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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大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lis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大荔县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县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752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940条,政务动态类信息262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963条。新开设专栏专题8个。维护专题数量19个。解读信息发布44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6次。政务服务事项数量1659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数量为1543项。2023年总办件量156748件。收到留言数量514条,已全部办结。征集调查5期,收到意见11条。在线访谈27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33件,予以公开33件,均按规定及时回复。全年无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信息审核制度,规范发布程序。各部门落实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梳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如期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和数据迁移工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自助查询区、阅览区、申请接收区、政策咨询区等政务公开区域标识,县图书馆和档案馆设置咨询阅览区和自助查询区,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

针对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长期不更新、更新不及时、表述错误等问题,及时通知主管单位整改,2023年共完成反馈问题整改19次。目前日常监管政府网站1个,政务新媒体账号19个,注销账号2个。

(六)工作考核方面

一是按照相关要求,对2023年政府网站信息保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申请公开、政务新媒体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评估。二是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七)社会评议情况

根据《大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暂行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范围、社会评议开展方式、社会评议结果运用等予以规范,并按照要求以网站调查等方式开展评议。

(八)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依据《大荔县人民政府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存在不规范不合格等情形的行政机关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或书面检查。对不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不受理、不答复有关依申请公开信件的,未按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行为,通知相关单位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4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1

行政强制

14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2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0

0

0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3

0

0

0

0

0

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3

0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大荔县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新媒体监管有待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较多,对政务新媒体监管手段比较薄弱,新媒体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缺乏特色。结合地方特色的信息公开还不够,探索个性化信息公开仍不足,政务公开查阅专区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队伍不稳定。部分乡(镇)及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能保持相对稳定,调整、更换频繁,接替(移交)工作不够规范,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压实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职责,严格新开设政务新媒体的备案审查。加强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强化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积极运用技术手段对政务新媒体运行进行实时监测、定期检查、及时通报、督促整改突出问题。二是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学习吸收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区、示范点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我县政务公开查阅专区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政务公开服务。三是培养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管理登记备案制度,做好工作人员变更接替移交工作,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队伍,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大荔县人民政府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