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全面加强领导,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管理,强化监督保障,为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供了保障,确保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放在首位来抓。通过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为建设法治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效能,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2020年,通过华阴市人民政府网站、“华阴发布”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载体,在保障信息质量、时效、精准的前提下,主动向社会公开概况类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重大项目、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政府采购、食药安全、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等信息,共计5078条;其中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4539条;微信微博发布信息539条。共处理网上投诉、建议1232条,其中渭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建议794条;渭南市政府网站10条;华阴市政府网4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我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2件,截止目前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及邮寄方式申请,涉及土地补偿、拆迁项目、宅基地征收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办理过程中,我们切实落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开设多种渠道申请方式,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做到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完善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添加索引号、发布机构、发布日期字段,对2020年新增加栏目进行补充。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实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即信息发布人、科室负责人及主要领导逐级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填报,按要求进行审查、汇总并将本年度审批表进行归档管理,确保资料真实、完整,发布的信息准确透明、有据可依。针对2020年涉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华阴两会等专题专栏进行归档,优化网站栏目、突出重点工作提升网站利用率。实现在陕西政务服务网上可网办事项612项,网办率达到97%,认真梳理发布200项“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清单。
(四)平台建设方面
围绕本年度我市重点工作对华阴市人民政府网站部分栏目进行调整增加。2020年新增政务公开专栏—提案建议办理,政务专题—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华阴在行动、两会等栏目。严格对照省、渭南市“一网通办”工作要求,采取延伸使用渭南市级平台的方式,全面升级改造原有平台,已与渭南市级平台功能、数据达到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依托华阴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将数据平台延伸至6个镇(街道),实现了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向镇级的延伸覆盖。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成5个主题事项的梳理以及窗口设置、平台审核环节人员流程配置等工作,并进入试运行。对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完善调整,规范网站建设,平台管理实行专人负责,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执行《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安全保障设备制度》、《机房管理制度》等制度,按月、季度定期安排专人对政府网站120个栏目全面清查,查找错链、坏链、错字、别字等问题,并及时整改。依托开普云全国政府网站监测平台,对2018、2019年发布信息进行检测,不断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坚持日常巡检、更新和排查。针对全市31个政务新媒体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规范运行,日常维护及时到位。严格开展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评估工作,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完成政府各部门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面向社会公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到了有效监督作用。
(六)工作考核方面
依据《华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及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要求,印发《华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细化考核指标,量化评分标准,确保结果公正。
(七)社会评议方面
制定并严格落实《华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暂行办法》,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八)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严格执行《华阴市人民政府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20年我市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8 | 8 | 2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65 | 减6 | 3678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3 | 增128 | 97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503 | 增125 | 634 | |
行政强制 | 97 | 增76 | 30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 | 679.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对外公开平台利用率有待提高;二、信息发布终端维护不及时,一定程度影响信息资源向社会发布的及时性,公开性和透明性。
改进情况:针对公开信息发布平台利用率不高的问题。一是加大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协同联动机制通过业务往来对相关单位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指导,以民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优化结构。紧扣年度重点工作,优化政府网站各板块栏目,不断增加公开内容,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三是落实考核机制。严格落实省、市政务公开考核要求,针对该公开未公开,未按要求公开的单位进行追责。四是提升意识。强化政务公开人员日常培训,提升公开意识、规范日常公开,根据公开类别、内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途径进行公开,切实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关于信息发布终端维护不及时。一是完善机制。严格执行本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并根据日常工作要求对制度进行完善补充。二是专人负责。指派专人联合运维公司进行日常维护,建立值班读网制度,安排值班人员每日登陆网站读网,检查网站运行和页面显示是否正常,做到日巡检、月排查。三是监督保障。针对维护情况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存在问题。及时完善政府网站栏目检查情况表,按月开展网站栏目检查工作,确保管理维护认真细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完成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为贯彻落实《渭南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渭政公开办函〔2020〕1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我市印发了《华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标的通知》,19个责任部门编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等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政府网站专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