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单位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等方面开展的情况进行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为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市教育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建立由市教育投诉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的业务管理体系,做到人员到位,狠抓落实。
(二)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传播教育正能量。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平台、政府形象的展示窗口、提供便民服务的重要渠道。市教育局网站包括首页、教育新闻、政务公开、教育研究、缤纷校园、公众服务、政务服务等七个一级栏目,涵盖各级教育要闻动态、人事信息、组织机构、财务公开、政策法规、校园活动、网上咨询、举报投诉、局长信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26个事项,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完善,内容全面详实。截止日前,网站访问量2396681余人次,发布各栏目信息数量共计3344余条,涉及政府信息199条。
(三)丰富载体,提高便民服务质量。市教育局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以在渭南市教育网 (http://jyj.weinan.gov.cn)、“渭南市教育局”(新浪微博)、“渭南教育”(微信公众号)双微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对中、省、市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同时在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教育窗口,向群众提供行政审批与行政服务一站式窗口化服务。此外结合教育便民服务特点,坚持运营渭南市教育投诉服务中心,统筹全市教育系统大数据库建设,开展热线服务、民调、信息公开、承担网络舆情监控及信息研报等工作。2019年,教育投诉服务中心共受理电话咨询投诉711件、教育局官网咨询投诉700件,积极处置省市网络舆情27件。和群众积极交流、互动,进行电话访谈12155余次。发出教育微博409条,微信202条,发布舆情周报37期,微信客服接待群众18840人次,回复10797条。及时向相关领导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信息反馈,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四)利用大众传媒,注重多方合作效应。我们在通过渭南教育网及“双微”平台及时发布新闻动态的同时,也加强与省教育厅、市网信办及主流传媒的合作与交流,渭南电视台公共教育频道,开设资讯专题类栏目《教育在线》,开设高端对话访谈类直播栏目《教育访谈》,渭南广播电台新闻栏目内加5分钟教育新闻,开设“优秀教育局长、校长、园长访谈”,今年围绕落实高职扩招政策,专门举行了职业教育发展访谈,每次有真实育人故事,在渭南日报每周三出版教育周刊。
(五)建立备查机制,严把信息审核发布关。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有序。市教育局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保密意识,科学把握保密审查的范围、内容和基本原则,在最大程度地面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扎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对所有在门户网站公开的文件和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所有信息均进行电子备份,以备查验。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市教育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50件,现已全部完成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回复评价,满意及以上评价占提案总数的96%以上。
(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19年度我单位部门网站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专栏公开了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2018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陕西省2019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公告;发展规划专栏公开了渭南市教育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18年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渭南市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 | -4 | 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4777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密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网信办的工作要求,市教育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五位一体”的信息公开途径。通过渭南教育网、微信、微博、投诉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窗口等多种方式加大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三是更加重视反馈和考核监督。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单位、个人创先评优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奖惩制度,激发信息公开工作热情。建立更加畅通的反馈通道,多渠道的征求意见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