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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渭南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医疗保障局精心指导下,渭南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公开方式,强化政策解读,提升服务质量,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渭南日报、“渭南医保”微信公众号、渭南医保动态等渠道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92条,其中市政府网站18条、渭南先锋4条、渭南日报42条、渭南医保动态41条、“渭南医保”微信公众号787条、渭南医保动态9期,极大提升了医疗保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将怡康药店、乡亲大药房、新本草大药房三家药店纳入常用药品价格监测范围,每月对50种常用药品进行价格监测,将监测结果发布在《渭南日报》和“渭南医保”公众号。做好医保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在“渭南医保”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政策解读6期,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考核结果和各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增设《欺诈骗保线索征集》《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异地就医备案》3个新栏目,关注人数增加到4.24万人,全年浏览量近50万人次,累计阅读量10万余人次。全面建成县镇村三级经办服务体系,全市建成乡镇经办机构 129个、村经办机构2134个,实现了医保宣传网点全覆盖,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开通“渭e保”微信公众号,实现政策查询、个人医保情况查询、咨询电话查询、服务办事指南和表格下载等功能,进一步畅通咨询渠道,全面扩大了医保工作的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公众号和头条的日常维护工作,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具体责任,加强信息报送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及时、有效。二是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坚持定期通过渭南医保微信公众号、渭南日报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公示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和全市药品价格监测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人大、政协监督。
  2022年全局涉及医保重大事项的各类会议,均邀请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干部代表参与,主动听取意见建议,接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相对单一。目前仅仅依靠微信公众号、头条发布信息,没有单独的网站,群众对医保工作动态和医保政策了解掌握还不全面。二是镇村医保信息化建设还比较落实。医保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还比较受限,缺乏科学高效的手段和方式。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有待加强。对一些新媒体平台的管理运营还缺乏经验,信息公开的质量、实效还与上级部门的要求有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提高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平台资源,及时公布政务信息,宣传解读医保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为群众获取信息、办理业务提供便利,把政务平台打造成医保部门的新名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