平效率);强化四个联动(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攻克五个难点(推行分级诊疗制度、理顺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药品招采方式、建立综合投入补偿机制、改革人事薪酬制度); 统筹六大领域改革(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综合监管、支撑保障),全市同步实施、分段推进,加快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制度,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医改新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重点实施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方面改革,建立公立医院现代管理制度和突出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1.科学规划布局,明确功能定位

县级公立医院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危急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难病症的初诊、转诊,以及基层人员培训、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等工作。县级政府重点办好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公立医院;驻渭国有企事业单位附属医院不论举办主体、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由卫生计生部门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由驻在县(市、区)政府统筹指导实施改革,业务监管由所在县(市、区) 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

中心城市三级医院是全市医疗保健、医学科学研究中心,主要功能是提供高水平的临床专科医疗服务,解决急危重症及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接受二级医院转诊,并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人才等。 中心城市二级医院既是区级医疗服务的中心,也是连接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纽带,是城市公立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补齐短板,错位发展”的思路,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医,各级政府在设置区域医疗机构规划时应考虑社会办医的实际,对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社会化医疗机构,享受社会办医在土地、金融、价格、财税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享受与公立医院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等方面同等待遇。要切实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坚持“谁批准、谁管理”的原则,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和不良行为积分管理制度,健全非公立医疗机构退出机制。

2.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组建由政府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务人员代表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决策、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和院长的选拔聘任、年薪标准、任期目标考核等。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行院长聘任制、年薪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和监督约束机制。医院具有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绩效考核等自主权。探索建立院长任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

创新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公立医院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以运行效率、服务质量、费用控制、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指标,定期开展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奖励、任免等挂钩。

3.建立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机制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实行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零差率销售。巩固和完善县级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全面实行城市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采取重点品种监控、处方点评、药品负面清单、合理检验检查、医保审核监管、打击商业贿赂等综合措施,彻底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全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 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降到20元左右。

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补偿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县级公立医院减少的合理加成数综合考虑2011年实际药品销售额、合理药占比等因素确定,所需资金由省、市、 县级财政根据各县市区财力情况按比例分担。城市公立医院综合考虑 2015年实际药品销售额、合理药占比等因素确定,所需资金原则上按照医疗服务调价补偿90%、同级财政补偿5%、医院加强成本核算承担 5%的比例分担。企事业单位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举办单位承担投入保障。

医院用药的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运行成本予以补偿。

4.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强化价格与医药、医保、医疗政策衔接,逐步建立多方参与、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的价格形成机制。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行业特点、财政投入、医保支付等 因素,兼顾群众承受能力,完善价格调整方案,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 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 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

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费、检验费、中医治疗费。提高诊查费、床位费、护理费、手术费、治疗费。放开辅助生殖、医学美容、口腔正畸、中医推拿及中医保健(不含辩证论治)及按规定规范开设的特需病房床位、特需门诊诊查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市场自主调节。

驻渭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所在县(市、区)公立医院同步进行。

按照省上统一的医疗服务项目及最高指导价,结合财政补助等实际情况由全市统一制定具体调价方案。

5.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探索实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年薪标准、考核评价办法,按考核结果由同级财政兑现薪酬,与医院收入脱钩。

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因岗定薪,同岗同酬,岗变薪变、优绩优酬,中西医卫生技术人员薪酬总体上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制订薪酬标准时应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突出贡献人员倾斜。

健全以岗位医疗质量、工作量、成本控制、患者满意度、医德医风等为重要指标的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薪酬兑现挂钩,逐步建立医务人员薪酬动态调整机制。

6.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制创新

推广医疗集团和医疗联合体模式。分别由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综合、妇幼保健和中医特色的医疗联合体。每个县(市、区)组建1-2个医疗联合体,推行县镇村医疗服务和管理一体化,鼓励县级医院选派人员担任镇卫生院院长。推行村医县管镇聘村用。建立收益分配、资源共享和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益。

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完善质量控制标准,医联体内部和同级医疗机构间实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互认,探索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设置专门的医学影像、病理学诊断和医学检验机构,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大型医用设备共享。

全面推行医师多点执业。符合条件的医师可选择2-3个医疗机构执业,鼓励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探索医师执业注册区域化管理。

(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建立转诊利益分配机制,规范转诊和接诊流程,畅通双向转诊渠道,根据分级诊疗制度体系建设分工,建立医保政策调整、全科医生招录、全科医生服务价格核定等分级诊疗制度体系建设,分类实施,稳步推进,逐步构建就医新秩序。

