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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渭南市发展改革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办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省、市政府办相关文件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渭南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913—293096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围绕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主动公开工作

全年通过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7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40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28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250条(提案议案办结公开38件、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6条);渭南市发改委头条号共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动态信息125条;向市委、市政府信息办报送信息42条;渭南电视台发布信息213条、渭南日报发布动态信息30余条;中、省主流媒体、刊物发布信息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3年,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来件23件(纸质来件17件,网上依申请公开来件6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办理中,未对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过任何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我委在信息发布工作中,努力打造“阳关政务”、坚持能公开尽公开。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转载的政策、解读信息均从国家级官网筛选。在发布信息的审核中执行普通信息四级审核、重点信息五级审核制度,明确保密审查职责分工及责任追究,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工作

为确保委网站网络信息安全平稳运行,我委邀请公安网安技术力量定期对委网站进行安全检查,组织技术力量每月进行自查,实行全年无节假日安全监测。根据市委、市政务重点工作调整开设专题栏目,今年新开设“散煤治理暨能源高效利用”专栏,优化网站服务功能,提高政府信息更新频率。加大渭南市发改委头条号信息发布力度,实现了对外信息准确同源、及时权威。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我委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努力

提高公共诉求服务水平,网站中领导信箱、在线咨询栏目做到每日查看,接件后首先通过电话沟通深入了解其诉求,按照文件审签程序由对应业务科室专人负责受理解答,解答内容经业务分管领导审签后由办公室限时公开回复。同时,我委全力做好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管理工作。在接收到不良敏感信息后,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备,并积极配合取证等相关工作。2023年,我委共承办市人大建议15件,市政协提案23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满意率100%,办理结果按时在委网站主动公开,自觉接受代表、委员和社会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0

0

0

0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针对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改进:一是委主要领导通过全体会要求科室加大信息撰写力度,信息办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对重要稿件进行优缺点分析讨论;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加大对敏感不良信息及舆情监测工作的常态化严管,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三是加大了对政策解读工作的发布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委政策服务水平。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妥推进,在落实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文件公开上还需进一步强化;二是在信息发布的形式上、新媒体的渠道应用中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我委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