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新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渠道进一步扩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制度逐步规范,全力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有力推动全区信息化发展进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工作制度,健全信息机制。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和我区实际,及时完善了《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规范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渭南高新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信息采编发布办法,从制度上保障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健全了信息机制。
(二)全力建设电子政务平台,推进政务公开。遵循“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建成了区级电子政务系统平台,实现全区统一的办公业务系统,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打造有力平台。
(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信息发布原则,做到信息发布层层审核,责任层层落实。同时要求各单位严格信息审核发布机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增强了政务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提高了政务信息发布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7年,我区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880余条,其中动态类信息3880余条,政务信息1000余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
2017年,我区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领导之窗、管委会工作报告、组织机构、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内容。
1.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和重要工作计划。公布了高新区工作报告、工作要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济主要指标运行情况等统计信息。
2.各部门财政预决算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各部门2017年财政预算及1—6月份“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共计87条。
3.惠民信息公布情况。重点对群众关心的保障性住房、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机补贴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全面发布。
4.政府机构和工作概况信息。公开了领导分工、法规性文件、管委会文件、政务公告、目标责任制考核、人事信息、重大项目建设、依法行政、应急管理等政府职能信息。
(三)公开形式
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检索功能,公众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到所需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在1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回复申请人并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公开依申请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发生一例行政诉讼案件。
六、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全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收到政协委员提案2件,按照提案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政协委员本人。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受重视程度不够、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方面还有待提高,公开途径有待进一步改进。
2018年,我区将在以下几方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在全区范围内展开宣传,引导各单位积极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采取定时督促、按期通报的办法,督促各单位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