7.建立全科医生制度

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配备全科医生。基层医疗机构要配备至少2名以上全科医生,全面负责所在医疗机构全科诊疗和 双向转诊管理工作。

选派二级以上医院的医师到基层工作,将二级医院门诊延伸到社区和乡镇卫生院,推动优质资源下沉。落实晋升高级职称必须到基层 服务一年的政策。

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各级要按计划对全科医生队伍进行培训,确保每万名居民至少有2名全科医生,逐步建成市县乡三级全科医生梯队。

实施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组建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开发全科医学服务包,推行网格化管理、团队化服务,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初级诊断和双向转诊等服务。建立全科医生收入与签约履约挂钩机制。

8.建立双向转诊通道

规范双向转诊。制定常见病种出入院和双向转诊标准,除65岁上老人、5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精神病、重大传染病、急性感染 性患者外,其余患者就诊均进入分级诊疗体系。应用信息技术等多种手段,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重点畅通患者向下转诊渠道。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使用的衔接。

规范病种目录。根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制定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规定和病种目录,二级医疗机构诊疗目录由县级制定,市级审定执行,基层医疗机构由县级制定。

9.发挥医保政策调节作用

调整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政策,实行差别化报销比例,上转患者实行累计起付线政策,下转患者免除基层起付线。将应转诊而未经转诊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患者报销比例大幅下调,积极推动慢性 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向下转诊。

(三)改革医疗保障体制

按照“六统一”原则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办事机构,实行“一站式”经办服务。提升统筹层次,健全筹资机制,强化医保支付的杠杆调节和监督管理作用,建立制度科学、衔接顺畅、经办高效、便民利民的医疗保障体系。

10.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市级统筹。整合工作待省上整合方案出台后遵照执行。

11.提高保障水平

建立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逐步扩大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适当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报销比例不低于50%。出台贫困人口医保脱贫政策,确保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按期脱贫。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筹资水平、政府补助比例均不低于国家标准。

改革支付方式。推进和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全面推行按病种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单病种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建立医保与医疗机构谈判协商机制和医疗费用负担风险分担机制,综合考虑医疗服务、检 查、药物费用等支出情况,实行医保资金预付制。全面开展异地就医结算,方便群众就医报销。

(四)深化药品供应保障改革

全面推行“两票制”,完善采购办法、优化配送环节、改进结算方式、强化使用监管、加强质量追溯,提升药事服务和管理能力,实现药物品质优良、价格合理、公平可及。

12.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实行分类采购、分类限价。确立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采购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组建区域性或跨区域采购联合体,开展带量采购,降低药品价格。

13.推进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通过分类分批实施、最低限价挂网、医院带量议价、网上阳光采购、价格区段管理、品种动态调整,降低医用耗材费用。

14.创新配送管理方式。在公立医院实施“两票制”,减少流通环节。探索建立医院药品智能管理系统。强化县镇村一体化配送,利用现代医药物流,提高配送效能。

15.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规范药品使用,促进合理用药。二级及以上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到40%以上,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可分别使用30%、20%的非基本药物。

16.改进药款结算管理。将药品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货到验收合格后30天内及时支付药款。鼓励医院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银行提供药品周转金服务。

17.开展合理用药监测与干预。健全各级药品督查队伍,开展药品耗材采购、使用全程督查,加强重点监控品种、超常使用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跟踪监测,及时预警干预。建立价格预警机制,打击价格垄断和欺诈等违法行为。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立总药剂师,规范医生处方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五)推进公共卫生服务改革

贯彻预防为主方针,转变服务方式,实行精准化防控,构建大卫生格局,为群众提供贯穿生命全过程的服务。

18.提高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同步增加服务内容,优先将儿童、妇女、老人和贫困人口纳入项目管理。将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整合为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项目,并扩展到所有县(市、区)。

19.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重点在签约服务方式、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技术支撑等方面实现突破,优先覆盖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结核病等慢性传染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探索服务结果与奖惩挂钩服务新模式。健全家庭医生职业保障措施。

20.强化项目管理。实施重大传染病专病专防精细化策略,降低发病率。开展项目评估,完善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

(六)推进综合监管改革

遵循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创新管理体制,加强全行业监管,建立协调统一、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

21.实施属地化管理。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行业管理职能,制定行业管理标准和办法,对区域内所有医疗卫生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最大限度放宽社会办医的规划限制。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坚持“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和不良行为积分管理制度,健全非公立医疗机构退出机制。

22.推动管理方式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职能转变,优化工作流程,建立现代管理体系,加强治理能力建设,构建与事业改革 发展相适应的行政运行机制。

