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博足彩

图片
首页/ 政务公开 / 政策 / 政策文件 / 市政府文件 / 正文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2-16 17:1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华山景区管委会:

《渭南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渭南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发〔2024〕3号)精神,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渭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主要目标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1.加快摸清重点行业设备生产和更新底数。聚焦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煤化、煤炭、机械、航空、纺织、食品、医药、电子等重点行业,以能耗、能效、安全、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依据,分县(市、区)、分行业摸清设备生产和更新底数,形成供需“两张清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以下分工均需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支持火电、煤化工、有色、建材、钢铁、数据中心等重点工业领域,持续对锅炉、电机、机床、变压器、换热器、泵、通风机等生产、用能设备进行摸排,加快淘汰更新老旧装置和设备更新升级。鼓励能源化工、纺织服装、烟酒食品和农机装备等传统行业加快先进设备应用。推动铸造、玻璃、陶瓷、造纸等行业清洁能源替代,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到2025年,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60%;环保绩效达到B级水平的企业达到10家。(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推动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加快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数字经济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实施钼及新材料、汽车零部件、机床工具等产业智能化改造。强化企业数字化能力提升和智能制造,构建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等新型生产方式,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力争2027年底,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典型案例3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推进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渗滤液设备提标改造等更新升级。落实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政策,加快使用时间长的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或大修。持续推进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到2025年,全市累计完成改造679.723公里。改造存在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自来水厂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推动热电联产供热管网建设,推进供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提升分户计量占比。因地制宜推动地热能开发利用。到2025年,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率较2020年下降2个百分点。开展垃圾和污水处理环境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加快低碳智慧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提升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水平。因地制宜完善老旧小区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等配套设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城投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和城市车辆绿色更新。鼓励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因地制宜新(改、扩)建铁路专用线,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提升铁路电气化水平,鼓励在火车站、矿场、货场和物流园区内应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推进城市车辆绿色更新,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垃圾清运、邮政、公务、轻型环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到2027年,除特殊要求外,力争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新购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不低于85%。推动物流行业堆垛机/输送机、叉车、地牛、自动导向车/自主移动机器人、输送分拣装置等设备设施更新,支持冷藏车辆、压缩机等冷链设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中心、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制定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推进高效农机技术装备普及应用。支持农机装备制造企业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推动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融合发展,统筹已有设施装备改造提升。(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教育医疗文旅设备升级改造。推动市域内高校、高(中)职院校按需更换老旧设备设施和仪器。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更新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检验检查、重症急救等装备。推进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加快基层医院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施更新。推动全市文物保护和考古展陈展示、设备、广播电视编播设备、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设备的更新换代。加快全市3A级以上景区智能管理服务设备、客运索道、缆车、游览栈道、景区观光车、大中型游乐设施、冰雪旅游设施、沉浸式体验设备等更新置换。对超过服务年限、高耗能的文艺、体育设备逐批更新。(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8.大力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开展汽车促销、巡展等活动,支持汽车生产企业联动销售企业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等活动,促进汽车报废、置换更新。完善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机制,支持居住区、大中型商业网点、停车场、加油站、客货运枢纽等建设光伏发电和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支持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积极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开展家电产品消费惠民活动,鼓励家电生产、销售、回收等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鼓励使用绿色智能家电,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完善家电售后服务网络,推进废旧家电回收利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引导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旧房装修、局部改造,推进完整社区和全龄友好环境建设。鼓励企业提供家装改造实惠产品和服务,通过发行消费券等方式引导居民开展旧房装修改造。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鼓励企业培育绿色智能家居消费场景,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进单位。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1.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加强废旧家电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回收网点、中转站和区域性分拣中心,提高废旧家电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按照中省政策支持方向,对企业建设改造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交易市场积极申报资金补助。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有序推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布点经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依法查处非法拆解等行为,防范安全、环保风险。(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完善旧货交易管理制度,推动实体二手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建设运营。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资源再制造再利用。支持报废汽车、废旧家电精细化拆解,废钢、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支持废旧动力电池拆解和规范化梯次利用,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支持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再生资源、废旧电器回收拆解企业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做好废旧家电回收网点、中转站扩建增容和废旧电器拆解生产线改造提升,提升废旧家电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支持建设再制造产品技术交易平台,加强再制造产品评定,开展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培育装备制造、工程机械等领域再制造企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销社、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粉煤灰、化工渣、冶金渣、工业废弃料和废弃电池等回收利用,推动新型建材、有色冶金渣提取有用组分整体利用、含重金属冶金渣无害化处理及深度综合利用,形成一批废旧产品、材料循环利用产业集群,推动资源利用绿色化、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建立资源消耗、回收利用、处理处置、再生原料消费等基础数据库。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落实废旧产品设备淘汰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处置企业资质和能力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标准提升牵引行动。

15.优化重点行业能耗排放标准。落实煤化工、地热能利用、生活垃圾焚烧、煤矿、烧结墙体材料等行业能耗限额、污染排放标准,落实公共建筑、大型活动、农田林木、城市道路、地热能利用等碳排放核算地方标准,加快行业装备更新。(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落实重点领域标准规范。适时开展绿色认证、碳足迹认证,定期公布重点领域“绿色清单”。配合落实电动汽车、智慧校园、绿色宜居、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等地方标准。落实医疗卫生、文化旅游、邮政快递、公共安全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完善循环利用标准供给。落实《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渭政发〔2023〕16号)精神,支持有条件的循环经济企业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按照《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标准化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渭政发〔2023〕15号)要求,鼓励全市企业开展或者参与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行业标准(含标准样品)、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对企业给予一定激励奖励,落实家用电器、废旧动力电池、纺织服装、家具、农机、废旧地膜、公路再生材料、循环水处理、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回收再利用地方标准,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废旧产品再利用。(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两新”工作会,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市级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措施,形成我市“1+N”政策体系,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加强政策宣传,抓好贯彻落实。(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统筹用好现有中央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完善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医疗、文旅、教育、安全生产、标准制定(修订)等领域支持政策,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公办高校、公立医院进行设备更新时要量力而行稳妥推进。要落实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务院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细化实施举措。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不断落实落细所得税征管措施。(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金融支持。

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政银企常态化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扩大对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的投放规模。支持节能环保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人行渭南市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渭南监管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要素保障。

结合“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和“标准地”改革,进一步提高要素保障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对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加强用能、用地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开辟能评、环评等审批“绿色”通道。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科技支撑。

针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资源循环再生利用等领域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设备、新能源装备、新型农业机械、再制造、行业标准提升等领域。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推动技术装备更新。(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网络编辑:张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