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渭南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公开质量、拓宽公开范围和途径、服务各项重点工作,克服各种不利因素,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发展,规范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模式,依法依规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市通过渭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71条,财政信息525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264条,项目建设信息214条,社会救助、脱贫攻坚、社保就业、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减灾救灾等社会公益信息245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监管信息446条,人事、规划、统计、应急等其他类信息551条,信息公开类栏目共公开信息2298条。公开新闻动态、领导活动等公开信息7870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共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334件,予以公开197件,部分公开8件,因“属于国家秘密”等原因不予公开9件,无法提供77件,不予处理5件,其他处理3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5件。全年,各县市区及市级部门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19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6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市全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在完成26个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乡镇、社区延伸,通过现场培训、集中观摩、指导交流等活动,推动单位间相互学习借鉴、查缺补漏,实现了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大跨越、大提升,涌现出一批如蒲城县城管执法局、华州区行政审批局等“优等生”,形成了齐头并进、多点开花的良好局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继续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更新工作,印发了《关于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渭政办函〔2021〕20号)《关于全市政府网站有关问题的通报》(渭政办函〔2021〕80号)等文件;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务新媒体僵尸账号清理工作,共关闭政务新媒体僵尸账号189个;三是完成“渭好办”APP开发,同时上线安卓、IOS多个平台,并完成了与省级“秦务员”APP统一身份认证,可提供预约咨询、在线抽号、大厅实况、办件查询、办事服务等功能,梳理汇总了社会保障、医疗健康等五大类便民服务可供查询。渭南政务服务网上线了“渭好办”专栏,梳理了66项“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事项,48项跨省通办事项,建立了个人(企业)办事全周期生命树。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制定出台了《渭南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通报工作方案》(渭政办函〔2021〕23号),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制定了新的目标,明确了监管范围,规定了每阶段监测检查内容。全年共向各级各单位通报监测检查结果四次,监测检查结果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考核情况。
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纳入全市政务公开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印发了《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渭政办函(2021)151号),由市政府办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电子网络和大数据中心等单位配合,通过网站巡查、资料查验、座谈会等形式,对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并对政务公开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
(七)社会评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暂行办法》,指导各县市区政府采取问卷调查、网上评议、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
(八)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对日常工作中存在不规范不合格等情形的行政机关,责令整改、约谈、通报批评或书面检查。同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1 |
0 |
3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17 |
23 |
67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7400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35770 |
||
行政强制 |
1641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872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24 |
8 |
1 |
0 |
1 |
0 |
33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94 |
2 |
1 |
0 |
0 |
0 |
19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7 |
0 |
0 |
0 |
0 |
0 |
7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6 |
3 |
0 |
0 |
1 |
0 |
7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30 |
3 |
0 |
0 |
0 |
0 |
33 |
||||
(七)总计 |
319 |
8 |
1 |
0 |
1 |
0 |
32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清理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5 |
0 |
1 |
3 |
19 |
0 |
1 |
0 |
56 |
57 |
0 |
0 |
2 |
4 |
6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技术性手段不足,未完全实现信息共享和统一登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下一步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目标任务,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识并积极推进这一工作;二是加强服务意识、专业技能教育,打造一支具有专业知识和现代公共管理理念的政务公开队伍;三是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并举的监督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四是加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测评和意见反馈频率,真正把服务理念贯穿始终,得计于民、服务于民。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1年,渭南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设成绩突出,建成省级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2个,分别为华州区和蒲城县,基层政务公开示范点4个,分别为临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华州分局、蒲城县城管执法局和富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我市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