23.加强依法监管。注重卫生法制建设,整合执法力量,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创新医疗服务、药品供给、医疗保障等领域监管方式,强化全程监督,提升依法管理能力。建立医患纠纷协调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医闹、伤医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维护医务人员尊严,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七)提升服务能力

24.加快医学人才培养。加强医教协同,科学规划实施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培训,推进儿童医疗服务领域改革与发展,加强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完善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切实缓解儿童医疗资源短缺问题。

25.完善基层人才招聘使用政策。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本科毕业生,实行县招镇用,对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深化基层人事薪酬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办法,乡镇卫生技术人员薪酬待遇高于县级医疗机构同类人员。改革基层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办法,突出实用技术运用水平。将培训基层专业人员任务 完成情况与医院等级评(复)审挂钩。

26.加强人才培训。实施县级临床骨干医师,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医技人员和乡村医生等短期培训计划,构建“5+3”“3+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提升基层医技人员能力。严禁市级、县级医院借培训之机,从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人调人。

27.实施中西医协同创新计划。按照“特色树形象、结合攻难关”的思路,围绕20个重大疑难疾病,形成富有中医特色的临床路径与诊疗方案,强化师承教育和中医药传承研究,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协调发展。

(八)深化支撑保障改革

28.健全投入补偿机制。按照事权、财权相统一原则,明确各级政府投入责任,合理划分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投入比例,形成投入补偿长效机制。落实各级政府保障责任,切实保障公立医院、医疗保障、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经费支出。通过政府债券、专项化解资金等渠道,逐步化解公立医院历史债务。

29.创新编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按照区域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核定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人员数量。创新编制管理,探索编制备案制,新进人员不再纳入编制管理,原在编人员自然减员退出编制管理。所有人员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方面实行同等待遇。完善公立医院内部考核机制,扩大收入分配自主权。

30.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快市、县区域信息平台、三大基础数据库和业务系统建设,实现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共享健康、诊疗、检 验、用药等信息。实行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先并行、再整合,逐步优化功能,逐步过渡为社会公共服务卡,实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注重信息技术创新,将信息应用拓展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优化服务流程,强化管理评价。推行“互联网+医疗”,开展在线预约诊疗、 远程会诊、远程病房等项目,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实施阶段(2016-2017年)理顺工作体制机制,进行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出台配套文件,制订下达2016-2017年度重点任务,明确流程图,排出时间表,全市同步推进改革,推动重点领域 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二)深化推进阶段(2018—2019年)按照中省对医改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各项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全市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医药价格和药品供应全面理顺,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综合监管体系和支撑保障能力全面加强,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三)完善提升阶段(2020年)按照2017年、2020年两个时间节点,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提升整体改革水平,全面实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医改工作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市政府已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医 改领导小组,负责政策衔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调整充实医改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统一将医疗、医保、医药工作调整为1名领导分管。要强化医改 办职能,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

(二)加强政府投入。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稳定的政府卫生投入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各项投入政策,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总支出比逐年提高,切实保障公立医院、医疗保障、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经费支出。

(三)加强指导考核。建立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抓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大力支持各县(市、区)有示范意义的探索,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困难问题。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年度医改目标责任书,纳入年度市对县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对县(市、区)工 作进展情况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挂账整改;对进展快、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项目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约谈通报。适时邀请省医改咨询专家委员会对医改工作进行研判,为我市医改提供智力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对改革举措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群众感受等进行综合评估,进一步完善改革政策,不断提高改革质量,使改革见到实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分批次分层次举办各类培训班,开展政策学习培训,提高推进综合医改的执行能力和水平。认真总结试点改革成功经验,加强改革的宣传推广,增强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信心,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附件:1.渭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重点任务分

解表(2016-2017年)

2.渭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主要指标

附件1

渭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表(2016-2017年)

序号重点任务具体内容进度安排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备注

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全面成立医院管委会,建立现代医院制度。

2016年

市卫计局

市编办、人社局

2.推行院长聘任制、年薪制、任期目标制和考核问责制

2016-2017年

市卫计局

市编办、财政局、卫计局

3.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探索第三方评价机制

2016-2017年

市卫计局

市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

4.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降低药占比,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2016-2017年

市卫计局

市财政局

5.制定调价方案(中省驻渭企事业单位、院校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同步进行),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 调整机制。

2016-2017年

市物价局

市卫计局、人社局

6.出台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政策,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

2017年

市人社局

市卫计局、财政局

7.由市级医院牵头,整合行业资源,组建市级医联体

2016-2017年

市卫计局

市教育局、财政局、国资委

8.推进县镇医疗服务一体化和镇村管理一体化,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益。

2016-2017年

市卫计局

9.推广医疗集团和医联体模式,市县分别组建 2--3个医联体,推行医师多点执业。

2016-2017年

市卫计局

11.开展健康服务,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2017年

市民政局

市卫计局、财政局

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12.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在基层医疗机构设立全科医学科,配备全科医生

2016年

市卫计局

市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

13.组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探索全科医生收入与签约履约挂钩机制。

2016年

市卫计局

市财政局

14.制定常见病出入院和双向转诊标准,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

2016年

市卫计局

15.实行医保差别化报销,积极推动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向下转诊。

2016-2019年

市卫计局

市人社局

改革医疗保障体制

16.优化整合医保经办管理,实行市级统筹,健全筹资机制,提高保障水平。

2016-2017年

市医改办

市卫计局、人社局、财政局

17.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应急救治、医疗救助经办衔接机制

2016-2017年

市医改办

市卫计局、人社局、民政局、商业保险机构

18.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报销比例。

2016年

市医改办

市人社局、卫计局、财政局、商业保险机构

19.出台贫困人口医保脱贫政策,帮助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按期脱贫。

2016年

市医改办

市卫计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扶贫办

20.全面推行按病种、总额预付、单病种付费与 临床路径管理相结合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

2016—2017年

市医改办

市人社局、卫计局

深化药品供应保障改革

21.鼓励组建区域性或跨区域性联合体,组团开 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2016年

市医改办

市卫计局

22.制定完善药品和医用高值耗材招标采购办法,推进医用高值耗材网上阳光采购。

2016-2017年

市医改办

市卫计局、食药局

23.推进“两票制”减少流通环节,提高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2016年

市医改办

市卫计局、食药局

24.健全市县药品监督队伍,完善药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加强用药监测干预,二级以上医院设立总药剂师。

2016-2017年

市卫计局

市食药局

推进公共卫生改革

25.提高公共卫生补助标准,增加特殊人群服务项目内容。

2016-2017年

市卫计局

市财政局

26.整合卫生计生服务项目,全面开展孕产妇系统保健基本服务。

2016年

市卫计局

市财政局

27.实施重大传染病专病专防精细化策略。

2016-2017年

市卫计局

市财政局

推进综合监管改革

28.制定行业管理标准和办法,实行区域卫生计生资源统一规划,统一监管。

2016-2017年

市卫计局

市财政局

29.加强卫生法制建设,修订完善相关法规。

2016-2017年

市卫计局

市法制办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30.加强医教协同,配合做好全省医学类院校扩大社会紧缺的医学人才培养

2016-2017年

市卫计局

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

31.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本科毕业生,实行县招镇用。

2016-2017年

市卫计局

市人社局、财政局

32.出台基层卫生人才职称晋升办法。

2016年

市人社局

市卫计局

33.实行“5+3”“3+2”培养模式,加强基层人才培养培训工作。

2016-2017年

市卫计局

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

34.实施中西医协同创新计划,推动中医药发展。

2016-2017年

市卫计局

市科技局、教育局、工信局、食药局

深化支撑保障改革

35.完善关于保障公立医院、医疗保障、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经费投入办法,足额落实资金。

2016-2017年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卫计局

36.积极探索编制备案管理,新进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并由医院进行自主分配。

2016-2017年

市编办

市人社局、卫计局

37.加快市县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六大业务系统互联互通。

2016-2017年

市卫计局

市网信办、工信局、人社局

38.推行“互联网+医疗”,开展在线预约诊疗、远程会诊、远程病房等项目。

2016-2017年

市卫计局

市网信办、工信局、人社局、物价局

加强组织领导

39.制定医改“十三五”规划,全面开展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

2016年

市医改办

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0.建立医改目标责任考核和督查制度,定期开展考核督查。

2016-2017年

市医改办

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1.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2016-2017年

市医改办

市委宣传部、文广局、卫计局

附件2

渭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主要指标

领域主要指标单位2020年目标值指标属性

健康水平

人均预期寿命

76.7

指导性

孕产妇死亡率

/10万

12

指导性

婴儿死亡率

6.5

指导性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6

指导性

医疗服务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6.2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2.5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3.18

指导性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

≧2

约束性

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

%

30

约束性

公共卫生

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约束性

法定传染并报告率

%

≧98.5

约束性

支撑保障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筹资标准

不低于国家标准

指导性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

不低于国家标准

指导性

城乡居民参保率

%

≧95

约束性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

≧95

约束性

网络编辑:张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